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说文解字第一篇上

发布时间:2020-03-01 20:03:3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説文解字第一篇上(朱丽莉)

【原文】一惟初大極,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

【段注】漢書曰:“元元本本,數始於一。”凡一之屬皆从一。一之形,於六書为指事。凡云凡某之屬皆从某者,自序所謂“分别部居,不相襍廁也,”爾雅,方言,所以发明轉注、假借。倉颉訓纂熹及凡將急就元尙飛龍聖皇諸篇,僅以四言、七言成文,皆不言字形原委。以字形爲書,俾學者因形以考音與義,實始於許,功莫大焉!於悉切,古音第十二部。

【段注】○凡注言一部、二部以至十七部者,謂古韵也。玉裁作六書音均表,識古韵凡十七部。自倉颉造字時至唐虞、三代、秦漢以及許叔重造説文曰某聲,曰讀若某者,皆條理合一不紊。故旣用徐鉉切音矣,而又某字志之曰古音第幾部。又恐學者未見六書音均之書,不知其所謂,乃於説文十五篇之後,附六書音均表五篇,俾形聲相表裏,因耑推究,於古形、古音、古義、可互求焉。 【段注】癆古文一。

【段注】凡言古文者,謂倉颉所作古文也。此書法後王,尊漢製,以小篆爲質,而兼錄古文、籒文,所謂“今叙篆文。合以古籒也。”小篆之於古籒,或仍之,或省改之,仍者十之八九,省改者十之一二而已。仍則小篆皆古、籒也,故不更出古、籒。省改則古籒非小篆也,故更出之。一二三之本古文明矣,何以更出弌弍弎也?葢所謂“卽古文而異者”,當謂之古文奇字。

【原文】癇(元)始也。

【段注】見爾雅釋詁。九家易曰:“元者,氣之始也。” 【原文】从一兀聲。

【段注】徐氏鍇云:不當有“聲”字。以髡从軏聲,从元聲例之,徐説非,古音元、兀相为平人也。凡言从某某聲者,謂於六書为形聲也。凡文字有義有形有音,爾雅已下,義書也;聲類已下,音書也;説文,形書也。凡篆一字,先訓其義,若“始也”、“ 顚也”是。次釋其形,若从某,某聲是。次釋其音,若某聲及讀若某是。合三者以完一篆,故曰形書也。愚袁切,古音第十四部。

【原文】癈(天)颠也。

【段注】此以同部曡韵爲訓也。凡“門,聞也”,“户,護也”,“尾,微也”,“髪,拔也”皆此例。凡言“元,始也”,“天,顚也”,“丕,大也”,“吏,治人者也”,皆於六書爲轉注而微有差别。元始可互言之,天顚不可倒言之,葢求義則轉移皆是,舉物則定名難假,然其爲訓詁則一也。颠者,人之頂也,以为凡高之偁;始者,女之初也,以为凡起之偁;然則天亦可爲凡顚之偁,臣於君,子於父,妻於夫,民於食皆曰天,是也。

【原文】至高無上,从一大。

【段注】至高無上,是其大無有二也,故从一大,於六書为會意。凡會意合二字以成語,如一大,人言,止戈,皆是。他前切,十二部。【原文】癉大也。 【段注】見釋詁。

【原文】从一,不聲。 【段注】敷悲切,古音在第一部,鋪怡切。丕與不音同,故古多用不爲丕,如不顯卽丕顯之類,於六書爲假借。凡假借必同部同音。

【段注】○丕、隷書中直引長,故云丕之字不十,漢石經作可証,非與丕殊字也。

【原文】癊治人者也。

【段注】治與吏同在第一部,此亦以同部曡韵爲訓也。 【原文】从一从史。

【段注】此亦會意也。天下曰从一大,此不曰从一史者,吏必以一为體,以史爲用,一與史二事,故異其詞也。史者,記事者也。 【原文】史亦聲。

【段注】凡言亦聲者,會意兼形聲也。凡字有用六書之一者,有兼六書之二者。力置切,一部。【小結】文五,重一。

【段注】此葢許所記也。每部記之,以得其凡若干字也。凡部之先後以形之相近爲次,凡每部中字之先後,以義之相引爲次,颜氏家訓所謂“櫽栝有條例”也。説文每部自首至尾,次弟井井,如一篇文字,如一而元,元始也,始而後有天,天莫大焉,故次以丕,而吏之从一終焉,是也。雍熙校刊部首某字説解爲大字,已下説解皆爲夾行小字,絶非舊式。

【原文】二高也,此古文丄。

【段注】古文上作二,故帝下、旁下、示下皆云“从古文上”,可以證古文本作二,篆作丄。各本誤以丄爲古文,則不得不改篆文之上为癎,而用上爲部首,使下文从二之字皆無所統,示次於二之恉亦晦矣。今正丄为二,癎为丄,觀者勿疑怪可也。凡説文一書,以小篆为質,必先舉小篆,後言古文作某,此獨先舉古文後言小篆作某,變例也。以其屬皆从古文上,不从小篆上,故出變例而别白言之。 【原文】指事也 【段注】凡指事之文絶少,故顯白言之,不於一下言之者,一之为指事不待言也,象形者實有其物。日月是也;指事者不泥其物而言其事,丄丅是也.天地爲形,天在上,地在下,地在上,天在下,則皆爲事。 【原文】凡二之属皆从二

【段注】時掌。時亮二切,古音第十部 【原文】丄篆文上。

【段注】謂李斯小篆也。今各本篆作癎,後人所改。【原文】癏(帝)諦也 【段注】見春秋元命苞、春秋運斗樞。毛詩故訓傳曰:“審諦如帝。” 【原文】王天下之號,从二,癏聲。 【段注】都計切,古音第十六部

【原文】癐古文帝。古文諸丄字皆从一,篆文皆从二,二古文上字.

【段注】古文从一,小篆从古文上者,古今體異。:必云“二”古上字者,明非二字也。徐鍇曰:“古文上,兩畫,上短下長,一二之二,則兩畫齊等。” 䇂俗本䇂下有“言”,非也。言从䇂,舉䇂可以包言。 【原文】示辰龍童音章皆从古文上。 【段注】古文示作癚,古文禮作癚,古文辰作

,此古文从一,小篆从二之證。然則古文以一爲二,六書之假借也。

【原文】癑(旁)溥也。

【段注】司馬相如封禪文曰:“旁魄四塞”,張揖曰:“旁,衍也”,廣雅曰:“旁,大也。”按旁讀如滂,與溥雙聲,後人訓側,其義偏矣。 【原文】从二,阙。 【段注】阙謂从之説未聞也。李陽冰曰:“象旁達之形也。”按自序云“其於所不知,葢闕如也”。凡言阙者,或謂形、或謂音、或謂義,分别讀之。 【原文】方聲。

【段注】凡徐氏鉉、鍇二本不同,各从其長者。如此處鍇作“方聲,闕”, 闕字在方聲下,於未聞从之説不瞭,故不从之是也。後不悉注。步光切,十部。 【原文】癒,古文旁。

【段注】以許説推之,亦小篆从二,古文从一也。 【原文】癒,亦古文旁。

【段注】李斯改一爲二,則爲小篆。 【原文】癕,籒文。

【段注】詩“雨雪其雱”,故訓傳曰:“雱,盛兒”,卽此字也。籒文从雨,眾多如雨意也。毛云盛,與許云溥正合,今人不知旁、雱同字,音讀各殊,古形古音古義皆廢矣。

【原文】下底也。

【段注】底當作氐。广部曰:“底者,山凥也。一曰下也。”許氏解字多用轉注,轉注者互訓也。底云下也,故下云底也,此之謂轉注,全書皆當以此求之。抑此底字當作氐,广部“一曰下也”四字疑後人所綴,何者?許書無低字。日部昏下曰:“从氐省”,氐者,下也,正與此下者氐也爲轉注。上,高也;下,氐也;高、氐亦正相反相對。今本氐篆解云“至也”,亦當本作“下也”。如是正之,乃見許氏發揮轉注之恉,有好學深思者,當能心知其意也。 【原文】从反二爲下。

【段注】有物在一之下也。此古文下本如此,如從古文下是也。後人改下为丅,謂之古文,則不得不改丅为癘,謂之小篆文矣。胡雅、胡駕二切,古音在第五部。 【原文】丅篆文下。

【段注】今各本篆文作癘,後人所改。 【小結】文四,重六

【原文】癙(示)天象,見吉凶, 【段注】見周易係辭。

【原文】所以示人也。从二。 【段注】古文上 【原文】三, 【段注】謂川。

【原文】日、月、星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 【段注】見周易賁彖傳。 【段注】示神事也。

【段注】言天縣象箸明以示人,聖人因以神道設敎。 【原文】凡示之屬皆从示。 【段注】神至切,古音第十五部。中庸小雅以示爲寘。 【原文】癚古文示。

【段注】所謂“古文諸丄字皆从一”也。

【原文】癛(祜)上諱。

【段注】言上諱者五:禾部秀,漢世祖名也;艸部莊,顯宗名也;火部炟,肅宗名也;戈部肇,孝和帝名也;祜,恭宗名也。殤帝名隆,不與焉。伏矦古今注曰:“隆之字曰盛”,亦當言上諱明矣。而五經異義云:“漢幼小諸帝皆不廟祭,而祭於陵”, 旣不廟祭矣,則不諱可知,此許沖奏上時,於隆字不曰上諱所由也。諱止於世祖者,記曰:“旣卒哭,宰夫執木鐸以徇於宫,曰:舍故而諱新”,故,謂高祖祖之父當遷者,杜預亦言,自父至高祖皆不敢厈言。計許君卒於恭宗已後,自恭宗至世祖適五世,世祖已上,虽高帝不諱,葢漢製也。此書之例,當是不書其字,但書上諱二字,書其字則非諱也,今本有篆文者,後人補之。不書,故其詁訓、形聲俱不言,假令補之,則曰:“祜,福也。从示,古聲”。祜訓福,則當與禄、禠等爲類,而列於首者,尊君也。古音第五部。

【原文】癝(禮),履也。

【段注】見禮記祭義、周易序卦傳。履,足所依也。引伸之,凡所依皆曰履,此假借之法。屨,履也,禮,履也,履同而義不同。 【原文】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豐,

【段注】禮有五經,莫重於祭,故禮字从示,豐者行禮之器。 【原文】豐亦聲。

【段注】靈啓切,十五部。 【原文】癟古文禮。

【原文】癠(禧)禮吉也。

【段注】行禮獲吉也。釋詁曰:“禧。福也”。 【原文】从示,喜聲。 【原文】許其切,一部。

【原文】癡(禛)以眞受福也。从示,眞聲。

【段注】此亦當云“从示,从眞,眞亦聲”,不言者省也。聲與義同原,故龤聲之偏旁多與字義相近,此會意、形聲兩兼之字致多也。説文或稱其會意,略其形聲;或稱其形聲,略其會意,虽則渻文,實欲互見,不知此則聲與義隔。又或如宋人字説,隻有會意,别無形聲,其失均誣矣!側鄰切,十二部。

【原文】癢(禄)福也。

【段注】詩言福禄多不别,商頌五篇,兩言福,三言禄,大恉不殊。釋詁、毛詩傳皆曰:“禄,福也”,此古義也,鄭旣醉箋始爲分别之詞。 【原文】从示,彔聲。 【段注】盧谷切,三部。

【原文】癤(褫)福也。

【段注】見釋詁。張衡東京賦曰:“祈禠禳灾。” 【原文】从示,虒聲。

【段注】息移切,字林:弋爾反,十六部。

【原文】癥(祯)祥也。从示,貞聲。 【段注】陟盈切,十一部。

【原文】癦(祥)福也。

【段注】凡統言則災亦謂之祥,析言則善者謂之祥。 【原文】从示,羊聲。

【段注】似羊切,十部。鉉本此下有“一云善”三字,淺人所增,一書中此類不少。

【原文】癧(祉)福也。 【段注】見釋詁

【原文】从示,止聲。 【段注】敕里切,一部。

【原文】癨()備也。

【段注】祭统曰:“賢者之祭也,必受其福,非世所謂福也。福者備也,備者百順之名也,無所不順者之謂備。”按福、備古音皆在第一部,疊韵也,鉉本作“祜也”,非,祜正世所謂福也。 【原文】从示,畐聲。

【段注】方六切,古音在一部。

【原文】癩(祐)助也。 【段注】古隻作右。 【原文】从示,右聲。

【段注】于救切,古音在一部。

【原文】癪(祺)吉也。

【段注】周頌曰:“維周之祺”,釋言曰:“祺,祥也。祺,吉也。” 【原文】从示,其聲。 【段注】渠之切,一部。 【原文】癬籒文从基。

【段注】基聲也,古其、基通用,如尙書“丕丕基”,伏生作“平平其”是也。

【原文】癭(祗)敬也。 【段注】見釋詁。

【原文】从示,氐聲。

【段注】旨夷切,古音凡氐聲字在第十五部,凡氏聲字在第十六,此廣韵祇入五支,祗入六脂所由分也。鉉所据唐韵:祗旨移切,是孫愐祗入五支,遠遜於宋廣韵所改定矣。經典釋文於商頌“上帝是祗”諸時反,則又闌入七之,於孔子閒居諸夷反,則固不誤。此等學者所當審定畫一也。 【原文】癮(禔)安也。

【段注】本“安”下有“福”,今依李善文選注。 【原文】从示,是聲。

【段注】司馬貞引説文市支反,此《説文音隠》所載也。唐韵切同,十六部。 【原文】易曰:“禔旣平。”

【段注】周易坎:“九五祇旣平”,釋文曰:“祇,京作禔。”按許自序所稱易孟氏,京房受易焦延夀,延夀嘗从孟喜問易,虞翻自言:“臣高祖光,曾祖成,祖鳳,父歆,皆治孟氏易,至臣五世”。翻注此爻云“祇,安也”,然則孟易作禔訓安甚明,翻本作祇,謂祇卽禔之假借,與何人斯鄭箋正同。氏、是同在第十六部,得相假借。

【原文】癰(神)天神引出萬物者也。

【段注】天、神、引三字同在古音第十二部。 【原文】从示,申聲。食鄰切。

【原文】癱()地祇提出萬物者也。

【段注】地、祇、提三字同在古音第十六部。地本在十七部,而多轉入十六部用。 【原文】从示,氏聲。 【段注】巨支切。古音十六部。凡假借必取諸同部。如周易“無祇悔”,釋文云:“祇,辭也,馬同,音之是反。”此讀祇鄭爲語辭,適也。五經文字、廣韵作衹者是也。又云:“鄭云病也”,此讀祇爲疧,與何人斯同也。又云:“王肅作禔,時支反”,陸云:“安也”,九家本作㩼字,音支,韓伯祁支反,云“大也”,音讀皆在第十六部,通志堂刻作“無祗悔”,則誤。 【段注】○又“祇旣平”,唐石經作衹,釋文云“京作禔,説文同,音支,又上支反,安也”,其讀亦皆在十六部。又云“鄭云當为坻,小丘也”,此則改爲第十五部字。古人云“當爲”者,皆是改其形誤之字。云“當爲”者,以音近之字易之,云“讀如”者,以同音之字擬之,此云“當爲”,則郑謂祇为字之誤也。

【段注】○五經文字衣部曰:“衹,止移切,適也。”廣韵五支曰“衹,章移切,適也。”唐石經“衹旣平”,左傳“衹見疏也”,詩“衹攪我心”,詩、論語“亦衹以異”,字皆从衣,正用張參字樣,而張參以前颜師古注竇婴傳曰:“衹,適也,音支”,其字从衣,岂師古太宗朝刊定經籍皆用此説歟?宋類篇則祇、衹,皆云適也。不畫一。韵會則从示之祇訓適也。近日經典訓適者皆不从衣,與唐不合。

【原文】癲(祕)神也。

【段注】鲁頌“閟宫有侐”,箋曰:“閟,神也”,此謂假借閟爲祕也。 【原文】从示,必聲。

【段注】兵媚切,古音在第十二部。質櫛韵

【原文】癳(斋)戒絜也。 【段注】祭統曰:“齋之爲言齊也,齊不齊以致齊者也。”齋戒或析言,如“七日戒”、“三日齋”是,此以戒訓齋者,統言則不别也。 【原文】从示,癳省聲。

【段注】謂减癳之二畫,使其字不繁重也。凡字有不知省聲,則昧其形聲者,如融、蠅之類是。側皆切,十五部。 【原文】癴籒文斋,从省。 【段注】凡籒文多繁重。

【原文】癵(禋)絜祀也。 【段注】韋昭注周語同,釋詁:“禋,祭也”,孫炎曰:“潔敬之祭也”。各本作“潔”,依玉篇作“絜”。

【原文】一曰精意以享爲禋。凡義有兩岐者,出“一曰”之例,山海經、韓非子、故訓傳皆然。但説文多有淺人疑其不備而竄入者。周語内史過曰:“精意以享,禋也。”絜祀二字已苞之,何必更端稱引乎?舉此可以隅反。 【原文】从示,垔聲。

【段注】於真切,古音在十三部。尙書大傳以湮爲禋。 【原文】癶籒文,从宀.

