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安字„2011‟628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煤化集团文件精神 切实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焦煤集团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迅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集团公司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深刻吸取九里山矿“10.27”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零理念,切实履行安全职责,转变作风、务实重干,严格现场安全管理,把省政府和河南煤化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力扭转焦煤集团安全被动局面。按照集团公司第四季度安全办公会要求及《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全紧急会议精神切实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督导工作的通知》精神,从即日起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督查分工
为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焦煤集团成立安全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薛志俊
1 副组长:谢述新
成 员:焦煤集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焦煤集团安监局,张合乡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六个督查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督查组: 组 长:贾明魁 副组长:赵兴旗
成 员:杨昌广 冯利民 张占全 左学荣 耿庆生 督查单位:赵固一矿 赵固二矿 中马村矿 小马公司
新乡公司
第二督查组: 组 长:单智勇 副组长:王建国
成 员:闫根旺 李卫平郭 瑜 闫鹏飞 岳平均 督查单位:古汉山矿 九里山矿 朱村矿 白庄矿(含新河矿) 第三督查组: 组 长:杨建增 副组长:陈万虎
成 员:李火生 浮绍礼 伦申平武来建 马立战 督查单位:演马庄矿 韩王矿 宝雨山矿 何庄矿 第四督查组: 组 长:黄 球 副组长:刘白宙
成 员:冯五星 苗运通 陶建国 朱福文 张红芒
2 督查单位:张屯矿 冯营矿 方庄一矿 方庄二矿 第五督查组: 组 长:张永发
副组长:和南方 韩建伟
成 员:叶绿野 庞有峰 陈文峰 和世超 杜兴林
钱 彤 侯顺生 钮 军
督查单位:地面单位 第六督查组:
组 长:孙春晓 贾建峰 副组长:李乔成 杨贵勇
成 员:刘民东 王长利 张 凯 张 沛 靳利民
靳胜利 赵国平
督查单位:焦煤集团所属各单位干部纪律作风和稳定方面
三、督查重点内容
本次安全督查重点内容是各级领导干部作风转变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第一至第四督查组重点督查矿井安全管理:
1、省政府《关于继续对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豫安委明电„2011‟12号)、集团公司《关于焦煤集团九里山矿“10.27”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集团公司11月6日安全办公会议精神及焦煤集团11月7日安全紧急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矿井通风、地测、安监等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矿
3 井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
3、矿井瓦斯监测日报及瓦斯抽采参数审查、分析情况,瓦斯治理及防治水工程计划完成情况,瓦斯抽采和防治水效果评价情况,瓦斯、水患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瓦斯、水害治理措施是否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现场检测评价是否可靠,地质构造带、采掘应力集中区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具有可靠性;
5、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供水施救、压风自救和通信联络等“六大系统”设置、运行、管理维护是否达标;
6、所有矿井、特别是高突矿井的生产组织是否科学合理、安全可靠,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时间生产现象;
7、三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自述旬报制度和三级安全程度评估评价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焦煤集团隐患排查治理激励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走过场、假评价,主要领导是否真组织、真参加;
8、矿井通风、压风、排水、抽采、机电运输等主要系统是否完善、可靠、稳定,是否存在通风系统不独立、回风巷不专用和不合理串联通风等现象,以及系统日常管理维护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9、兼并重组复工复产煤矿的再验收和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冒险作业、无措施施工和措施编制与现场落实不相符的现象;
10、安全激励导向是否正确、落实是否到位,特别是安全“双基”和质量标准化建设、瓦斯治理和防治水等考核奖罚是否能及
4 时足额兑现到位,考核是否严格认真;
11、矿井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值班、下井带班、下基层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工作质量;
12、矿山救护大队、辅助救护队的建设、训练和应急救援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13、其它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第五督查组重点督查地面单位安全:
1、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会议精神、集团公司《关于焦煤集团九里山矿“10.27”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集团公司11月6日安全办公会议精神及焦煤集团11月7日安全紧急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化工专业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的日常管理和业务训练与考核情况;
3、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工作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情况,采取措施吸取以往事故教训和取得效果的情况;
4、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非煤单位的采空区治理和尾矿库管理情况;
5、安全激励导向是否正确、落实是否到位,特别是安全“双基”和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安全考核奖罚是否能及时足额兑现到位,考核是否严格认真;
6、其它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作风纪律问题及建议。 第六督查组重点督查干部纪律作风问题:
1、省政府《关于继续对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停产整
5 顿的紧急通知》(豫安委明电„2011‟12号)、集团公司《关于焦煤集团九里山矿“10.27”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集团公司11月6日安全办公会议精神及焦煤集团11月7日安全紧急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值班、下井带班、下基层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工作质量,是否在发现并处理重大安全问题上发挥积极作用;请销假制度落实情况;
3、所有矿井、特别是高突矿井的生产组织是否存在超定员、超时间的现象;
4、安全会议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安全办公会、安全 “双基”建设例会的组织质量和会议内容的落实情况;
5、基层职工队伍建设以及缺员、补充、稳定情况,职工队伍实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情况;
6、安全费用的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情况;
7、安全督查过程中转变作风、务实重干情况,有无违反安全督查工作规定乱照相、搞迎来送往表面形式的浮漂现象;
8、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和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四、督查组的权利与责任
1、对查出“三违”人员可直接给予处罚或处分;
2、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系统、设备和采掘头面可直接下达停产整改指令;
3、对违章指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矿处级及以下干部可直接给予相应处理;
4、各督查组对所督查单位的安全和稳定负连带责任。
五、督查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每周督查不少于两天,其中八点班以外的督查天数不低于30%。
2、督查组下基层不得提前通知,做到动态检查,督查要深入,既要排查现场隐患,更要检查日常技术管理资料,对照规程、规定查问题,明确工作标准,用规程来检验工作质量、排查隐患,对所查隐患必须按“五定”要求落实整改责任。
3、严格督查纪律,不搞迎来送往、不对等陪检,不照相摄影,不做表面文章,督查期间禁止饮酒,一律安排工作餐,违反规定的严肃追究处理。
4、要高度重视督查信息的汇总分析,注重查找隐患背后的管理问题,研究完善系统性全面整改防止反弹的制度和措施,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具体建议和要求,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限,严防隐患酿成事故。
5、各督查组每周四下午16时前,将本组安全督查的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及安全工作建议(电子版)同时报送到焦煤集团安监局和调度室,安监局电子信箱:jmjtajj@126.com;调度室电子信箱:jmjtdds@163.com。安监局负责每周五前向集团公司安监局报送督查总结。
6、各矿井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隐患自查自纠,切实抓好高突矿井停产整顿工作和安全培训工作,利用停产整顿解决一批制约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确保矿区安全稳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焦煤集团综合办公室 2011年11月7日印发
《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机电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督查检查计划安排》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