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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金融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3 06:48:0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银行金融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

前言: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市场化改革的产物。2007年7月1日《农村专业合作社法》的正式实施,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将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势必引起农村金融机构业务载体、经营格局和金融生态的不断变化,也将深刻而持久的影响着农业、农村、农民的金融资源整合方向和发展轨迹。因此,全面做好农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工作,把握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变化与整个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关系,对于XX银行与时俱进的出台服务“三农”金融措施、做好新时期“三农”服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

XX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起步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于1999年7月由XX县供销社积极参与率先创办了重庆市早期比较规范、有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XX镇XX蔬菜专业合作社,当时仅有入社社员36户、入股资金6万元,由此拉开了XX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序幕。

截止2009年5月末,XX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共有305家。按行业划分,既包括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合作社,又发展有水产、农资、药材、花卉、桑蚕、竹木、旅游观光等多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合作社发展的多样性。其中全县养殖专业合作社有194个,占合作社总数的63.6%;种植业65个,占21.3%;其他47,占15.1%;全县合作社成员总数6.75万个,带动农户数10.12万户。涌现了像XX镇XX油桃专业合作社、XX优质梨专业合作社、XX福成、XX、XX、XX柑橘专业合作社、XXXX蔬菜专业合作社、XX黑木耳专业合作社、XX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等一大批有特色、有规模、发展势头好、助农增收增效好、发展前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我县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XX县人民政府于2003年7月,批准成立了“XX县合作经济联合社”,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运行,负责履行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扶持和服务职能”。2007年6月,县政府制发了《关于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通知》。2009年7月县政府成立了XX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试点领导小组,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工作的综合协调、宣传指导、监督管理和调研决策。

(二)加强宣传引路,营造发展环境

政府各职能部门,始终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发动工作放在突出位臵,先后分别以大型彩幅广告、标语、宣传手册、有线电视、村民大会、专业培训会等多种有效形式发动宣传,不断营造发展大环境。2007年11月XX县由县供销社与《XX报》联合开辟每周一期、持续半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专栏,收到非常好的效果,加强和促进了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三)加强产业引导,培育特色产品

XX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办、财政局、工商局、农业局等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一方面,主要对前几年建设比较规范、又具有产业优势、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积极措施从市场引导、产业培育、资金帮扶等多方面进行扶持和培植。另一方面,严格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围绕县里提出的粮油、肉食、柑橘、竹材、中药材等主导产业,按照组织做大、基地做强、产业做优、链条做长的要求,积极引导走“专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的产业发展模式。

三、XX县支行金融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XX银行在总行的领导下,坚持“改制不改向、改名不改姓”,千方百计加强和改进对“三农”和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根据刘董事长“二突破一推进”指示和谭行长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服务三农”专题工作会上的讲话”的重要内容,不断夯实和加大“三农”信贷业务,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止2009年8月末,全县“三农”贷款余额118000万元,其中发放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员贷款余额1360万元,受益农户714户。

(1)深入调研,有针对性的制订信贷扶持计划 XX县支行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的一个重点,及时了解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对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开展调查,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项目、入社社员、股份设臵、经营管理和资金需求等情况,对财务制度不健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自编报表和对其非财务因数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为拓展业务和防范风险打下基础。各分理处有针对性的制订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资金支持的专项扶持计划,研究信贷投放的重点和风险控制的具体措施,做到支持对象不盲目,信贷资金有效果,使信贷投放计划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划相结合。 (2)加强宣传,大力推广贷款新品种

我支行积极开展“农村专业合作社贷款”等贷款新品种的宣传工作。一方面,通过拉横幅、贴告示、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产品介绍和推广。另一方面,通过信贷员对目标客户进行产品推荐,引导客户选择产品和增强客户对产品的了解程度。使“农村专业合作社贷款”等贷款品种在短时间内被广大客户所熟知。

(3)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全面推行灵活的贷款方式 为了更好的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贷款问题,我支行采取“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的贷款方式给予积极支持。一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中的信用户、示范户和专业户,按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管理办法,给予最高3万元的信用贷款限额。2007年以来,XX县支行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方式,向我县800多名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累计发放贷款2600多万元。另一方面,对生产资金需求量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大力推行农户联保、农村专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使专业合作社和社员的贷款额度得到大幅提高,有效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的发展。如XX县支行XX分理处以农村专业大户的方式,向XX“大槽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XX发放贷款10万元,支持其进行土鸡养殖。在他的带动和管理下,该合作社创立了“大槽土鸡”品牌,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其20个社员每年获利3-4万元。

(4)创新担保方式,重点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担保难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缺乏贷款抵押物的问题,也很难找到愿意为其贷款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为此,XX县支行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特点,积极推广林权抵押、订单质押以及第三人提供保证担保等方式,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员发放贷款,较好的解决了其贷款担保难问题。XX县XX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08年5月成立,有10户菜农参加,主要是以蔬菜种植为主。为了改善蔬菜的品种和提高产量,该合作社向XX县支行XX分理处申请借款,却缺乏抵押物。经过多方协商,XX分理处以第三人提供保证担保的方式向该合作社发放贷款15万元,解决了该合作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