【原文】癷()祭祀也。

【段注】統言則祭、祀不别也。 【原文】从示,以手持肉。

【段注】此合三字會意也。子例切,十五部。

【原文】癹,祭無巳也。

【段注】析言則祭無巳曰祀。从巳而釋爲無巳,此如治曰亂,徂曰存,終則有始之義也。釋詁曰:“祀,祭也。” 【原文】从示,巳聲。 【段注】詳里切,一部。 【原文】発祀或从異。

【段注】周禮大宗伯、小祝注皆云:“故書祀作禩。”按禩字見於故書,是古文也。篆隸有祀無禩,是以漢儒杜子春、郑司農不識,但云當爲祀,讀爲祀,而不敢直言古文祀,葢其慎也,至許乃定爲一字,至魏時乃入三體石經。古文巳聲異聲同在一部,故異形而同字也。

【原文】發()烧柴尞祭天也。 【段注】此從爾雅音義。尞各本作燎,非也。火部曰:“尞,祡祭天也”,此曰:“祡,尞祭天也”,是爲轉注冣較然者。柴與祡同此聲,故燒柴祭曰祡。釋天曰:“祭天曰燔柴”,祭法曰:“燔柴於泰壇,祭天也”,孝經説曰:“封乎泰山,考績祡尞”,郊特牲曰:“天子適四方,先祡”,注:“所到必先燔柴,有事於上帝。” 【原文】从示,此聲。

【段注】仕皆切,十五部。凡此聲亦多轉入十六部。 【原文】虞書曰:

【段注】虞書當爲唐書,説見七篇禾部。 【原文】“至于岱宗,祡。”

【段注】許自序稱書孔氏,知古文尙書作祡,不从木作柴也。王制、郊特牲、大傳同。

【原文】癿古文祡,从隋省。

【段注】此葢壁中尙書作隋也。旣稱古文尙書作祡矣,何以云壁中作隋也?凡漢人云古文尙書者,猶言古本尙書,以别於夏矦、歐陽尙書,非其字皆倉颉古文也。儀禮有古文今文,亦猶言古本今本,非一皆倉颉古文,一皆隶書也。如此字壁中簡作隋,孔安國以今文讀之,知隋卽小篆祡字,改从小篆作祡,是孔氏古文尙書出於壁中云爾,不必皆仍壁中字形也。綴隋於祡下者,猶周禮旣从杜子春易字,乃綴之云“故書作某”也。隋聲古音在十七部,此聲古音在十六部,音轉冣近。隋之为祡,猶玼、瑳、姕、傞皆同字。

【原文】皀(禷)以事類祭天神。

【段注】五經異義曰:“今尙書夏矦、歐陽説:禷,祭天名也,以禷祭天者,以事類祭之。以事類祭之何?天位在南方,就南郊祭之是也。古尙書説:非時祭天謂之禷,言以事類告也。肆禷于上帝,时舜告攝,非常祭也。許君謹按:周禮郊天無言禷者,知禷非常祭。从古尙書説。”玉裁按:郊天不言禷,而肆師“類造上帝”,王制“天子將出,類於上帝”,皆主軍旅言。凡經傳言禷者,皆謂因事爲兆,依郊禮而爲之,説文亦从古尙書説。 【原文】从示,類聲。

【段注】此當曰:“从示類,類亦聲”。省文也。力遂切,十五部。禮以類爲禷。

【原文】皁(祪)祔祖也。

【段注】見釋詁。祔謂新廟,祪謂毁廟,皆祖也,説文倂祔字連引之,故次之以祔。

【原文】从示,危聲。 【段注】過委切,十六部。

【原文】皃(祔)後死者合食於先祖。

【段注】士虞禮:“卒哭,明日以其班祔”,春秋左氏傳曰:“凡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於主,蒸嘗禘於廟。”春秋榖梁傳曰:“作主壞廟有時日於練焉”。士虞禮注與榖梁同。 【原文】从示,付聲。

【段注】符遇切,古音在第四部。

【原文】皅(祖),始廟也。

【段注】始兼兩義,新廟爲始,遠廟亦爲始,故祔祪皆曰祖也。釋詁曰:“祖,始也”,詩《毛傳》曰:“祖,爲也”,皆引伸之義,如“初” 爲 “衣始”,引伸爲凡始也。

【原文】从示,且聲。 【段注】則古切,五部。

【原文】皉門内祭,先祖所旁皇也。舊“所”下有“以”,今依詩、爾雅音義。旁或作徬、傍、彷,皇或作徨,皆俗。詩毛傳曰:“祊,門内也”。郊特牲曰:“索祭祝於祊,不知神之所在。於彼乎,於此乎?或諸遠人乎?祭於祊,尙曰求諸遠者與?”此旁皇之説也。皉、旁、皇三字疊韵。 【原文】从示,彭聲。

【段注】補旨切,古音在十部。 【原文】詩曰:“祝祭于皉。”

【段注】小雅楚茨文,今作“于祊”。 【原文】皊皉或从方。 【段注】彭聲、方聲同部。

【原文】皌()告祭也。 【段注】自祪以下六字皆主言祖廟,故知告祭謂王制“天子、諸矦將出,造乎禰”。曾子問“諸矦適天子,必告於祖,奠於禰。諸矦相見,必告於禰,反必親告於祖禰”,伏生尙書“歸假於祖禰”,皆是也。周禮“六祈二曰造”,杜子春云“造祭於祖也”,當許時,禮家“造”字有作“祰”者。 【原文】从示,告聲。

【段注】苦浩切,古音在第三部,

【原文】皍(祏)宗廟主也。

【段注】五經异義:“今春秋公羊説:祭有主者,孝子以主繫心,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今論語説:哀公問主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后氏以松。夏人都河東,河東宜松也。殷人以柏,殷人都毫,毫宜柏也。周人以栗,周人都豐鎬,豐鎬宜栗也。古周禮説:虞主用桑,練主用栗,無夏后氏以松爲主之事。許君謹按:从周禮説,論語所云,謂社主也”, 鄭君無駁。五經要義曰:“木主之状四方,穿中央以達四方,天子長尺二寸,諸侯長尺,皆刻謚於其背”。春秋左氏傳“典司宗祏”,又曰“使祝史徙主祏於周廟”,又曰“反祏於西圃”,皆謂木主也。主當同宀部作宔。宔字下曰“宗廟宔祏也”,祏字下曰“宗廟宔也”,是爲轉注,藝文類聚引作“宗廟之木主曰祏”。

【原文】周禮有郊宗石室。 【段注】五經異義:“古春秋左氏説:古者日祭於祖考,月薦於高曾,時享及二祧,嵗祫,及墠墠,終禘及郊宗石室。終者謂孝子三年喪終,則禘於大廟,以致新死者也。又春秋左氏曰:徙石主於周廟。言宗廟有郊宗石室,所以藏栗主也。”玉裁按:郊宗石室,葢謂天子有之。郊宗,葢謂郊鲧宗禹,郊冥宗湯,郊稷宗武王之類,遠祖之宔爲石室藏之,至祭上帝於南郊,祭五帝於明堂,則奉其宔以配食,故謂之郊宗石室。祭法、周語皆言禘郊祖宗,此舉郊宗以包禘祖也,其餘毁廟之主亦附藏焉,至禘祫而升,合食於大祖,故曰禘及郊宗石室。云周禮者,説左氏家謂成周之禮,非謂周官經有此也。 【原文】一曰大夫以石爲主。

【段注】五經異義“今春秋公羊説:卿、大夫、士非有土子民之君,不得祫享序昭穆,故無木主。大夫束帛依神,士結茅爲菆。許君謹按:“春秋左氏傳曰:衞孔悝反祏於西圃。祏,石主也,言大夫以石爲主。今山陽民俗祭皆以石爲主。”郑君駁之曰:“大夫、士無昭穆,不得有主,少牢饋食,大夫禮也;束帛依神,特性饋食,士祭禮也;結茅爲菆,大夫以石爲主,禮無明文。孔悝之反祏有主者,祭其所出之君爲之主耳”。玉裁按:《異義》先出,《説文》晚成,多所更定,故《説文》之説,多有異於《異義》,同於鄭駁者。祏以宗廟主爲本義,以大夫石主爲或義,是也。

【原文】从示,石。

【段注】許言周禮有石室,言大夫以石爲主,皆証明从石會意之恉。玉裁謂:宗廟本木宔,而字从石者,葢取如石不可轉意,石室自别是一事。春秋之末,大夫僭侈,作宔不可知,云反祏者,猶言反宔耳,不必以石爲之也。摯虞《決疑》注曰:“凡廟之主藏於户外北牖下,有石函,故名宗祏”。 【原文】石亦聲。

【段注】常隻切,古音在五部。

【原文】皏以豚祠司命也。鄭注周禮曰:“求福曰禱,得求曰祠”,此祠與春祭之祠異。《祭法》注曰:“司命小神,居人之間,司察小過,作譴告者,主督察三命,今時民家或春秋祀司命”,《風俗通義》曰:“《周禮》司命,文昌也。今民間祀司命,刻木長尺二寸爲人像,行者擔箧中,居者别作小屋,齊地大尊重之,汝南餘郡亦多有,皆祠以睹,率以春秋之月”。按和同豬,許所謂豚也。應説司命爲文昌,鄭説人間小神,未知許意何居也?許君竃字下説周禮以竃祀祝融,用贾逵句芒祀於户、祝融祀於竃、蓐收祀於門、玄冥祀於井、后土祀於中霤之説。鄭則云老婦之祭,報先炊之義,斷非祝融,然則許不必同鄭也。 【原文】从示,比聲。

【段注】卑履切,初學記引俾利反,十五部。 【原文】漢律曰:“祠䃾司命。”

【段注】高帝時,蕭何攈摭秦法,取其宜於時者,作律九章,至孝武時,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

【原文】皐(祠)春祭曰祠,品物少,多文辭也。 【段注】上言祠司命,故次以祠。辭與祠疊韵。周禮“以祠春享先王”,公羊傳曰“春曰祠”,注“祠猶食也,猶繼嗣也。春物始生,孝子思親,繼嗣而食之,故曰祠。”許與何異。

【原文】从示,司聲。 【段注】似皍切,一部。

【原文】仲春之月,祠不用犧牲,用圭璧及皮幣。

【段注】此引《月令》證 “品物少,多文辭也”。禮記“祠”作“祀”,呂覽同,淮南作“祭”、“及”,禮記、呂覽、淮南皆作“更”, 鄭曰“更,猶易也”,高誘曰:“更,代也,以圭璧皮幣代犧牲也”,説文“祠”、“及”二字疑皆字之誤。或曰,漢時《月令》鄭君謂之《今月令》,或與《記》不同,説文“雨”、“舫人”皆《今月令》也【段注】○江沅曰:“言用不用,代義巳瞭,或更字卽及字義,許據本作及也。鄭訓易,高訓代,置圭壁皮币中間,似未妥。”

【原文】皒(礿)夏祭也。

【段注】周禮“以禴夏享先王”。公羊傳曰“夏曰礿”,注“始熟可汋,故曰礿”。釋天曰:“春祭曰祠,夏祭曰礿,秋祭曰嘗,冬祭曰蒸”,孫炎曰:“祠之言食,礿新菜可礿。嘗,嘗新榖。蒸,進品物也。”汋與礿疊韵,汋卽説文鬻字。王制“春曰礿,夏曰禘”,與周禮異。 【原文】从示,勺聲。

【段注】以灼切,古音在第二部。礿亦作禴,勺、龠同部。

【原文】皔(禘)諦祭也。

【段注】言部曰:“諦者,審也”,諦祭者,祭之審諦者也。何言乎審諦?自來説者皆云審諦昭穆也。諦有三:有時諦,有殷禘,有大禘。時禘者,《王制》“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嘗,冬曰蒸”是也,夏商之禮也。殷禘者,周春祠,夏禴(卽礿字),秋嘗,冬蒸。以禘爲殷祭,殷者,盛也,禘與祫皆合群廟之主祭於大祖廟也。大禘者,《大傳》《小記》皆曰“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謂王者之先祖,皆感大微五帝之精以生,皆用正嵗之正月郊祭之,《孝經》“郊祀后稷以配天”,配靈威仰也。《毛詩》言禘者二:曰“雝”,禘大祖也,大祖謂文王,此言殷祭也;曰“長发”,大禘也。此言商郊祭感生帝汁,《光紀》以玄王配也。云大禘者,葢謂其事大於宗廟之禘。《春秋經》言諸矦之禮,“僖八年禘于太廟”,太廟謂周公廟,鲁之太祖也。天子宗廟之禘,亦以尊太祖,此正禮也,其他經言吉禘于莊公。《傳》之禘於武公、禘於襄公、禘於僖公,皆專祭一公,僭用禘名,非成王賜鲁重祭,周公得用禘禮之意也。昭穆固有定,曷爲審諦而定之也?禘必群廟之主皆合食,恐有如夏父弗忌之逆祀亂昭穆者,則順祀之也。天子諸矦之禮,兄弟或相爲後,諸父諸子或相爲後,祖行孫行或相爲後。必後之者與所後者爲昭穆,所後者昭則後之者穆,所後者穆則後之者昭,而不與族人同昭穆,以重器授受爲昭穆,不以世係蝉聯爲昭穆也,故曰,宗廟之禮所以序昭穆也。宗廟之禮謂禘祭也,禘之説大亂於唐之陸淳、趙匡,後儒襲之,不可以不正。 【原文】从示,帝聲。 【段注】特計切,十六部。

