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荒地流转协议书
发包方: 新中村黄岭村民组户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合理开发荒山、荒地,为其发挥最大效益,经新中村委员会协调,将黄岭村民组黑洼老荒地山场承租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承租甲方荒地用于林业生产和农业开发,不得用于非农生产用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二:乙方承租甲方荒地及荒山, 承租期限为25年,承租荒山每亩每年租 金元,荒地每亩每年租金120元。承租期满后,需再承租需经双方协商,同等条件,乙方优先,再签承租协议。
三:荒地、荒山面积甲、乙双方现场一次性丈量(详见附表),荒山亩,荒地亩,荒山四界:东,南,西,北,荒地四界:东起黄岭柴山,南起蛇地杉树山,西至水泥路,北至黄岭小山包。
四、承租金支付,承租双方签订协议后,首先预付5年荒地租金,五年以后租金每年提升百分之二,每年12月份付一次租金。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乙方享有荒地、荒山使用权。
2、甲方享有承租荒地、荒山的所有权,同时监督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山地。
3、甲方有权在丧葬坟地时,自主选择坟地,乙方不得干涉。
(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开发林业及用于农业生产。
2、乙方取得荒地、荒山使用权后,甲方不得无故变更,解除协议,阻碍乙方生产,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协议签订后,新中村委会全权监督和落实本协议土地使用。
4、承包到期后,乙方要将荒地恢复原状。
5、如遇国家征收土地或开发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若征地过程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损失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新中村委会存档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见证方:
年月日
《荒山荒地流转协议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