(5)强化配套服务,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XX县支行把改进服务方式和手段、强化配套服务,作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切入点。各级分理处在确保符合风险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完善各级授权授信制度,优化信贷流程,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且在授信额度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员贷款建立了“贷款绿色通道”,提高了办贷效率。XX县支行还要求各分理处主任和信贷人员认真学习农业科技知识,及时了解各类农产品市场变化情况,并发扬背包下乡,走村串户的优良传统,经常组织信贷人员深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家中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摸农情,听民意,增强与社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系和沟通。同时,利用信息来源渠道广、人员联系方法多等优势,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科技服务和理财服务,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员与瞬息万变的农产品大市场实现有机连接,增强发展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XX县支行以新时期的“三农”建设为契机,在总行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工作的重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

(1)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和调查力度,增加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研究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系统性金融服务方案和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需求的特色产品,增强我支行通过专业合作社服务广大农户,服务“三农”的能力。

(2)认真做好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规划。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当前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也是我支行服务“三农”的有效途径,要把信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服务“三农”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信贷投入,进一步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不断探索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贷款抵(质)押物的范围,有效解决其贷款难和担保难的问题。

(3)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全面推行灵活的贷款方式。针对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实力普遍不强的现状,从实际出发,强化信贷风险管理,采取“因社制宜,因户制宜”的信贷原则,合理选择贷款对象,采取灵活便利的贷款方式,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支持力度。

四、金融服务需求的基本情况 为了更好的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需求,我们共向XX县的10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发了关于《专业合作社金融需求状况》的调查问卷,并实地重点走访了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

从调查的情况反映出,XX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需求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信贷资金有较大需求。本次调查的10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各种金融需求的占100 %、其中有信贷资金需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97个,占调查总数的94%;

(二)信贷资金需求量较大。从总体情况看,被调查农民专业合作社对金融需求、尤其是信贷资金需求量较大。10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年贷款需求量达100万元以上的有4户、50万元至100万元的有8户、20万元至50万元的有25户,10万元至20万元的有17户,10万元以内的有43户。即在10万元以上的占50%以上;

(三)金融服务需求以信贷资金为主。从调查情况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金融需求主要为存取款、支付结算及信贷资金等服务,其中尤以贷款服务为最;如103个被调查农民专业合作社企有94%的有贷款需求。

(四)信贷资金需求用途比较一致。具体表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用于流动资金的30户、占比28%,修建维护生产性用房、设备技术改造及其他方面的有15户、占比15%,用于购买种植或养殖所需生产资料的有52户,占比51%。

(五)信贷资金需求变化呈放增加趋势。从总体上看,未来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的贷款需求呈逐渐放增加趋势。其中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因经济形势及无法达到银行贷款要求而持观望态势。

五、XX县支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考

实践证明,XX县支行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优势农业和加快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地作用,同时遇到的问题和潜存的风险需要引起重视。

(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难以成为合格的承贷主体。一是我县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登记注册不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为农民合作建设现代农业提供了制度保障。但目前我县很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法律规定还有相当差距,突出问题是登记注册不规范。我县经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仅为309家,还有很多未登记的专业合作组织。对于不具备法人资格,也没有注册资本金的专业合作组织,金融机构无法提供信贷支持。二是,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发展不平衡,发展有规模、实力雄厚的合作社不多,大部分合作社缺乏必要的资本积累,自身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差,难以成为合格的信贷主体。所以从承贷主体来看,目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绝大部分是以合作社社员的名义借款。

(二)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仍处于粗放型发展的初级阶段,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水平普遍不高,管理人才缺乏,导致合作社经营上极易出现风险,难以达到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且合作社多数是以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生产资料采购等业务为主,产业链短,市场化程度较低,造成多数合作社盈利能力较弱,抗风险能力较差,不少专业合作社甚至成为“空壳”机构。大多数农民社员认为合作社是某些牵头单位或负责人的事,对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和发展关心不够,承担市场风险的意识不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小、弱、散”现象比较突出。

(三)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规范性不够,致使合作社获得信贷支持的难度加大。一是金融机构贷前调查实施难,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即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且财务管理不规范,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会计账册,财务会计账册被简化成了“流水账”,导致金融机构无法对其运行和效益情况进行评估。二是贷款管理难度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强调资本和劳动的联合,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决策管理制度,并遵循“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致使合作社与社员在经济合作上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稳定性,当合作社处于亏损边缘等不利局面时,社员便会互相推诿合作社债务,争先转移资金,甚至一走了之,而合作社对其社员的约束力又极为有限,增加了合作社及社员的贷款管理难度,使贷款极易形成风险。如XX镇XX生猪专业合作社,以社员的名义贷款5万元用于合作社,后来因为社员间出现了矛盾,导致合作社解体,致使5万元的债务无法落实。三是贷款风险规避难。由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数从事农产品生产,生产周期长、储存期短,还面临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等诸多不确定因素,这使得金融机构在信贷介入时非常谨慎。此外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大多不愿意涉足农业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领域,农业保障机制不健全,也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专业合作组织投入的积极性。