【原文】《周禮》曰:“五嵗一禘。”

【段注】《五經異義》“今《春秋公羊》説:五年而再殷祭。古《春秋左氏》説:古者日祭於祖考,月祀於高曾,時享及二祧,嵗祫及坛墠,終禘及郊宗石室。許君謹案:叔孫通宗廟有日祭月荐之禮,知自古而然也。三嵗一祫,此周禮也,五嵗一禘,疑先王之禮也”。郑君駁之曰:“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百王通義,以爲禮讖云。殷之五年,殷祭亦名禘也。玉裁按:此與《公羊》“五年而再殷祭”説正合,今闽縣陳氏恭甫名夀祺云:“《初學記》《藝文類聚》引許《異義》文有譌脱,當作三嵗一祫,五嵗一禘,此周禮也。三嵗一禘,疑先王之禮也。今脱四字,譌一字。”陳説是也。

【原文】皕(袷)大合祭先祖親疏遠近也。

【段注】《春秋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廟”,《公羊傳》曰:“大事者何?大祫也。大祫者何?合祭也。毁廟之主,陳於大祖,未殷廟之主皆升(句)。合食於大祖,兼(上二者)五年而再殷祭”, 鄭康成曰“魯禮三年喪畢,而祫於大祖,明年春禘於羣廟,自此之後五年而再殷祭,一祫一禘。”《春秋經》書祫謂之大事,書禘謂之有事,《商頌玄鳥》,祀高宗也,鄭云“祀當為祫,高宗崩而始合祭於契之廟,歌是詩焉,”《曾子問》“祫祭於祖”,則祝迎四廟之主。許言合祭先祖親疏遠近,正用《公羊》大事傳,禘之合食葢同,而以審禘、會合分别其名,亦分别其嵗有三年五年之殊,分别其時有夏秋之殊,禘卽《周禮》之“肆獻祼追亯”,祫卽《周禮》之“饋食朝亯”。夏殷有時禘,有時祫,《周禮》禘祫皆为殷祭,非四時祭,毛公傳曰“諸侯夏禘則不禴,秋祫則不嘗”,謂《周禮》諸侯禘在夏,祫在秋,則皆廢時祭,天子則不廢時祭。 【原文】从示合。

【段注】會意。不云合亦聲者,省文重會意也。矦夾切,古音弟七部。《士虞禮》今文祫為合。

【原文】《周禮》曰:“三嵗一祫。”

【段注】兩云《周禮》者,以别於夏殷之禮,兩“曰”字皆衍文也。 【原文】皗(祼)灌祭也。

【段注】《詩》毛傳曰:“祼,灌鬯也。”《周禮》注曰:“祼之言灌,灌以鬱鬯,謂始獻尸求神時,周人先求諸陰也。 【原文】从示,果聲。 【段注】古玩切。按此字從果為聲,古音在十七部。《大宗伯》《玉人》字作“果”,或作“淉”,注兩言“祼之言灌”。凡云“之言”者,皆通其音義以為詁訓,非如讀為之易其字、讀如之定其音。如《載師》,載之言事;《族師》師之言帥;襢衣,襢之言亶;翣柳,柳之言聚;副編次,副之言覆;禋祀,禋之言煙,《卝人》,卝之言礦,皆是。未嘗曰禋卽讀煙,副卽讀覆也。以是言之,祼之音本讀如果,卝之音本為卵,讀如鯤,與灌、礦为雙聲,後人竟讀灌、讀礦,全失鄭意。古音有不見於周人有韵之文而可意知者,此類是也。

【原文】皘數祭也。

【段注】《廣雅釋詁》曰:“皘謝也,”《釋天》曰:“皘祭也。”數讀數罟之數,雙聲也。

【原文】从示,毳聲。讀若舂麥為皘之皘。

【段注】凡言讀若者,皆擬其音也,凡傳注言讀為者,皆易其字也。注經必兼兹二者,故有讀為,有讀若,讀為亦言讀曰,讀若亦言讀如,字書但言其本字本音,故有讀若,無讀為也。讀為、讀若之分,唐人作正義已不能知,“為”與“若”兩字注中時有譌亂。為皘之皘字,从木,各本譌从示,不可解。《廣雅》:“皘,舂也”,楚芮反,説文無皘字,卽臼部舂去麥皮曰臿也。江氏聲云:“《説文》解説内或用方言俗字,篆文則仍不載。”皘,此芮切,十五部。

【原文】啊祭主贊䛐者。从示,从儿口。 【段注】此以三字會意,謂以人口交神也。

【原文】一曰从兑省,《易》曰:“兑為口,為巫。”

【段注】此字形之别説也。凡一曰,有言義者,有言形者,有言聲者。引《易》者,《説卦》文,兑為口舌,為巫,故祝从兑省,此可證虙羲先倉颉製字矣。凡引經傳,有證義者,有證形者,有證聲者,此引易證形也。之六切。三部。

【原文】阿祝阿也。

【段注】惠氏士奇曰:“《素問》黄帝曰:古之治病,可祝由而已。祝由卽祝阿 也;已,止也。”玉裁按:《玉篇》曰:“古文作袖”。 【原文】从示,畱聲。

【段注】力救切,《玉篇》除霤切,三部。

【原文】埃(祓)除惡祭也,从示,犮聲。 【段注】敷勿切,十五部。

【原文】挨(祈)求福也。 【段注】祈求雙聲。 【原文】从示,斤聲。

【段注】渠稀切,古音在十三部,音芹。此如旂字,古今音异。 【原文】哎(祷)告事求福也。 【段注】禱、告、求三字疊韵。 【原文】从示,夀聲。

【段注】都浩切,古音在三部。 【原文】唉禱或省。哀籒文禱。

【段注】以真致福,意疑下从夂,非从夊也,夂,陟侈切。

【原文】皑()設綿蕝為營,以禳風雨雪霜水旱厲疫于日月星辰山川也。

【段注】《史記》《漢書》叔孫通傳皆云:“為綿蕞,野外習之。”韋昭云:“引繩為緜,立表為蕞。”蕞卽蕝也,詳艸部。凡環帀為營,禜、營疊韵。《左氏傳》子産曰:“山川之神,則水旱癘疫之災,於是乎禜之。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之不時,於是乎禜之。”許與鄭司農《周禮》注引皆先日月星辰,與今本不同也。 【原文】从示,从營省聲。

【段注】下“从”字,度他字下,皆當有,後人删之。為命切,十一部。 【原文】一曰禜(逗),衞使災不生。

【段注】此字義之别説也。上言禳之於已至,此言御之於未來,鉉本此下引《禮記》“雩禜祭水旱”,誤用鍇語為正文也。

【原文】癌(禳)磔禳(逗),祀除厲殃也。 【段注】厲殃,謂厲鬼凶害,各本作“癘”,誤。《月令》三月“命國難,九門磔禳,以畢春气”,注:“此月之中,日行歷昴,昴有大陵積尸氣,佚則厲鬼随而出行,命方相氏敺疫,又磔牲以禳於四方之神,所以畢止其災。”又十二月“命有司大難旁磔”,注:“此月之中,日歷虚危,虚危有墳墓四司之氣,為厲鬼將随强陰出害人也。旁磔於四方之門,磔禳也。”按許與《月令》注合,《周禮》注曰:“卻變異曰禳。禳,攘也”,與許異。 【原文】古者燧人萗子所造。

【段注】未聞,禜子,為其子禜災也。 【原文】从示,襄聲。 【段注】汝羊切,十部。

【原文】蔼(禬)會福祭也。

【段注】《周禮》注曰:“除災害曰禬。禬,括去也”,與許異。 【原文】从示,會聲。

【段注】此等皆舉形聲包會意。古外切,十五部。 【原文】《周禮》曰:“禬之祝號。” 【段注】《周禮》詛祝文。

【原文】矮(禅)祭天也。从示,單聲。

【段注】凡封土為壇,除地為墠,古封禪字葢隻作墠。項威曰:“除地為墠,後改墠曰禪,神之矣”,服虔曰:“封者,增天之高,歸功於天,禪者,廣土地”,應劭亦云:“封為增高,禪為祀地。”惟張晏云:“天高不可及,於泰山上立封,以禪而祭之,冀近神靈也。”元鼎二年紀云“朢見泰一,修天文壇” 壇卽古禪字,是可證禪亦祭天之名,但禪訓祭天,似當與祡為伍,不當厕此。进戰切,十四部。

【原文】艾(禦)祀也。从示,御聲。 【段注】後人用此為禁禦字。疑舉切,五部。古隻用御字。

【原文】碍祀也。从示,昏聲。

【段注】古末切。《周禮》注“禬,刮去也”,疑碍乃禬字之或體也。十五部。已上三篆,疑後人所增。

【原文】爱(禖)祭也

【段注】謂祭名也。《商頌》傳曰“春分玄鳥降。湯之先祖,有娀氏女簡狄配高辛氏帝,帝率與之祈於郊禖而生契,故本其為天所命,以玄鳥至而生焉”。《大雅》傳曰:“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鳥至之日,以大牢祀於郊禖,天子親往。后妃率九嬪御,乃禮天子所御,帶以弓韣,授以弓矢,於郊媒之前。”玉裁按:據此則禖神之祀不始於高辛明矣。鄭注《月令》云“玄鳥,媒氏之官以為侯。高辛氏之世,玄鳥遺卵,娀簡吞之而生契,後王以為媒官嘉祥而立其祠焉,變媒言禖,神之也”,注《禮記》時未專信《毛詩》,故説鉏铻爾,《鄭志》焦喬之答,回護鄭公,殊為詞费。

【原文】从示,某聲。

【段注】莫桮切,古音在一部。

【原文】隘祭具也。《山海經》《離骚經》皆作“糈”,王逸曰:“糈,精米,所以享神”,郭璞曰:“糈,祭神之米名”。疑許君所據二書作。 【原文】从示,胥聲。 【段注】私呂切,五部。

【原文】鞍(祳)社肉,盛之以蜃,故謂之祳。 【段注】《五經異義》曰:“古《左氏》説:脤,祭社之肉,盛之以蜃”, 鄭注《掌蜃》、杜注《左傳》皆同。蜃、祳疊韵,經典祳多从肉作脤,《詩緜》箋、《掌蜃》注徑用蜃為祳字。

【原文】天子所以親遺同姓。

【段注】《大宗伯》以祳膰之禮,親兄弟之國,《大行人》歸脤以交諸矦之福。 【原文】从示,辰聲。

【段注】時忍切,古音在十三部。

【原文】《春秋傳》曰:“石尙來歸祳。”

【段注】《春秋經定公十四年》文。凡《説文》引《春秋經》皆毄諸傳,謂《左氏春秋》有此文也。

【原文】氨(祴)宗廟奏祴樂。

【段注】宗廟中賔醉而出,奏祴夏,故字從示。 【原文】从示,戒聲。 【段注】古哀切,一部。

【原文】安(禡)師行所止,恐有慢其神,下而祀之曰禡。

【段注】《釋天》曰:“是禷是禡,師祭也。”《王制》注云:“為兵禱。”《周禮肆師》《甸祝》皆作貉,杜、鄭讀貉為十百之百,云為師祭造軍法者,禱氣勢之十百增倍。許説不同者,許時古今説具在,《五經異義》今已亡,又贾氏《周禮解詁》亦亡,不詳其所本也。 【原文】从示,馬聲。

【段注】莫駕切,古音在五部。

【原文】《周禮》:“禡於所征之地”。 【段注】《王制》文。

【原文】俺(禂)禱牲馬祭也。

【段注】《甸祝》“禂牲禂馬”,杜子春云“禂,禱也,為馬禱無疾,為田禱多獲禽牲,《詩》云既伯既禱,《爾雅》曰既伯既禱伯(本字衍),馬祭也。”王裁按:此許説所本,杜引《詩》者,以伯証禱馬。《毛傳》云“伯,馬祖也。重物慎微,將用馬力,必先為之禱其祖,此《周禮》之禂馬也”,又云“禱,禱获也。此釋既禱,《周禮》之禂牲也。”杜本毛説,鄭君易杜説云“禂讀如伏誅之誅,今侏大字也。為牲祭求肥充,為馬祭求肥健。”鄭以上文既有表貉釋為禱气勢之十百,而多獲不當禂牲,又云禱多獲禽牲,故必易為侏大而後安。今本《爾雅》《周禮》注,馬祭之上皆脱“伯”字。 【原文】从示,周聲。

【段注】都皓切,《五經文字》直由反。又音誅,古音在三部。○鍇引詩曰:“既禡既禂”,《詩》無此語。鉉又誤入正文。按鉉本作。 【原文】或从馬,夀省聲。

【段注】此字从馬則不該,云聲足矣,不當取省聲。 【原文】暗(社)地主也。

【段注】《五經異義》“今《孝經説》曰: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廣博,不可徧敬,封五土以為社。古《左氏》説:共工為后土,為社。許君謹案曰:《春秋》稱公社,今人謂社神為社公,故知社是上公,非地祇。”鄭駁之云“社祭土而主陰氣,”又云“社者神地之道,謂社神但言上公,失之矣。人亦謂雷曰雷公,天曰天公,豈上公也?《宗伯》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社稷之神若是句龍、柱、棄不得先五嶽而食。”又引《司徒》五土名,又引《大司樂》“五變而致介物,及土示”,“土示五土之緫神,卽謂社也。六樂於五地無原隰而有土祇,則土祇與原隰同用樂也。”玉裁按:許訓社為地主,此用今《孝經説》,而以“地主也,从示土”之云,先於《左氏傳》,則與《異義》从《左氏》説者不符。葢許君《異義》先成,《説文》晚定,往往有説文之説早同於鄭君之駁者,如社稷、昊天、聖人感天而生、三愙等皆是也。

【原文】从示土。

【段注】鍇土下本無“聲”字,《韵會》所引是也。地主為社,故字从示土。 【原文】《春秋傳》曰:“共工之子句龍為社神。” 【段注】《左氏傳昭公廿九年》史墨曰:“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后土,后土為社。”許既从今《孝經説》矣。又引古《左氏》説者,此與心字云“土藏也,象形,博士説以為火藏”一例,兼存异説也。鄭《駁異義》以為 “社者五土之神,能生萬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然則句龍配五土之神祭於社。 【原文】《周禮》二十五家為社。

