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取证评审工作基本要求
一、工作程序:
1、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2、现场鉴定评审;
3、出具评审报告;
1、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1.1网上申报,从国家质检局网站上下载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申报,经过许可实施机关受理后即可;
1.2与水协评审部联系,告知水协评审部工作计划安排和试制产品的准备工作情况;
1.3准备试制的锅炉产品设计文件经鉴定合格后按照质保体系文件的规定进行试制产品的试制工作;
1.4根据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与水协联系确定鉴定评审时间,同时向水协提交(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质量手册和签订(技术服务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办理;
1.5水协通知省级质检局参与评审工作;
1.6按照规定要求准备试制产品;
1.7评审人员一般为3人,评审时间为2天;
2、现场鉴定评审
1.1预备会议:由评审组人员、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主要是鉴定评审工作安排和首次会议参加人员范围、会议 程序;
1.2首次会议:参加人员包括评审组全体人员、省技监局代表、申请单位负责人、质保工程师、质量控制责任人;
1.2.1介绍有关人员
1.2.2评审组长说明鉴定评审工作依据、日程安排、内容和要求;工作纪律、人员分工;
1.2.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讲话;
1.2.4申请单位负责人讲话;
1.2.5评审组长将纪律回复提交申请单位;
1.2.6评审组长将锅炉生产单位评审现场监督意见书交给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1.2.7在首次会议参加人员名单上签字;
3、现场巡视
1.1生产车间、材料库、零件库、焊材库、焊接实验室、理化实验室、无损探伤室等与受审项目有关的场地;
1.2审查生产与检验设备、起重设备、工装设备、检测设备、试验设备以及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4、现场鉴定评审
1.1分三个小组,组长负责资源条件审查;一名负责产品的焊接和无损探伤部分审查;另一名负责产品质保体系部分审查;
5、交换鉴定评审意见
1.1评审组与申请单位领导及质保体系责任人就鉴定评审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交流;
1.2评审组向申请单位说明鉴定评审意见和建议,交换意见后形成正式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双方签字;
6、鉴定评审总结会
1.1参加人员与首次会相同;
1.2评审员介绍鉴定评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随后鉴定评审组长汇总;
1.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讲话;
1.4申请单位负责人讲话;
1.5参会人员在(鉴定评审总结会参加人员名单)上签字;
1.6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填写(锅炉生产单位鉴定评审现场监督意见书)交给审查组长带回;
7、出具评审报告
1.1评审结论: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需要整改三种;
1.2需要整改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评审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1.3许可实施机关对报告进行复核,并对审查合格的企业签发锅炉制造许可证;
二、资料准备
1、每一个评审员必须提供的资料: 1.1质量手册 1.2程序文件 1.3管理制度 1.4作业指导书 1.5质量记录表格汇总和样表 1.6制造检验工艺文件
2、资源条件评审
1.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各类资格证书、无损检测人员、焊工资格证书,以上全为原件;
1.2技术人员的毕业证、职称证、聘用合同级工资、保险等;
1.3生产场地平面图、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以上为原件)等;
1.4设备台账及档案、检测仪器台账、工装、模具清单;
3、质量体系评审
1.1现行法规标准目录及发放记录;
1.2管理体系文件的发放回收记录;
1.3内审、管审的执行纪录;
1.4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
1.5质量改进执行记录;
1.6合同评审见证资料;
1.7合格供方评价见证资料;
1.8分包方资格证明及评价记录;
1.9人员培训和考核记录;
2.0焊工档案;
2.1仪器、设备鉴定计划和记录;
2.2通用工艺文件、通用工艺卡; 2.3焊接工艺指导书及焊接工艺评定资料;
2.4材料质量证明书、材料入厂验收见证资料和复验报告、材料保管发放记录;
2.5产品质量反馈记录;
2.6监检联络单、监检意见书及处理结果见证资料;
4、产品评审
1.1产品生产台账及产品质量档案;
1.2产品图纸、强度计算书、安全排量计算书;
1.3设计变更手续及会签记录;
1.4与抽查产品有关的专用工艺;
1.5与抽查产品有关的焊接工艺;
1.6焊接质量检查记录。
1.7焊缝返修记录及审批见证资料;
1.8焊工资格、项目与受检产品一致的见证资料;
1.9与抽查产品有关的无损检测工艺;
2.0无损检测委托书;
2.1无损检测记录;
2.2无损检测报告;
2.3与受检产品有关的射线探伤底片;
2.4与受检产品有关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明;
2.5焊接试件及力学性能报告;
2.6各工序质量检验记录; 2.7不合格品见证资料;
2.8水压试验见证资料;
2.9出厂产品的质量证明书及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