(四)贷款抵押担保手续难以落实。目前,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一般都强调抵押和担保手续的完备。但实际情况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多为松散型的互助组织, 一般无固定资产,办公、营业场所多数是租借或社员自家房屋,在申请贷款时没够足够的财产进行抵押,同时也很难找到愿意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单位或个人,从而增加了获得贷款的难度。同时,由于农村房屋“二证”不齐全比较突出,部分农户无法抵押获得贷款。如竹溪镇XX合作社,因为合作社主体资格无法达到贷款行要求,想以社员名义贷款,由于社员的农房“二证”不齐全,无法获得大额的抵押贷款,最后只获得了3万元的信用贷款。

六、促进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发展的金融支持策略

(一)建立长效机制,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新途径、新模式、新方法,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促进其广泛吸收农户入股,参与专业生产合作社,大力提高农户入户合格率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加强自身规范建设,重点从规范登记注册、规范股权设臵、规范生产行为和规范管理制度等方面,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身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的贷款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提供贷款贴息和税费减免,由于专业合作组织的信贷风险和管理成本高于普通贷款,为保护金融机构贷款投放的积极性,建议由市、县财政共同出资,对经营业绩好、对“三农”拉动作用明显的专业合作组织提供财政贴息。并根据对专业合作组织贷款的累放数量和期末余额,对相关金融机构予以营业税减免和所得税抵扣等优惠。

(二)根据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根据其规模大小及规范化程度,建议采取“支持一批、合作一批、培育一批”的金融支持模式。

“支持一批”。对那些规模加大、组织化程度较高、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经济合作紧密、还款来源有一定保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多种方式给予直接信贷支持,支持其发展,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和市场推动作用。

“合作一批”。对有一定规模、但组织化程度不高、(主要是以专业大户为主发展而成的专业合作社)但农户经济实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合作社法人担保和社员联保等形式,加强与合作社的合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农户进行信贷支持。

“培育一批”。对规模较小、组织化程度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抵押、第三人担保等方式直接对社员农户进行信贷支持,并积极帮助引导合作社走向规范化,待条件成熟时,加强与其合作并给予信贷支持。

(三)强化担保,推广法人代表个人担保和政府专项担保贷款。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对普通社员的约束力有限。因此有关部门要强化对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理事长)的风险约束,推广法人代表个人财产担保贷款,规定合作社法人代表对于合作社贷款具有连带清偿责任。同时仿效小额担保贷款的方式由市财政和县财政设立专业合作组织风险补偿基金,对专业合作组织提供贷款担保并给予财政贴息。金融机构按照担保基金的金额,放大一定倍数,专项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员贷款。

同时建立健全农业保障机制,针对农业生产易受自然灾害影响,不确定因素多的情况,建议规定贷款金融机构有权要求对专业合作组织及成员的生产经营项目和贷款抵(质)押物办理保险,且保险单上必须注明“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金融机构”。在贷款期限内,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单方面停保、退保。为减 轻借款人负担,建议将此类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由财政资金提供保费补贴。

(四)简化信贷审批流程,强化贷款风险控制。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资金需求时间急、期限短的特点,金融机构要适度简化信贷审批流程,尽量缩短贷款发放周期。同时为避免借款人道德风险,可根据专业合作社经营年限、信用状况等情况,设定单笔贷款规模上限。对于合作社及其成员不良贷款金额超过其贷款总额一定比例的,各金融机构可停止对其新发放贷款。针对不同类型合作社,采取不同的金融服务策略和不同的贷款运营机制,通过分期还款约束、标准化管理、客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灵活利率和贷款期限管理等综合措施控制风险。同时加强担保管理,采取多种担保形式,有效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尤其是客户道德风险。工商部门还应强化登记管理,对于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或法人,不得担任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对有未偿还贷款的专业合作社,除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之外,在申请变更其他法定登记事项(如法人代表、注册资本、住所等)时,也应其提供银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证明。

(五)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担保方式。继续探索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贷款抵(质)押品范围,将农业生产用房(如圈舍、生产厂房等)和农业保险保单质押等纳入抵押品范围。积极推行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合作社社员提供担保,以及大宗农副产品质押。并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通过积极增加财政注资和引进多种投资主体措施,增强我县担保公司的经济实力,建立农业担保机构,并降低门槛,积极引导担保公司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提供担保,同时明确担保公司的支持责任,规定担保公司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的担保应达到一定比例。

XX银行

二〇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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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金融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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