【段注】《風俗通義》曰:“《周禮》説二十五家為社,但為田祖報求”,許云《周禮》者,《周禮》説也,贾逵、杜预注《左傳》,高誘注《呂覽》,薛瓒注《五行志》皆同。《晏子春秋》桓公以書社五百里封管仲,《呂覽》越以書社三百里封墨子,《史記》將以書社七百里封孔子,皆謂二十五家为里,里有社,故云書社若千里。鄭《駁異義》引《州長職》曰:以嵗時祭祀州社,“是二千五百家為社也”,《祭法》“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注云“大夫以下,謂下至庶人也。大夫不得特立社,與民族居。百家以上則共立一社,今時里社是也,引《郊特牲》“唯為社事单出里”。是鄭不用《周禮》説,與許異。 【原文】各樹其土所宜木。

【段注】《大司徒》“設其社稷之壝而樹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與其野”,注“所宜木,謂若松柏栗也。若以松為社者,則名松社。”《五經異義》許君謹案:《論語》所云,謂社主也。鄭無駁,注《周禮》從許義。按莊周書之櫟社,高祖所禱之枌榆社,皆以木名社之遺。《韓非子》云:社木者樹木而涂之,鼠穿其間,堀穴託其中,熏之則恐焚木,灌之則恐涂阤”,此可見樹木為主之製。○社為地主,而尊天親地,二十五家得立之,故字不與祡、禷为伍。常者切,古音在五部。

【原文】岸古文社。

【段注】各本從示,非古文也,今依夏氏竦《古文四聲韵》所引。從木者,各樹其土所宜木也。

【原文】胺(禓)道上祭。

【段注】史游《急就篇》曰:謁禓塞。王伯厚曰:“《周禮》注:衍祭,羡之道中,如今祭殤”。

【原文】从示,昜聲。

【段注】與章切,十部。按《郊特牲》“鄉人禓,孔子朝服立於阼”,卽《論語》“鄉人難,朝服而立於阼階”也,注“禓或为獻,或為儺”。凡云“或為”者,必此彼音讀有相通之理,昜聲與獻、傩音理遠隔,《記》當本是“禓”字,從示易聲,則與獻、儺差近。徐僊民音禓為儺,當由本是禓字,相傳讀儺也。

【原文】案(祲)精气感祥。

【段注】气、氣古今字。《周禮眡祲》注“祲,陰陽氣相侵,漸成祥者”,《魏志高堂隆傳》“孔子曰災者,修類應行精祲相感”。 【原文】从示,侵省聲。 【段注】子林切,七部。

【原文】《春秋傳》曰“見赤墨之祲”,是。

【段注】《左氏傳昭公十五年》,梓慎知為喪氛。

【原文】肮(禍)害也。 【段注】禍、害雙聲。

【原文】神不福也。从示,咼聲。 【段注】胡果切,十七部。

【原文】昂()福禍也。

【段注】釋玄應《眾經音義》曰:“謂鬼神作災禍也。” 【原文】从示出。

【段注】按:出亦聲。雖遂切,十五部。 【原文】盎籒文祟,从省。

【段注】瀆於鬼神則致祟,故从省。 【原文】凹地反物為䄏也。 【段注】《左氏傳》伯宗曰:“天反時為災,地反物為妖,民反德為亂,亂則妖災生”,《釋例》曰:“此《傳》地反物惟言妖耳,《洪範五行傳》則妖、孳、禍、痾、眚、祥六者,以積漸為義”。按:虫部云“衣服歌謡艸木之怪謂之䄏,禽兽虫蝗之怪謂之蠥”,此葢统言皆謂之蠥,析言則䄏蠥异也。䄏省作祅,經傳通作妖。 【原文】从示,芺聲。 【段注】於喬切,二部。

【原文】敖(祘)明視以筭之。从二示。

【段注】示與視,筭與祘皆曡韵也。明視故从二示。 【原文】《逸周書》曰:

【段注】《藝文志》《周書》七十一篇,周史記也,劉向曰:“葢孔子所論百篇之馀”,故許君謂之《逸周書》,亦以别於稱《尙書》之《周書》,免學者惑也。 【原文】“士分民之祘。”

【段注】今《逸周書》無此語,當在亡篇内。 【原文】均分以祘之也。

【段注】此釋《逸周書》語。或曰,《本典解》“均分以利之則民安”,卽此句也。 【原文】讀若筭。

【段注】蘇貫切,十四部。

【原文】熬()吉凶之忌也。

【段注】禁、忌雙聲,忌古亦讀如記也。《曲禮》曰:“入竟而問禁。” 【原文】从示,林聲。

【段注】居蔭切,七部。禁當次祘之前。

【原文】翱(禫)除服祭也。

【段注】《士虞禮記》曰:“中月而禫”,注:“中猶間也。禫,祭名也。與大祥間一月,自喪至此凡二十七月。禫之言澹,澹然平安意也。” 【原文】从示,覃聲。

【段注】徒感切,古音在七部。玉裁按:《説文》一書三言讀若三年導服之導,考《士虞禮》注曰:古文禫或為導,《喪大記》注曰:“禫或皆作道”,許君葢從古文,不錄今文禫字,且祘字重示,當居部末,如、聑、聶、驫、猋皆居部末是也。祘字下出禫字,疑是後人增益。鄭君从禫,許君从導,各有所受之也。 【小結】文六十三 重十三

【段注】六十三鍇本作六十五,禫下有禰、二字,云“祢,秋畋也,从示,爾聲”,“ ,祝也。从示,虘聲”,卽犬部之,言部之詛也。用此知《説文》多為淺人增竄,部末凡數多非原文,示部鉉六十三,鍇六十五,可証。又鉉新附有祢、祧、祅、祚四字,禰訓親廟,泥米切。據《五經文字序》若祧、禰、逍、遥之類,《説文》漏略,今得之於《字林》。禰廟之字,許意葢欲以爾邇槪之,《周禮》故書祧作濯,鄭司農濯讀為祧,或許君意在别裁,謂祧字不古,當從故書,祅則後人杜撰,祚則胙之俗也。然則今可用乎?曰祅於經無所用之,祚則用胙,祧則鄭時《禮經》固爾,呂忱巳補入《字林》,禰字自今文《堯典》早有此字,何休云“父死稱考,入廟稱禰”,舊説云虽入廟而猶冣近於己,故从示旁爾,行之久遠安可不用也!

【原文】三數名,天地人之道也。

【段注】陳焕曰:“數者,《易》數也,三兼陰陽之數言”。一下曰“道立於一”,二下曰“地之數”,王下曰“三者,天地人也”。《老子》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此釋三之義,下釋三之形,故以“於文”二字别言之。 【原文】於文,一耦二為三,成數也。 【段注】此依《韵會》所引。《韵會》多據鍇本,今鍇本又非舊矣。“耦”各本作“隅”,今正。二下曰“从一耦一”,以一儷一也。此曰“一耦二為三”,以一儷二也,今又皆脱一字。三畫而三才之道在焉,故謂之成數。“又”字下曰“手之列多,略不過三”。 【原文】凡三之屬皆从三。 【段注】稣甘切,古音在七部。 【原文】芭古文三。 【原文】文一重一

【原文】捌(王)天下所歸往也。

【段注】見《白虎通》。王、往曡韵。

【原文】董仲舒曰:“古之造文者,三畫而連其中謂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參通之者,王也。”

【段注】見《春秋緐露》,引之説字形也。韋昭注《國語》曰:“參,三也。” 【原文】孔子曰:“一貫三為王。” 【段注】又引孔子語証董説。 【原文】凡王之属皆从王。 【段注】雨方切,十部。 【原文】扒古文王。

【原文】叭(閏)餘分之月,五嵗再閏也。

【段注】戴先生《原象》曰日循黄道右旋,邪絡乎赤道而南北,凡三百六十五日,小餘不滿四分日之一,日發敛一終。月道邪交乎黄道,凡二十七日,小餘過日之半,月逡其道一終。日月之會,凡二十九日,小餘過日之半以起朔,十二朔凡三百五十四日有奇分而近。嵗終積其差數置閏月,然後時序之從乎日行發敛者以正,故《堯曲》曰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正四時成嵗,言六日者舉成數。”玉裁按:五嵗再閏而無餘日。

【原文】告朔之禮,天子居宗廟,閏月居門中。从王在門中。《周禮》:閏月王居門中終月也。

【段注】此説字形也,《周禮大史》“閏月詔王居門終月”,注“謂路寝門也。鄭司農云:《月令》十二月分在青陽、明堂、緫章、玄堂左右之位、惟閏月無所居、居於門,故於文,王在門謂之閏。”《玉藻》“天子玄端而朝日於東門之外,聽朔於南門之外,閏月則闔門左扉,立於其中。”玉裁按:古路寝、明堂、大廟,異名而實一也。當云“告朔之禮,天子居明堂”。如順切,十三部。 【原文】吧(皇),大也。 【段注】見《詩》毛傳。 【原文】从自王。

【段注】依《韵會》補“王”字。

【原文】自,始也。始王者,三皇。

【段注】“王”各本譌“皇”,今正。先鄭注《周禮》云“四類、三皇、五帝、九皇、六十四民咸祀之”,《尙書大傳》燧人為燧皇,伏羲為羲皇,神農為農皇,譙周説同。《白虎通》曰“三皇者何?伏羲、神農、燧人”,則改燧人居第三,恐非舊也。鄭依《春秋緯》,伏羲、女娲、神農為三皇,皇甫謐説同。 【原文】大君也。

【段注】始王天下,是大君也,故號之曰皇,因以為凡大之稱。説字形會意之恉,竝字義訓大之所由來也。皇本大君,因之凡大皆曰皇,假借之法準此矣。 【原文】自讀若鼻。

【段注】自下曰“鼻也”,則自、鼻二字为转注,此曰“自讀若鼻”,言皇字所从之自讀若鼻,其音同也。

【原文】今俗以作始生子為鼻子,是。

【段注】杨氏雄《方言》曰“鼻,始也。嘼之初生謂之鼻,人之初生謂之首”,許謂始生子為鼻子,字本作鼻,今俗乃以自字為之,徑作自子。此可知自與鼻不但義同,而且音同相叚借也。今俗,謂漢時也。鉉本無“作”字,誤,鍇本有,新刻删之。胡光切,十部。 【小結】文三重一

【原文】玉石之美有五德者。 【段注】者字新補。

【原文】润澤以温,仁之方也;䚡理自外,可以知中,義之方也;其聲舒揚,專以遠聞。

【段注】專鍇作尃,音敷,布也。玉裁按:汲古閣毛氏刊鉉本,初作專,後改作尃,非也。《管子》曰“叩之其音清摶徹遠,纯而不殺”,摶古專壹字,今本作搏,葢非。此專謂專壹也,上云舒揚矣,則不必更云尃。 【原文】智之方也,不撓而折,

【段注】謂雖折而不撓。《管子》《孫卿》皆作“折而不撓”。 【原文】勇之方也;鋭廉而不忮。 【段注】忮,很也。 【原文】絜之方也。

【段注】絜,取圜轉之義。凡度直曰度,圍度曰絜。《管子》《孫卿》皆作“廉而不劌行也”。已上《禮記聘義》《管子水地》《孫卿法行》辭皆不同。 【原文】象三玉之連 【段注】謂三也。

【原文】丨其貫也。貫謂如璧有紐,襍佩有組,聘圭有繫,瑬有五采丝繩,苟偃以朱丝係玉二瑴之類。 【原文】凡玉之属皆从玉。 【段注】魚欲切,三部。 【原文】八古文玉。 【原文】疤()玉也。 【段注】謂玉名也。如毛傳鳧山也。繹山也之例。不言山名也。古傳注多不言名。 【原文】从王尞聲

【段注】洛萧切。二部

【原文】巴()玉也。

【段注】左氏傳。齐有陳瓘。字子玉。 【原文】从王雚聲。 【段注】工玩切十四部。 【原文】春秋傳曰瓘斝。

【段注】左氏傳昭公十七年。禆竃曰:我用瓘斝玉瓚。鄭必不火。

【原文】拔()玉也从王敬聲。 【段注】居領切十一部。

【原文】跋()玉也。从王典聲。

【段注】多殄切。古音在十三部。玉篇曰:古文作。 【原文】靶玉也从王夔聲。讀若柔。 【段注】耳尤切三部。

【原文】把坚玉也。从王擊聲讀若鬲。 【段注】郎擊切十六部。

【原文】耙(璠)璠與(逗)。 【段注】與各本作璵鉉本有篆文璵字.云説文闕載。依注所有增為十九文之一鍇本則張次立補之。考左傳釋文曰璵本又作與音餘此可證古本左傳説文皆不从玉。後人辄加篆文之鐆。可勿補也。又各本作璵璠。今依太平御覽年引作璠璵。法言亦作璠璵。

【原文】鲁之寶玉

【段注】左氏傳定公五年。季平子卒。陽虎將以與璠敛。今本左傅上與下璠。許君所據不同。

【原文】从王番聲。 【段注】附袁切十四部。

【原文】孔子曰美哉璠與。遠而朢之。奐若也。 【段注】文采之皃。御覽作焕。 【原文】近而視之。瑟若也。 【段注】瑟同璱。 【原文】一則理勝。 【段注】謂奐若。 【原文】二則孚勝。

【段注】謂瑟若。此葢出逸論語。御覽引正作逸論語。

【原文】霸()瑾瑜。(逗)美玉也。

【段注】左氏傳曰。瑾瑜匿瑕。山海經、黄帝乃取密山之玉榮而投之锺山之陽。瑾瑜之玉為良。王逸注九章云。瑾瑜美玉也。 【原文】从王堇聲。

【段注】居隠切。十三部。

【原文】罢(瑜)瑾瑜也。

【段注】凡合二字成文。如瑾瑜、玟瑰之類。其義既舉於上字。則下字例不复舉。俗本多亂之。此也字之上有美玉二字是。 【原文】从王俞聲。

【段注】羊朱切。古工音在四部。

【原文】爸(玒)玉也。从王工聲。 【段注】户工切.九部

【原文】白瓄(逗)。玉也 【段注】廣雅玉類有瓄。按説解有瓄而無篆文瓄者。葢古祗用賣。後人加偏旁。許君書或本説解内作賣。或説解内不妨從俗。而篆文則不錄也。 【原文】从王來聲

【段注】落哀切。一部瓄曹宪音瀆。【原文】柏(瓊),亦玉也。

【段注】亦各本作赤。非説文時有言亦者。如李賢所引診亦視也、鳥部鸞亦神靈之精也之類。此上下文皆云玉也。則瓊亦當為玉名。倘是赤玉。當厕璊瑕二篆間矣。离騷曰折瓊枝以為羞。廣雅玉類首瓊支。此瓊為玉名之証也。唐人陸德明、張守節皆引作赤玉。則其誤已久。詩瓊琚、瓊瑶、瓊華、瓊瑩、瓊英、瓊瑰。《毛傳》云:瓊,玉之美者也。葢瓊支為玉之最美者。故《廣雅》言“玉首瓊支”。因而引伸凡玉石之美皆謂之瓊。應劭曰:“瓊,玉之華也。”是其理也。 【原文】从王夐聲。

