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内部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并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内部审计工作由主任直接领导,并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监督。
二、设置兼职内部审计人员,代表中心实行审计监督,主要职责是:
1、制订年度审计实施计划;
2、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并向中心报告审计结果;
3、协助审计机关对中心的审计工作。
三、内审工作对分中心、管理部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等事项。
四、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权限:
审核凭证、帐表、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查住房公积金记帐系统,查阅有关文件、档案和资料;
提出改进管理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纪律的意见,向中心报告。
五、审计程序:
1、内部审计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和中心具体情况,拟定审计计划,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2、实施审计前,应先通知被审计单位;
3、审计终结,执行人应提出审计报告,征求审计对象的意见,报送领导审批,经批准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后,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并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六、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
七、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保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某内部审计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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