【段注】渠營切。古音在十四部。招魂與姦安軒山連寒湲蘭筵韻。 【原文】百瓊或从矞。

【段注】隽聲也。矞為夐之入聲。角部觼或作鐍。此十四部與十五部合音之理。 【原文】摆瓊或从瓗。

【段注】巂聲也。此十四部與十六部合音之理。虫部蠵亦作瓊。 【原文】败(珦)玉也。从王向聲。 【段注】許亮切。十部。

【原文】玉也。从王剌聲。 【段注】盧達切。十五部。

【原文】稗(珣)醫無閭之珣玗璂。

【段注】爾雅曰。東北之美者、有醫無閭之珣玗琪焉。璂琪同。醫無閭、山名。在今盛京锦州府广寧縣西十里。屈原賦謂之於微閭。珣玗璂合三字為玉名。玗璂二字又各有本義。故不連舉其篆也。葢醫無閭、珣玗璂皆東夷語。 【原文】周書所謂夷玉也。

【段注】夷玉、顧命文。鄭注云。東北之珣玗琪也。 【原文】从王旬聲。

【段注】相倫切。十二部。 【原文】一曰玉器。 【段注】此字義别説也。周禮玉瑞玉器注曰。禮神曰器。爾雅。璧大六寸謂之宣。郊祀志。有司奉瑄玉。詛楚文。殷用吉王璧。皆卽珣字。 【原文】讀若宣。 【段注】謂訓器則讀若宣也。音轉入十四部。如毛詩于嗟洵兮、韓詩洵作夐之比。

【原文】斑(璐)玉也。

【段注】九章。被明月兮佩寶璐。王逸注。寶璐、美玉也。 【原文】从王路聲。 【段注】洛故切。五部。

【原文】班(瓒)三玉二石也。从王贊聲。 【段注】徂贊切。十四部。

【原文】禮天子用全。纯玉也。上公用駹。四玉一石。侯用瓚。伯用埒。玉石半相埒也。

【段注】攷工記玉人曰。天子用全。上公用龍。侯用瓒。伯用將。注。鄭司農云。全纯色也。龍當為尨。尨謂襍色。玄謂。全纯玉也。瓒讀如饘餍之餍。龍、瓒、將皆襍名也。卑者下尊以輕重為差。玉多則重。石多則輕。公侯四玉一石。伯子男三玉二石。按許君龍作駄。从先鄭易字也。埒、許鄭同。皆不作將。倘是將字。鄭不得釋為襍。鄭已後傳寫失之。鄭云。公侯四玉一石。則記文不當公侯分别異名。許説為长戴先生曰。此葢泛記用玉為饰之等。玉裁謂。此與祼圭之瓒異義。許不言祼圭之瓒者。葢其字古隻作贊。黄金為勺不用玉也。詩謂之玉贊。圭贊者、以贊助祼圭也。

【原文】搬()玉光也。

【段注】山海經言玉榮。离骚、孝經援神契、雒書皆言玉英。淮南鴻烈曰龍淵有玉英。高注。英、精光也。 【原文】从王英聲。

【段注】於京切。古音在十部。 【原文】扳()三采玉也。

【段注】周禮故書。璑玉三采。注曰。璑惡玉名。江沅曰。惡王者亚次之玉也。古惡亚字通。廣雅玉類有璑。玉裁按。天子纯玉。公四玉一石。侯三玉二石。故書作璑。新書作珉。皆謂石之次玉者。諸公之冕、璑玉三采。謂以璑襍玉備三采。下於天子纯玉備五采也。許云。三采玉謂之璑。誤矣。 【原文】从王無聲。

【段注】武無切。徐堅引説文音舞。五部。

【原文】王朽玉也。从王有點。讀若畜牧之畜。

【段注】各本篆文作珛。解云从玉、有聲。今訂正。史記公玉帶。索隠曰。三輔決錄注云。杜陵有玉氏、音肅。説文以為从王、音畜牧之畜。此可証唐本但作玉、不作珛。廣韻一屋云。玉音肅。朽玉。此説文本字。四十九宥云。珛音齅。此從俗字。玉篇玉、欣救思六二切。此説文本字。珛許救切。引説文朽玉也。此後人據俗本説文所增。佩觿曰。玉有欣救、魚錄、息足、相逐四翻。俗别為王。郭云。别為王者、謂玉石字點在三畫之側。欣救、息足、相逐三切點在二畫之側也。葢後人以朽玉字為玉石字。以别於帝王字。復高其點為朽玉、玉姓字。以别於玉石字。又或改説文从王加點為从王有聲、作珛。亦以别於玉石字也。朽玉者謂玉有瑕玷。故从玉加點以象形。淮南書云。夏后之璜不能無考。考朽古音。同史記蔺相如曰。璧有瑕。請指示王。从王加點謂可指示也。畜牧字、依説文本作兽。許救許六二切。玉音同之。杜陵玉姓音肅。雙聲也。三部。

【原文】颁(璿)美玉也。

【段注】山海經。西王母之山。有璿瑰瑤碧。郭傳。璿瑰、玉名。竹書穆天子傳。重氏之所守曰枝斯璿瑰。郭注。璿瑰、玉名。引左傳赠我以璿瑰。按左傳成公十八年。今本作瓊瑰。僖公廿八年璿弁。今本作瓊弁。張守節史記璿璣作瓊璣。璿與瓊、古書多相亂。璿瑰、郭音旋回。合二字為美玉名。山海經单言琁者、亦美玉也。

【原文】从王睿聲。

【段注】似沿切。十四部。 【原文】春秋傳曰。璿弁玉纓。

【段注】見上。張衡西京賦。璿弁玉纓。薛敬文解。弁馬冠也。叉髦以璿玉作之。纓馬鞅也。以玉飾之。鍇本弁作冠。諱李昪嫌名也。 【原文】璿或从旋省。 【段注】各本厕瓊璚瓗三字之下。解云。瓊或从旋省。考文選陶徵士誄璿玉致美。李善注曰。山海經云。升山、黄酸之水出焉。其中多琁玉。説文云。琁亦璿字。李氏以琁注璿。引説文為証。然則則李所據説文。不同今本。今據以訂正。杨倞注孫卿引説文。琁、赤玉。音瓊。則同今本矣。中山經、海内西經言琁者皆美玉也。郭云。琁、石次玉者也。又云。琁、玉類。又云。璿瑰亦玉名。是未知璿琁同字矣。

【原文】籒文璿。

【段注】餐部曰。壡、籒文叡。疑此籒當作㻄壡聲小篆叡字省大篆為之也。 【原文】板古文璿。

【段注】疑當古文作璿。小篆作。【原文】扮(球)玉也。

【段注】铉本玉罄也。非。爾雅釋器曰。璆、美玉也。禹贡禮器鄭注同。商頌小球大球傳曰。球、玉也。按磬以球為之。故名球。非球之本訓為玉磬。 【原文】从王求聲。 【段注】巨鳩切。三部。 【原文】拌球或从翏。 【段注】求翏二聲同三部。 【原文】伴(琳)美玉也。

【段注】高注淮南、王注楚辭、李孫郭注爾皆曰。琳、美玉名。某氏注尙書曰。琳、玉名。

【原文】从王林聲。 【段注】力寻切。七部。

【原文】瓣(璧)瑞玉圜也。

【段注】瑞、以玉為信也。釋器。肉倍好謂之璧。邊大孔小也。鄭注周禮曰。璧圜象天。

【原文】从王辟聲。 【段注】比激切。十六部。

【原文】半(瑗)大孔璧。

【段注】釋器曰。好倍肉謂之瑗。孔大於邊也。 【原文】人君上除陛以相引。

【段注】未聞。瑗引雙聲。孫卿日。聘人以珪。召人以瑗。 【原文】爾雅曰。好倍肉謂之瑗。肉倍好謂之璧。 【段注】釋器文。好謂孔、肉謂邊也。 【原文】从王爰聲。

【段注】王眷切。十四部。

【原文】办(環)璧肉好若一謂之環。

【段注】亦見釋器。古者還人以環。亦瑞玉也。鄭注經解曰。環取其無窮止。肉上舊衍也字。

【原文】从王睘聲。

【段注】户關切。十四部。環引伸為圍繞無端之義,古衹用還。

【原文】绊(璜)半璧也。

【段注】鄭注周禮高注淮南同。按大戴禮佩玉下有雙璜。皆半規。似璜而小。古者天子辟癰。築土雝水之外圜如璧。諸侯泮宫。泮之言半也。葢東西門以南通水。北無也。鄭箋詩云爾。然則辟癰似璧。泮宫似璜、此黉字之所由製歟。 【原文】从王黄聲。 【段注】户光切。十部

【原文】琮瑞玉。大八寸。似車釭。

【段注】鄭注周禮曰。琮、八方象地。玉人曰。大琮尺二寸。射四寸注。射、其外鉏牙。疏云。角各出二寸。兩相竝。四寸也。玉裁按。除去射四寸。則大琮八方之徑八寸。許云瑞玉大八寸者、謂大琮也。其他琮不言射。惟瑑琮大八寸。如車釭者、葢車轂空中不正圜。為八觚形。琮似之。琮釭疉韻。 【原文】從王宗聲。 【段注】藏宗切。九部。

【原文】帮()发兵瑞玉。

【段注】周禮。牙璋以起軍旅。以治兵守。不以琥也。漢與郡國守相為铜虎符。铜虎符從第一至第五。國家當發兵。遣使者至郡國合符。符合乃聽受之。葢以代牙璋也。許所云未聞。 【原文】為虎文。

【段注】瑑虎為文也。鄭注周禮。琥猛象秋嚴。 【原文】从王虎聲。 【段注】呼古切。五部。

【原文】春秋傳曰。賜子家子雙琥是。 【段注】昭公卅二年左傳文。

【原文】梆()禱旱玉也。 【段注】未聞。 【原文】為龍文。

【段注】瑑龍為文也。左傳。昭公使公衍獻龍輔於齐侯。正義引説文為説。 【原文】从王。龍聲。 【段注】力锺切。九部。

【原文】榜(琬)圭有琬者。

【段注】此當作圭首宛宛者。轉寫譌脱也。琬宛疉韻。先鄭云。琬圭無锋芒。故以治德結好。後鄭云。琬猶圜也。王使之瑞節也。戴先生日。凡圭剡上寸半。直剡之。倨句中矩、琬圭穹隆而起。宛然上見。玉裁謂圜剡之、故曰圭首宛宛者。與丘上有丘為宛丘同義。爾雅又云。宛中、宛丘、此與毛傳四方高中央下曰宛丘。釋名丘宛宛如偃器正同。謂窳其中宛宛然也。二義相反。俱得云宛。爾雅兼采異説。郭説宛中。失之。 【原文】从王宛聲。

【段注】於阮切。十四部。

【原文】膀(璋)剡上為圭。

【段注】聘禮記曰。圭剡上寸半。襍記曰。剡上左右各半寸。 【原文】半圭為璋。

【段注】見詩毛傳及公羊傳注、周禮注。 【原文】从王章聲。 【段注】諸良切。十部。

【原文】禮六幣。圭以馬。璋以皮。璧以帛。琮以锦。琥以绣。璜以黼。

【段注】見周禮小行人注。六币所以享也。享天子用璧。享后用琮。皆有庭實。以馬若皮。皮、虎豹皮也。用圭璋者、二王之後也。二王後尊。故享用圭璋而特之。其於諸侯亦用璧琮耳。子男於諸侯則享用琥璜。下其瑞也。按六玉皆見上文。圭見璋字下。故引禮緫言其所用之幣。

【原文】绑(琰)璧上起美色也。

【段注】璧當為圭也。當為者。周禮注云。凡圭剡上寸半。琰圭剡半以上。又半為瑑飾。許云起美色。葢與鄭意同。或當作圭剡上起美飾者。若高注淮南、颜注司馬相如傳皆云。琬琰、美玉名。此當合二字為一名。别是一物。尙書玉王重。琬琰亦是一物。非周禮之二圭也。 【原文】从王炎聲。

【段注】以冉切。古音第八部。

【原文】棒(玠)大圭也。

【段注】攷工、記。天子鎮圭。諸侯命圭。戴先生曰。二者皆謂之介圭。爾雅。圭大尺二寸為玠。據鎮圭言也。詩。錫爾介圭。以作爾寶。據命圭言也。介者、大也。禮器。大圭不瑑。以素為貴。亦謂此也。 【原文】从王介聲。

【段注】古拜切。十五部。 【原文】周書曰。稱奉介圭。

【段注】顧命曰。大保承介圭。又曰。賓稱奉圭兼幣。葢許君偶誤合二為一。如或簸或舀、竷竷舞我之類。韻會引介圭作玠玉。

【原文】磅(瑒)圭尺二寸。有瓒。以祠宗廟者也。

【段注】玉人曰。祼圭尺有二寸。有瓚。以祀廟。祼圭謂之瑒圭。瑒讀如畅。鲁語謂之鬯圭。用以灌鬯者也。祠玉篇作祀。 【原文】从王昜聲。 【段注】丑亮切。十部。

【原文】蚌()桓圭。公所執。

【段注】大宗伯曰。公執桓圭。注。公、二王之後及王之上公。雙植謂之桓。桓、宫室之象。所以安其上。桓圭葢亦以桓為瑑飾。玉裁按鍇本作三公。韻會引亦無三。

【原文】从王獻聲。

【段注】胡官切。十四部。

【原文】镑(珽)大圭。長三尺。抒上。終葵首。

【段注】見玉人。注曰。王所搢大圭也。或謂之珽。終葵、椎也。為椎於其杼上。明無所屈也。杼殺也。按玉藻謂之珽。注云。此亦笏也。珽之言挺然無所屈也。典瑞曰王晋大圭以朝日、鲁語曰天子大采朝日、管子曰天子執玉笏以朝日皆謂此。司馬相如賦有晁采。晁古朝字。朝采卽朝日之大采也。長三尺。博三寸。葢自其中已上殺之。其殺六分而去一。至其首則仍博三寸而方之。鄭云。方如椎頭是也。珽王逸引相玉書作珵。抒今周禮作杼。玉藻注同。杼是也。 【原文】从王廷聲。

【段注】他鼎切。十一部。

【原文】傍(瑁)諸侯執圭朝天子。天子執玉以冒之。似冠周禮曰天子執瑁四寸。 【段注】玉人曰。天子執冒四寸以朝諸侯。注。名玉曰冒者、言德能覆葢天下也。四寸者方。以尊接卑。以小為貴。尙書大傳曰。古者圭必有冒。不敢專達也。天子執冒以朝諸侯。見則覆之。故冒圭者。天子所與諸侯為瑞也。諸侯執所受圭以朝於天子。瑞也者、屬也。冠、爾雅注作徇犂錧。謂耜也。周禮匠人。耜廣五寸。二耜之伐廣尺。耜刃方。瑁上下方似之。 【原文】从王冒。冒亦聲。

【段注】莫報切。古音在三部。考工記以冒為瑁。 【原文】谤古文。从冃。

【段注】各本篆作㺺。云古人目。惟玉篇不誤。此葢壁中顧命字。

【原文】盄(瑞)以玉為信也。

【段注】典瑞。掌玉瑞玉器之藏。注云人執以見曰瑞。禮神曰器。又云。瑞、節信也。説文卪下云。瑞信也。是瑞卪二字為轉注。禮神之器亦瑞也。瑞為圭璧璋琮之緫稱。自璧至瑁十五字皆瑞也。故緫言之。引伸為祥瑞者,亦謂“感召若符節也”。

【原文】从王耑聲。

【段注】耑聲在十四部。而瑞揣圌字音轉入十五部。唐韵是僞切。又入十六部。 【原文】苞(璬)玉佩。

【段注】璬珩玦三字、鉉本在瑁下瑞上。锴本則珩玦又綴於部末。皆非舊次。凡一書内舊次可考者訂正之。此自璬至篆九篆皆飾之類。古者襍佩謂之佩玉。見周禮玉府、大戴禮保傅篇、禮記玉藻。亦謂之玉佩。見詩秦風。璬之言皦也。玉石之白曰皦。

【原文】从王敫聲。 【段注】古了切。二部。

【原文】胞(珩)佩上玉也。

【段注】詩毛傳曰。襍佩者、珩璜琚瑀冲牙之類。韓傳日。佩玉上有葱衡.下有雙璜.衝牙。蠙珠以纳其間。按衡卽珩字。晋語白玉之珩六雙注。珩、佩上飾。楚語楚之白珩注。珩佩上之横者。玉藻曰。一命、再命幽衡。三命葱衡。注。衡、佩上之衡也。其製珩上横為組三。撃於珩係於中組者曰衝牙。撃於左右組者曰璜。皆以玉。璜似半璧而小。亦謂之牙。撃於中者觸牙而成聲。故曰衝牙。蠙珠琚瑀貫於珩之下、璜衝牙之上。故毛、韓、大戴皆曰。以纳其間。云佩上玉者、謂此乃玉佩冣上之玉也。统言曰佩玉。析言則珩居首、以玉為之。依玉藻所言。則當天子白玉珩。公侯山玄玉珩。大夫水蒼玉珩。所謂三命葱珩。士瑌玟、則以石。月令。春倉玉。夏赤玉。中央黄玉。秋白玉。冬玄玉。注。凡所服玉。謂冠飾及所佩之珩璜。則又随時異色矣。 【原文】从王行。所以節行止也。

【段注】依韻會所引訂。从玉行者、會意。所以節行止也者、謂珩所以節行止。故字从玉行。發明會意之恉也。周語改玉改行注。玉、佩玉。所以節行步也。此字行亦聲。户庚切。古音在十部。

【原文】(玦)包玉佩也。

【段注】九歌注曰。玦、玉佩也。先王所以命臣之瑞。故與環卽還、與玦卽去也。白虎通曰。君子能決斷則佩玦。韋昭曰。玦如環而缺。 【原文】从王。夬聲。

【段注】古穴切。古音在十五部。

【原文】(珥)盇瑱也。

【段注】戰國策。孟嘗君进五珥。以請立后。李斯上書曰。宛珠之簪。傅玑之珥。 【原文】从王耳。耳亦聲。 【段注】仍吏切。一部。

【原文】(瑱)盉以玉充耳也。

【段注】詩毛傳曰。瑱、塞耳也。又曰。充耳謂之瑱。天子玉瑱。諸侯以石。按瑱不皆以玉。許專云以玉者、為其字之从玉也。凡字从某為某之屬。許君必言其故。

【原文】从王真聲。

【段注】佗甸切。十二部。 【原文】詩曰。玉之瑱兮。

【段注】鄘君子偕老文。今詩兮作也。女部又引邦之媛兮。可知此篇也字古皆作兮。孫毓詩评亦引玉之瑱兮。 【原文】盋瑱或从耳。

【段注】考工記注引左傳。縳一如瑱。釋文曰。瑱本或作盋。耳形真聲。不入耳部者、為其同字異處。且難定其正體或體。凡附見之例視此。 【原文】琫盌佩刀上飾也。

【段注】小雅鞞琫有珌傳。鞞、容刀鞞也。琫、上飾。珌、下飾。大雅鞞琫容刀傳。下曰鞞、上曰琫。戴先生疑瞻彼洛矣之珌下飾。當為鞞下飾。珌文飾兒。有珌與首章有奭句法同。説文訓鞞為刀室。誤也。玉裁按。鞞之言裨也。刀室所以裨護刀者。漢人曰削。俗作鞘。琫之言奉也。奉俗作捧。刀本曰環。人所捧握也。其飾曰琫。珌之言畢也。刀室之末。其飾曰珌。古文作㻫。傳云。鞞、容刀鞞也。謂刀削。其云琫上飾。珌下飾者。上下自全刀言之。琫在鞞上。鞞在琫下。珌在鞞末。公劉詩不言珌。故云下曰鞞。舉鞞以該珌鞞琫有珌。言鞞琫而又加珌也。王莽傳。瑒琫瑒珌。孟康曰。佩刀之飾。上日琫。下曰珌。若劉熙釋名曰。室口之飾曰琫。琫、捧也。捧束口也。下末之飾曰琕。琕、卑也。下末之言也。琕卽鞞之譌也。劉意自一鞘言之。故虽襲毛上曰琫、下曰鞞之云。而大非毛意。至杜预本之注左傳云。鞞、佩刀削上饰鞛下飾。又互譌上下字矣。凡訓詁必考其源流得失者、舉視此。許云佩刀上飾。用毛説。謂一刀之上。非一削之上也。凡刀劒以手所執為上。刀謂之颖。亦曰環。書刀謂之拊劒謂之镡。 【原文】天子以玉。諸侯以金。

【段注】毛傳曰。天子玉琫而珧珌。諸侯璗琫而璆珌。大夫镣琫而珕珌。士珕琫而珕珌。天子以玉。故其字从玉。 【原文】从王奉聲。

【段注】邊孔切。九部。左傳作鞛。咅奉合音。如棓字亦咅聲之比。

【原文】(珌)盓佩刀下飾。天子以玉。

【段注】毛傳云。天子以珧。説文珧字下亦云。天子珧珌。此當云。天子以珧。諸侯以玉。淺人妄竄改之。 【原文】从王必聲。

【段注】卑吉切。十二部。

【原文】古文珌

【段注】各本無。玉篇曰。珌古文作㻫。汗簡、古文四聲韵皆曰。㻫見説文。今據補。必畢古通用。同在十二部。

【原文】()盕劒鼻玉也。

【段注】各本篆文皆誤。今正。王莽傳。美玉可以滅瘢。欲獻其璏。服虔曰。璏音衞。蘇林曰。劒鼻玉也。俗本脱玉字。初學記、藝文類聚引字林。劒鼻謂之璏。亦脱玉字。

【原文】从王彘聲。

【段注】直例切。十五部。

【原文】(瑵)盙车葢玉瑵。

【段注】司馬彪輿服志曰。乘輿金根、安車、立車、羽葢華蚤。劉昭注。徐廣云。翠羽葢黄裏。所謂黄屋車也。金華施橑末有二十八枚。卽葢弓也。又張衡東京賦。羽葢威甤。葩瑵曲莖。薛綜注曰。羽葢、以翠羽覆車葢也。威甤、羽貌。葩瑵、悉以金作華形。莖皆低曲。蔡邕獨斷云。凡乘輿車皆羽葢金華爪。爪與瑵同。又王莽傳曰。造華葢九重。高八丈一尺。金瑵。師古曰。瑵讀曰爪。玉裁按。瑵蚤爪三字一也。皆謂葢橑末。説文指爪字作叉。當云车葢玉叉也。瑵叉疊韵。他家云華瑵金瑵者、謂金華飾之。許云玉瑵者、謂玉飾之。故字从玉也。 【原文】从王蚤聲。

【段注】側絞切。古音在三部。

【原文】(瑑)盚圭璧上起兆瑑也。

【段注】周禮先鄭注云。瑑、有圻鄂瑑起也。後鄭云。瑑文飾也。許云。起兆瑑。與先鄭説合。兆者、垗也。營域之象。先鄭所謂垠堮也。大圭不瑑者。以素為貴也。

【原文】从王彖聲。

【段注】彖聲、依韵會所引锴本。今锴本亦作篆省聲。又淺人改之也。直戀切。十四部。

【原文】周禮曰。瑑圭璧。

【段注】典瑞曰。瑑圭璋璧琮。疑此有脱誤。

【原文】(珇)盜琮玉之瑑。

【段注】玉人。駔琮五寸。宗后以為權。駔琮七寸。天子以為權。注。駔讀為組。以組撃之。因名焉。許作珇。葢杜子春讀故書之駔為珇。鄭所不從。不載其説者也。記又云。瑑琮八寸。則駔琮非謂瑑明矣。似讀駔為珇、訓琮玉之瑑、失之。方言曰。珇、好也。美也。許意謂兆瑑之美曰珇。 【原文】从王且聲。 【段注】則古切五部。

【原文】盝弁飾也。往往冒玉也。

【段注】上也字依詩音義補。弁師曰。五之皮弁會五采玉琪。鄭司農云。故書會作䯤。䯤讀如馬會之會。謂以五采束髮也。琪讀如綦车轂之綦。按許謂以玉飾弁曰琪。與司農説同。後鄭則易琪為綦。綦、結也。皮弁之缝中每貫結五采玉以為飾、謂之綦。葢後鄭謂經琪字乃玉名。故易為綦字。曹風。其弁伊骐。箋亦云骐當作綦。自用其周禮説也。許同先鄭説。往往、歷歷也。鄭云皪皪而處是也。 【原文】从王綦聲。 【段注】渠之切。一部。 【原文】盞盞或从基。

【原文】璪玉飾。如水藻之文。 【段注】謂雕飾玉之文。璪藻疊韵。 【原文】从王喿聲。 【段注】子皓切。二部。 【原文】虞書曰。璪火粉米。

【段注】古文尙書咎繇謨文。按虞書璪字。衣之文也。當从衣。而从玉者、叚借也。衣文、玉文皆如水藻。聲義皆同。故相叚借。非衣上為玉文也。凡説文有引經言叚借者例此。禮經文采之訓。古文多用缫字。今文多用璪、藻字。其实三字皆叚借。

【原文】(瑬)盡玉也。冕飾。

【段注】弁師。掌王之五冕。五采缫十有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諸侯之缫斿九就。珉玉三采。缫斿皆就。注。缫、襍文之名。合五采丝為之繩。垂於延之前後。就、成也。繩之每一匝而貫五采玉。十二斿則十二玉也。缫不言皆。有不皆者。衮衣之冕十二斿。則用玉二百八十八。鷩衣之冕缫九斿。用玉二百一十六。毳衣之冕七斿。用玉百六十八。希衣之冕五斿。用玉百二十。玄衣之冕三斿。用玉七十二。侯當為公字之誤也。三采、朱白蒼也。缫斿皆就、皆三采也。每缫九成、則九玉也。公之冕用玉百六十二。按弁師作斿。玉藻从俗字作旒。皆瑬之叚借字。 【原文】从王流聲。 【段注】力求切。三部。

【原文】(璹)盢玉器也。

【段注】徐锴曰。爾雅。璋十八寸謂之琡。説文有盢無琡。宜同也。 【原文】从王聲。讀若淑。 【段注】殊六切。三部。

【原文】()監玉器也。

【段注】隽不疑傳。帶櫑具劒。晋灼曰。古长劒首以玉作井鹿盧形。上刻木作山形。如莲花初生未敷時。霍清治書云。考古圖有玉辘轳玉具劒。古樂府所云腰間辘轤劒也。按古玉器為鹿盧轉旋。葢不獨劒具。先鄭注周禮云。駔有捷盧也。捷盧亦謂鹿盧也。

【原文】从王畾聲。

【段注】説文無畾字、而云畾聲者。畾卽靁之省也。靁字下曰。從雨畾、象回轉形。木部櫑字下曰。刻木作云靁、象施不窮。杨雄賦曰。轠轤不絶。凡从從畾字皆形聲兼會意。鲁回切。十五部。

【原文】(玼)盦,新玉色鲜也。

【段注】各本無新。詩音義兩引皆作新色鲜也。今補。玼本新玉色,引伸為凡新色。如《詩》“玼兮玼兮”,言衣之鲜盛。新臺有玼。言臺之鲜明。韵會引作玉色鲜絜也。

【原文】从王此聲。

【段注】詩音義音此。又且禮反。十五部古此聲之字多轉入十六部。十六部與十七部至近。是以劉昌宗云倉我反也。玼之或體作瑳。楚景瑳以為名。詩君子偕老二章三章皆曰玼兮玼兮。是以二章毛、鄭有注。三章無注。或兩章皆作瑳。内司服注引瑳兮瑳兮。其之翟也。又引瑳兮瑳兮。其之展也。可証。自淺人分别玼屬二章、瑳屬三章。畫為二字二義。又於説文增瑳為訓釋。今删。 【原文】詩曰。新臺()有玼。 【段注】詩邶風文。今本作泚。韓詩作漼云鲜貌。卽今璀璨字也。

【原文】(璱)盧玉英華相帶如瑟弦也。

【段注】左思吳都賦。符采彪炳。劉逵注曰。符采、玉之横文也。郭璞引王子靈符應曰。赤如雞冠。黄如蒸栗。白如割肪。黑如纯漆。玉之符采也。璱瑟疊韵。 【原文】从王瑟聲。 【段注】所切。二十部。 【原文】詩曰。璱彼玉瓒。

【段注】詩大雅作瑟。箋云。瑟、絜鲜貌。孔子曰。璠與、近而視之瑟若也。韵會引作瑟。彼則引詩為發明从瑟意。

【原文】(瑮)盨玉英華罗列秩秩。

【段注】爾雅釋訓。秩秩、清也。毛傳。秩秩、有常也。瑮列雙聲。瑮秩疊韵。 【原文】从王聲。

【段注】力質切。十二部。聘義説玉云。缜密以栗。 【原文】逸論語曰。玉粲之璱兮。其瑮猛也。

【段注】藝文志曰.論語、漢興有齐鲁之説。傳齐論者、惟王陽名家。傳鲁論者、安昌侯張禹。冣後而行於世。然則張禹鲁論所無、則謂之逸論語。如十七篇之外為逸禮、二十九篇之外為逸尙書也。齐論多問王、知道二篇。王伯厚云。問王疑當作問玉。按説文玉瑮瑩三字下所引。葢卽問玉篇歟。

【原文】(瑩)盩,玉色也。

【段注】謂玉光明之儿,引伸為磨。瑩亦作鎣。 【原文】从王熒省聲。

【段注】李善引説文烏明切。唐韵為定切。十一部。 【原文】一曰石之次玉者。

【段注】此字義之别説也。齊風傳曰。瑩、石似玉也。衞風傳曰。瑩、美玉也。 【原文】逸論語曰。如玉之瑩。 【段注】此葢引証玉色之義 。

【原文】(璊)盪玉赬色也。

【段注】毛傳曰。璊、赬玉也。今本脱玉字。 【原文】从王㒼聲。

【段注】莫奔切。古音在十四部。

【原文】禾之赤苗謂之各本从木作樠。今依毛詩釋文宋椠。卽艸部虋字之或體。艸部不言或作。而此見之。亦可見或字不能悉載。 【原文】言璊玉色如之。

【段注】虋聲在十三部。與十四部㒼聲冣近。而又雙聲。此璊 字皆於虋得義也。 【原文】盫或从允。 【段注】允聲在十三部。

【原文】(瑕)盬玉小赤也。

【段注】子虚賦。赤瑕駁荦。張揖曰。赤瑕、赤玉也。揚雄蜀都賦、左思吳都賦皆云瑕英。劉逵曰。瑕、玉屬也。木華海賦。瑕石詭晖。廣雅玉屬有赤瑕。若聘義瑕不揜瑜注。瑕、玉之病也。高注淮南書曰。瑕猶虋也。此别一義。虋同璺。 【原文】从王叚聲。

【段注】乎加切。古音在五部。

【原文】(琢)盭治玉也。

【段注】釋器。玉謂之琢。石謂之摩。毛傳同。按琢琱字謂镌錾之事。理字謂分析之事。考工記刮磨五工。玉人、記玉之用。楖人、雕人、阙。楖人葢理之。如楖之疏髮。雕人葢琢之。如烏之琢物。左思賦水烏曰。雕琢蔓藻。是其意。 【原文】从王豖聲。 【段注】竹角切。三部。

【原文】(琱)盰治玉也。

【段注】釋器。玉謂之雕。按琱琢同部雙聲、相轉注、詩周禮之追、大雅之敦弓皆與琱雙聲也。

【原文】一曰石似玉。 【段注】此字義之别説。 【原文】从王周聲。

【段注】都僚切。古音在三部。經傳以雕彫為琱。

【原文】(理)盳,治玉也。

【段注】《戰國策》。鄭人謂“玉之未理者為璞,是理為剖析也。”玉虽至堅,而治之得其䚡理以成器不難,謂之“理”。凡天下一事一物,必推其情至於無憾而後卽安,是之謂“天理”,是之謂“善治”,此引伸之義也。戴先生孟子字義疏証曰。理者、察之而幾微必區以别之名也。是故謂之分理。在物之質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得其分則有条而不紊、謂之条理。鄭注樂記曰。理者、分也。許叔重曰。知分理之可相别異也。古人之言天理何謂也。曰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天理云者、言乎自然之分理也。自然之分理。以我之情絜人之情、無不得其平是也。 【原文】从王里聲。 【段注】良止切。一部。

【原文】(珍)盵寶也。

【段注】宀部曰。寶珍也是為轉注。 【原文】从王聲。

【段注】陟鄰切。古音在十三部。

【原文】(玩)盶弄也。

【段注】艹部曰。弄、玩也。是為轉注。周禮曰。玩好之用。 【原文】从王元聲。

【段注】五換切。十四部。 【原文】盷玩或从貝。 【原文】(玲)盺玉聲也。

【段注】甘泉賦。和氏瓏玲。大玄。共彼瓏玲。皆謂玉聲。法言、廣雅作玲瓏。 【原文】从王令聲。

【段注】郎丁切。古音在十二部。

【原文】(瑲)盻玉聲也。

【段注】小雅。有瑲葱珩。毛傳。瑲、珩聲也。秦風佩玉將將、玉藻然後玉锵鳴皆當作此字。

【原文】从王倉聲。 【段注】七羊切。十部。 【原文】詩曰。攸革有瑲。 【段注】周頌載見文。攸各本作鞗。今正。説見鋚字下。有瑲今詩作有鶬亦作鎗。按鸞鈴飾之聲而字作瑲、玉聲而字作锵皆得謂之叚借。

【原文】(玎)盽玉聲也。

【段注】以椓之丁丁、伐木丁丁例之。葢當叠字言玎玎。 【原文】从王丁聲。

【段注】中莖當經二切。十二部。 【原文】齐大公子伋謚曰玎公。

【段注】齐世家、古今人表皆云。師尙父之子丁公。丁公之子乙公。乙公之子癸公。猶之鲁禽父、晋燮父、衞康伯、宋微仲皆無謚。不聞謚玎也。此當云讀若齐大公子伋謚曰丁公。轉寫脱讀若字。因改丁為玎。不直言讀若丁者。古音丁公之讀當與凡丁異也。丁乙癸皆非謚明矣。而云謚丁公者。古者以字為謚之義也。

【原文】(琤)盿玉聲也。从王爭聲。

【段注】楚耕切。十一部。按此字恐係瑲之俗。

【原文】(琐)眀玉聲。

【段注】謂玉之小聲也。周易。旅瑣瑣。鄭君、陸績皆曰。瑣瑣小也。 【原文】从王肖聲。

【段注】苏果切。十七部。

【原文】(瑝)眂玉聲。 【段注】謂玉之大聲也。 【原文】从王皇聲。

【段注】廣韵云。説文音。皇十韵。

【原文】(瑀)眃石之次玉者。

【段注】次各本譌似。依詩音義、正義引訂。鄭風傳曰。襍佩者、珩璜琚瑀冲牙之類。又曰。佩有琚瑀。所以纳間。纳間者、纳於上珩下璜冲牙之中也。韓詩傳。蠙珠以纳其間。保傅篇曰。玭珠以纳其間。琚瑀以襍之。璣卽蠙。毛不言蠙珠。韓不言琚瑀。保傅篇兼言之。葢蠙珠居中。琚瑀皆美石、又貫於蠙珠之上下。故曰襍佩。襍、集也。集眾美也。盧辨曰。玭珠之赤者曰琚、白者曰瑀。誤矣。 【原文】从王禹聲。 【段注】王矩切。五部。 【原文】(玤)眅石之次玉者。以為係璧。

【段注】係璧、葢為小璧係帶間、縣左右佩物也。 【原文】从王豐聲。讀若詩曰瓜瓞菶菶。

【段注】大雅生民文。此引經説字音也。補蠓切。九部。 【原文】一曰若蛤蚌。

【段注】今音蚌在講韵。古音江講合於東董。

【原文】(玪)眆玪(逗)石之次玉者。

【段注】鄭本尙書。璆玪琅玕。鄭注。璆、美玉。玪、美石。子虚賦。瑊玏玄厲。張揖曰。瑊玏。石之次玉者。中山經。葛山其下多瑊石。郭傳。瑊玏、石似玉廣雅。瑊玏、石次玉也。按玪瑊同字。玏同字。玪合二字為石名。亦有单言玪者。如尙書、中山經及穆天子傳是。 【原文】从王今聲。

【段注】古函切。古音在七部。廣韵瑊音箴。是。

【原文】眊玪也。从王勒聲。 【段注】盧則切。一部。

【原文】(琚)県佩玉石也。

【段注】各本作瓊琚也。今正。詩鄭風正義、釋文皆引説文。琚、佩玉名。衞風、釋文又引琚、佩玉名。按襍佩謂之佩玉。見周禮、大戴禮、玉藻、詩鄭風秦風衞風、尙書大傳。贅以名字。語不可通。琚乃佩玉之一物。不得云佩玉名也。毛公、大戴皆云。琚瑀以纳間。許君以瑀字厕于石次玉之類。然則名字為石之字誤無疑。佩玉石者、謂佩玉纳間之石也。木瓜毛傳云。琚、佩玉石也。許君用之。今毛傳石譌為名。莫能是正。瑀下不言佩玉石。琚下不言美石次玉。互見也。詩。佩玉瓊琚。謂佩玉之間有美琚也。瓊瑰玉佩。謂美瑰在玉佩之間也。 【原文】从王居聲。 【段注】九魚切。五部。 【原文】詩曰。報之以瓊琚。

【原文】(璓)眎石之次玉者。

【段注】衞風充耳璓瑩傳。璓、瑩、美石也。按璓、瑩是二石名。故都人士傳曰。璓、美石也。著傳曰。瑩、石似玉也。 【原文】从王莠聲。

【段注】陸德明引説文弋久反。唐韵息救切。三部。按説文从莠。隸从秀。猶从芺之多為夭也。

【原文】詩曰。充耳璓瑩。

【原文】(玖)眏石之次玉黑色者。

【段注】詩木瓜傳曰。玖、玉名。丘中有麻傳曰。玖、石次玉者。按不應同物異訓。葢木瓜傳本作玉石。漢書西域傳。于阗國多玉石。注曰。玉石、石之似玉者也。楊雄蜀都賦亦言玉石。轉寫石譌名耳。玖音近黝。故訓黑色。 【原文】从王久聲。

【段注】陸德明引説文紀又反。唐韵舉友切。古音在一部。詩久字在一部。孔子易傳久在三部。

【原文】詩曰。贻我佩玖。 【段注】贻當作詒。王風文。 【原文】讀若芑。

【段注】此古音在一部之証。 【原文】或曰。若人句脊之句。

【段注】此又一音也。上句音钩。下句當作痀。疒部曰。痀曲脊也。古讀如苟。句聲在四部。此一部三部四部合韵冣近之理。

【原文】眐石之似玉者。

【段注】似玉篇作次。又引倉颉云五色石也。 【段注】从王聲讀若贻。 【段注】與之切。一部。

【原文】(珢)眑石之似玉者。从王艮聲。 【段注】語巾切。古音在十三部。

【原文】眒石之似玉者。从王曳聲。

【段注】余製切。古音在十六部。曳从申。以象抴引之。丿為聲。按玉篇、廣韵皆兼有㻀

字訓釋同眒音臾。必有一誤。

【原文】(璅)眓石之似玉者。从王巢聲。 【段注】子皓切。二部。

【原文】(璡)眔石之似玉者。从王。進聲。讀若津。 【段注】將鄰切。十二部。

【原文】眕石之似玉者。从王朁聲。 【段注】側岑切。七部。

【原文】(璁)眖石之似玉者。从王恖聲。讀若蒽。 【段注】倉紅切。九部。

【原文】眗石之似玉者。从王。號聲。讀若鎬。 【段注】乎到切。二部。

【原文】眘石之似玉者。从王。舝聲。讀若曷。 【段注】乎捌切。十五部。

【原文】眛石之似玉者。从王。眛聲。 【段注】鸟貫切。十四部

【原文】眜石之玉。 【段注】锴本如此下有言次玉者四字葢注釋語自眒至玗十八字皆似玉者铉本作石之次者與锴本注皆非玉篇廣韵皆云眜石似玉 【原文】从王燮聲 【段注】稣葉切七部

【原文】(玽)眝石之似玉者 【段注】似汲古原本作次非 【原文】从王句聲讀若苟 【段注】古厚切四部

【原文】(琂)眞石之玉者从王言 【段注】語軒切十四部

【原文】(璶)眡石之似玉者从王盡聲 【段注】徐刃切十二部

【原文】(琟)眣石之似玉者从王隹聲讀若維 【段注】以追切十五部

【原文】(瑦)眤石之似玉者从王烏聲 【段注】安古切五部

【原文】(瑂)眥石之似玉者从王眉聲讀若眉 【段注】武悲切十五部

【原文】(璒)眧石之似玉者从王登聲 【段注】都騰切六部

【原文】薄石之似玉者从王厶聲讀與私同

【段注】凡言讀與某同者亦卽讀若某也息夷切十五部

【原文】(玗)雹石之似玉者

【段注】锴釋以珣玗琪非也珣玗琪合三字為玉名单言玗者玉器也单言璂者弁飾也单言玗者美石也齊風尙之以瓊華傳曰華美石華葢卽玗二字同于聲也 【原文】从王亏聲 【段注】羽俱切五部

【原文】保玉属也

【段注】玉篇引穆天子傳采石之山有瑶凡言属者謂某之類 【原文】从王殳聲讀若 【段注】莫悖切十五部

【原文】(瑎)堡黑石似玉者从王皆聲讀若諧 【段注】尸皆切十五部

【原文】(碧)饱石之青美者

【段注】西山經高山其下多青碧傳碧亦玉類也淮南書昆侖有碧樹注碧青石也劉逵常璩郭樸皆曰越巂會無縣東山出碧 【原文】从王石白聲

【段注】从玉石者似玉之石也碧色青白金尅木之色也故从白云白聲者以形聲苞會意兵彳切古意在五部

【原文】(琨)宝石之美者

【段注】王肅及某氏注禹贡皆曰瑶琨皆美石劉逵注吳都賦颜師古注地理志皆曰琨美石今本轉寫石多譌玉穆天子傳天子之寶玉昆傳石似美玉今本昆譌果招魂昆蔽象棋注昆玉也當云昆同琨石似玉 【原文】从王昆聲

【段注】古浑切十三部 【原文】夏書曰

【段注】夏各本譌虞

【原文】杨州贡瑶琨抱琨或从貫

【段注】馬融尙書漢地理志皆作瑻貫聲在十四部與十三部昆聲合韵冣近而又雙聲如昆夷亦為串夷韋昭瑻音貫 【原文】(珉)报石之美者 【段注】弁師珉玉三采 【原文】从王民聲

【段注】武巾切十二部按凡民聲字在十二部凡昏聲字在十三部昏不以民為聲也聘義注曰碈或作玟凡文聲昏聲同部琘碈字皆玟之或體不與珉同字其譌亂久矣

【原文】(瑶)暴石之美者

【段注】各本石譌玉今依詩音義正衞風報之以瓊瑶傳曰瑶美石正義不誤王肅某氏注尙書劉逵注吳都賦皆曰瑶琨皆美石也大雅曰維玉及瑶云及則瑶賤於玉周禮享先王大宰贊王玉爵内宰贊后瑶爵禮記尸飲五君洗玉爵獻卿尸飲七以瑶爵獻大夫是玉與瑶等差明証九歌注云瑶石之次玉者凡謂瑶為玉者非是 【原文】从王聲

【段注】余招切二部 【原文】詩曰報之以瓊瑶 【段注】衞風木瓜

【原文】(珠)豹蜯中陰精也

【段注】蜯或蚌字中各本作之今依初學記大戴禮曰珠者陰之陽也故勝火 【原文】从王朱聲

【段注】章俱切古音在三部

【原文】春秋國語曰珠足以御火灾是也

【段注】足字依玉篇補御各本作禦今正楚語左史倚相曰珠足以御火灾則寶之韋注珠水精故以禦火灾

【原文】(玓)鲍玓瓅(逗)明珠光也 【段注】光各本作色今依李善所引史記司馬相如傳曰明月珠子玓瓅江靡應邵曰靡邊也

【段注】从王勺聲

【段注】都歷切古音在二部 【原文】(瓅)爆玓瓅也从王樂聲 【段注】郎擊切古音在二部二字疊韵

【原文】(玭)杯珠也 【段注】謂珠名也 【原文】从王比聲

【段注】韋昭薄迷反十五部紕字下曰讀若玭珠 【原文】宋宏曰淮水中出玭珠玭珠珠之有聲者

【段注】此宋宏説伏生尙書語也宏字仲子能薦桓谭辟牟長者伏生尙書徐州之贡淮夷玭珠暨魚仲子謂淮水中出玭珠與鄭古文尙書説合玭珠珠之有聲者七字當作玭蚌之有聲者六字玭本是蚌名以為珠名韋昭曰玭蚌也廣韵曰蠙珠母也西山經魮之魚其状如覆銚鳥首而翼魚尾音如磬之聲是生珠玉江賦所謂文魮磬鳴郭傳云蚌類按玭蚌葢類是能鳴故曰蚌之有聲 【原文】碑夏書玭从虫賓

【段注】謂古文夏書玭字如此作从虫賓聲古音在十二部故唐韵步因切其音變為蒲邊扶堅二切小篆从比其雙聲也玭字葢亦古文故伏生尙書作玭夏本紀地理志從之非伏生依小篆乃其壁藏本固爾也

【原文】(珕)悲蜃屬

【段注】謂蜃之類其甲亦可飾物也 【原文】从王劦聲

【段注】郎計切十五部 【原文】禮記曰

【段注】記曰字依韵會所引補土部禮記曰天子赤墀今本亦删記曰字藝文志曰記百三十一篇7十子後學者所記也 【原文】佩刀士珕琫而珧珌 【段注】詩正義作珕琫而珕珌

【原文】(珧)卑蜃甲也 【段注】介物之彀曰甲 【原文】所以饰物也

【段注】釋器曰以蜃者謂之珧按爾雅蜃小者珧東山經嶧皋之水多蜃珧傳日蜃蚌屬珧玉珧亦蚌属然則蜃珧二物也許云一物者據爾雅言之凡物统言不分析言有别蜃飾謂之珧猶金飾謂之铣玉飾謂之珪金不必皆铣玉不必皆珪也 【原文】从王兆聲余昭切二部 【原文】禮記曰 【段注】二字補

【原文】佩刀天子玉琫而珧珌

【段注】見毛傳按天子玉琫珧珌備物也諸侯璗璆珌讓於天子也璆美玉也天子玉上諸侯玉下故曰讓于天子也大夫镣琫鏐珌银上金下也士珕琫珧珌珧有玉珧之稱貴於珕自諸侯至士皆下美於上惟天子上美於下毛詩集注定本釋文皆作諸侯璆珌惟正義作諸侯镠珌又説文作士珧珌正義作士珕珌與説文異

【原文】(玟)北玟瑰(逗)火珠

【段注】各本作火玟瑰也今依韵會所引正子虚賦晋灼注呂静韵集皆同吳都賦注曰火齊如雲母重沓而可開色黄赤似金出日南廣雅珠屬有玟瑰 【原文】一曰石之美者

【段注】謂石之美者名玟此字義之别説也釋玄應大唐眾經音義引石之美好曰玟聘義君子貴玉而賤碈注碈石似玉或作玟玉藻士佩瑌玟玟又作砇按史記子虚賦琳琘琨珸砇碈琘皆玟之或體與珉各部 【原文】从王文聲

【段注】二義古音皆讀如文在十三部今音則前義讀如枚人十五部後義讀如罠入十二部

【原文】(瑰)辈玟瑰也从王鬼聲

【段注】公回切十五部玟瑰本雙聲後人讀为疊韵 【原文】一曰圜好

【段注】謂圜好曰瑰此字義之别説也眾經音義亦引圜好曰瑰玉篇圜好上增珠字誤後義當音回○按詩秦風傳曰瑰石而次玉疑許失載

【原文】(璣)背珠不圜者

【段注】各本作也今依尙書音義後漢書注作者凡經傳沂鄂謂之幾門橛謂之機故珠不圜之字从幾 【原文】从王幾聲

【段注】居衣切十五部

【原文】(琅)贝琅玕(逗)似珠者

【段注】尙書璆琳琅玕鄭注曰琅玕珠也王充論衡曰璆琳琅玕土地所生真玉珠也魚蚌之珠與禹贡琅玕皆真珠也本艸經青琅玕陶貞白謂卽蜀都賦之青珠而某氏注尙書郭注爾雅山海經皆曰琅玕石似珠玉裁按出於蚌者為珠則出於地中者為似珠似珠亦非人為之故鄭王謂人珠也 【原文】从王良聲 【段注】鲁當切十部

【原文】(玕)钡琅玕也从王干聲 【段注】古寒切十四部 【原文】禹贡雝州璆琳琅玕 【原文】倍古文玕从王旱

【段注】葢壁中尙書如此作干聲旱聲一也贾誼新書上有葱珩下有雙璜捍珠以纳其間琚瑀以襍之捍必之誤

【原文】(珊)狈珊瑚(逗)色赤生於海 【段注】廣韵引生海中而色赤也 【原文】或生於山

【段注】廣雅珊瑚為珠類故次於此上林賦注曰珊瑚生水底石邊大者樹高三尺餘枝格交错無有葉石部曰上摘山巖空青珊瑚堕之珊瑚有青色者或云赤為珊瑚青為琅玕 【原文】从王删省聲 【段注】稣干切十四部

【原文】(瑚)备珊瑚也从王胡聲 【段注】户吳切五部

【原文】惫石之有光者璧惫也

【段注】者字依李善江賦注補此當作璧惫石之有光者也恐亦後人倒之璧惫卽璧流離也地理志曰人海市明珠璧流離西域傳曰罽賓國出璧流離璧流離三字為名胡語也猶珣玗琪之為夷語漢武梁祠堂畫有璧流離曰王者不隠過則至吳國山碑紀符瑞亦有璧流離梵書言吠璢璃吠與璧音相近西域傳注孟康曰璧流離青色如玉今本漢書注無璧字讀者誤認正文璧與流離為二物矣今人省言之曰流離改其字為璢璃古人省言之曰璧惫惫與流璢音同杨雄羽獵賦樵夜光之流離是古亦省作流離也 【原文】出西胡中

【段注】西胡西域地班固曰西域三十六國皆在匈奴之西故説文謂之西湖凡三見魏略云大秦國出赤白黑黄青绿缥紺紅紫十種流離師古曰此葢自然之物采澤光润逾於眾玉其色不恒今俗所用皆销洽石汁加以眾藥灌而為之尤虚脆不貞實 【原文】从王丣聲

【段注】廣韵引説文音畱三部玉裁按古音卯丣二聲同在三部為叠韵而畱茆聊駵劉等字皆與丣又叠韵中雙聲昴貿茆等字與卯叠韵中雙聲部分以叠韵為重字音以雙聲為重許君丣卯畫分而从丣之字俗多改為从卯自漢已然卯金刀為劉之説緯書荒繆正屈中止句馬頭人人持十之類許所不信也凡俗字丣變卯者今皆更定學者勿持漢人繆字以疑之

【原文】(琀)焙送死口中玉也

【段注】典瑞曰大喪共飯玉含玉注飯玉碎玉以襍米也含玉柱左右颠及在口中者襍記曰含者執璧將命則是璧形而小耳穀梁傳曰貝玉曰含按琀士用貝見士喪禮諸侯用璧見襍記天子用玉

【原文】从王含含亦聲

【段注】胡紺切古音在七部經傳用含或作唅

【原文】被遺玉也

【段注】謂赠遺之玉也蒙上送死言之何休曰知死者赠遂遂犹遺也大宰典瑞皆言大喪赠玉注云葢璧也锴説以山海經遺玉儻是玉名則當厕於璙已下十六字間 【原文】从王聲

【段注】以周切三部此字葢在禮古經及記

【原文】璗奔金之美者

【段注】釋器黄金謂之璗其美者謂之璆許説小異 【原文】與玉同色从王

【段注】謂光色如玉之符采故其从玉 【原文】湯聲

【段注】徒朗切十部 【原文】禮記曰 【段注】二字依韵會補

【原文】佩刀諸侯璗琫而璆珌

【段注】詩毛傳同詩正義作璗琫而镠珌也王莽傳瑒琫瑒珌瑒卽璗字孟康云玉名非

【原文】苯,巫也。

【段注】各本巫上有靈字乃复舉篆文之未删者也許君原書篆文之下以隸复寫其字後人删之時有未盡此因巫下脱也字以靈巫為句失之今補也字屈賦九歌靈偃蹇兮皎服又靈連蜷兮既留又思靈保兮賢姱王注皆云靈巫也。楚人名巫為靈,許亦當云巫也無疑矣。引伸之義如:謚法曰:“極知鬼事曰靈,好祭鬼神曰靈。”曾子曰:“陽之精氣曰神,陰之精气曰靈。”毛公曰:“神之精明者稱靈。”皆是也。 【原文】以玉事神

【段注】依韵會無也字 【原文】从王

【段注】巫能以玉事神故其字从玉 【原文】霝聲

【段注】郎丁切十一部 【原文】本(靈)或从巫 【小結】文百二十四依锴本 【段注】重十七

【段注】锴十六今增㻫字則十七按自璙己下皆玉名也瓒者用玉之等级也瑛玉光也璑已下五文記玉之惡與美也璧至瑞皆言玉之成瑞器者也璬珩玦珥至瓃皆以玉為饰也玼至瑕皆言玉色也琢琱理三文言治玉也珍玩二文言愛玉也玲己下六文玉聲也瑀至玖石之次玉者也㺿至瑎石之似玉者也琨珉瑶石之美者也玓至皆珠類也琀二文送死玉也璗異類而同玉色者靈謂能用玉之巫也通乎説文之條理次第斯可以治小學

【原文】玨二玉相合為一珏

【段注】左傳正義曰瑴倉颉篇作珏云雙玉為珏故字从雙玉按淮南書曰玄玉百工注二玉為一工工與珏雙聲百工卽百珏也不言从二玉者義在於形形見於義也古岳切三部

【原文】凡珏之屬皆从珏

【段注】因有班毙字故珏專列一部不則綴於玉部未矣凡説文通例如此 【原文】蔽珏或从

【段注】聲也左傳纳玉十瑴鲁語行玉廿瑴字皆如此作韋昭杜预解同説文

【原文】毕(班)分瑞玉 【段注】堯典曰班瑞于群后 【原文】从珏刀

【段注】會意刀所以分也布還切古音在十三部讀如文質份份之份周禮以頒為班古頒班同部

【原文】毙车笭間皮篋也

【段注】也字依玉篇補東京賦司馬彪輿服志皆曰毙弩李善曰毙车闌間皮筐置弩於毙曰毙弩師古亦曰毙弩皮箧盛弩也今本輿服志毙弩二字譌为辄弩三字 【原文】古者使奉玉所以盛之 【段注】依玉篇補正 【原文】从車玨

【段注】謂此皮箧漢時輕車以藏弩輕車古之戰車也其製沿於古者人臣出使奉圭璧璋琮諸玉車笭間皮箧所用盛之此其字之所由从車玨會意也聘禮圭藏於櫝然則櫝藏於皮箧

【原文】讀與服同

【段注】房六切古音當在一部以服古在一部也 【小結】文三 重一

【原文】毖(气),雲气也。

【段注】气氣古今字自以氣為云气字乃又作饩為廪氣字矣。气本雲气,引伸為凡气之偁。 【原文】象形

【段注】象云起之貌三之者列多不過三之意也是類乎從三者也故其次在是云既切十五部借為气假於人之气又省作乞 【原文】凡气之屬皆从气

【原文】币(氛)祥气也

【段注】謂吉凶先見之氣左傳曰非祭祥也喪氛也杜注氛惡氣也晋語曰見翟柤之氛注氛祲氛凶象也凶曰氛吉曰祥玉裁按统言則祥氛二字皆兼吉凶析言則祥吉氛凶耳許意是统言左傳又曰楚氛甚惡杜注氛气也可見不容分别 【原文】从气分聲

【段注】符分切十三部 【原文】庇氛或从雨

【段注】按此為小雅雨雪雰雰之字月令雰霧冥冥釋名氛粉也润氣箸艸木因冻則凝色白若粉也皆當作此雰與祥氣之氛各物似不當混而一之 【小結】文二 重一

【原文】痹(士),事也。

【段注】豳風周頌傳凡三見大雅武王豈不仕傳亦云仕事也。鄭注:表記申之曰,仕之言事也。士事疊韻,引伸之凡能事其事者偁士。白虎通曰:士者,事也。任事之稱也。士故傳曰通古今辯然不謂之士 【原文】數始於一終於十从一十 【段注】三字依廣韻此説會意也 【原文】孔子曰推十合一為士

【段注】韵會玉篇皆作推一合十铉本及廣韻皆作推十合一似铉本為长數始一終十學者由博返約故云推十合一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笃行惟以求其至是也若以貫之則聖人之極致矣鉏里切一部 【原文】凡士之屬皆从士

【原文】闭(壻),夫也。

【段注】夫者,丈夫也。然則壻為男子之美稱,因以為女夫之稱。《釋親》曰:女子子之夫為壻。 【原文】从士胥

【段注】鉉本有聲字,誤。《周礼》注、《詩》皆曰:“胥,有才知之稱”,又曰:“胥讀如谞,謂有才知為什長。”《説文》言部曰“谞,知也”,然則从胥者从谞之省。

【原文】詩曰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者夫也 【段注】此引衞風而釋之明从士之意 【原文】讀與细同

【段注】稣計切古音當在十六部 【原文】敝壻或从女

【段注】以女配有才知者為會意 【原文】弊(壯)大也

【段注】方言曰凡人之大謂之奘或謂之壯寻説文之例當云大士也故下云从士此葢淺人删士字

【原文】从士爿聲 【段注】側亮切十部

【原文】必(墫)士舞也

【段注】各本無士依詩爾雅音義補周禮大胥以學士合舞小胥巡學士舞列故其字从士也當為皃毛傳墫墫舞皃古書也皃二字多互譌 【原文】从士尊聲

【段注】慈損切十三部 【原文】詩曰墫墫舞我

【段注】詩小雅文爾雅坎坎墫墫喜也今詩作蹲 【小結】文四 重一 【原文】丨下上通也

【段注】依玉篇引而上行讀若囟囟之言進也引而下行讀若退可上可下故曰下上通竹部曰篆引書也凡字之直有引而上引而下之不同若至字當引而下不字當引而上又若才屮木生字皆當引而上之類是也分用之則音讀各異讀若囟在十三部讀若退在十五部今音思二切囟之雙聲也又音古本切 【原文】凡丨之属皆从丨

【原文】壁(中)内也

【段注】俗本和也非是當作内也宋麻沙本作肉也一本作而也正皆内之譌入部曰内者入也入者内也然則中者别於外之辭也别於偏之辭也亦合宜之辭也作内則此字平聲去聲之義無不赅矣許以和為唱和字龢為諧龢字龢和皆非中之訓也周禮中失卽得失

【原文】从口丨下上通也

【段注】按中字會意之恉必當从口音圍衞宏説用字从卜則中之不从口明矣俗皆从口失之云下上通者謂中直或引而上或引而下皆入其内也陟弓切九部 【原文】壁古文中

【段注】此字可疑豈淺人誤以屈中之虫入此歟 【原文】陛旌旗杠皃

【段注】釋天曰素锦韜杠杠謂旗之竿也詩謂之干 【原文】从丨陛 【段注】以丨象杠形加陛為偏旁會意陛亦聲丑善切十四部 【小結】文三 重一

【段注】依锴本張次立依铉本增重陛字云籒文中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论《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笔记

《说文解字》概述

说文解字序

说文解字第一篇上
《说文解字第一篇上.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