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申请人须使用正楷字及黑色或蓝黑色墨水水笔填写。用圆珠笔填写的申请表不予受理。
填写表格前本人须仔细核对日期和身份证号码记载是否一致,申请人本人资料页上的户号与户口簿首页上的请。
填表前须复印好申请人户口簿首页(有两个户口专用章面)、申请人本人资料A4。无身份证的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复印户口簿首页、申请人本人资料页以及监护人(一般为父母亲)的身份证。
1、身份证号码:按本人有效身份证上的号码填写。
2、姓、名:需分开填写;姓名须用规范的汉字填写,不可使用不规范的汉字。曾用名:有曾用名的须如实填写,无曾用名的填“无”。拼音姓、拼音名:按普通话发音的相应英文字母正确填写(大小写均可)。
3、民族、性别:按身份证、户口簿上的统一记载如实填写。
4、出生日期:按户口簿、身份证上的统一记载填写。出生地:按户口簿上的记载填写,填至省一级即可。
5、婚姻状况(类别:已婚、未婚、离婚、丧偶):按现在实际情况填写。
6、政治面貌:按本人所属实际类别填写(类别:群众、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民主党填写所属具体党派)。
7、文化程度(类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技校、高中、初中、小学、文盲、半文盲):按本人的最高学历填写。
8、联系电话:须填住宅电话或本人手机或小灵通号码。
9、户口所在地址:按常住户口所属省、县(市)名加上户口簿首页(盖有两个户口专用章页)上的地址填写。所属派出所:按户口簿首页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上的派出所填写。
10、现住址:填写现在实际居住地址。
11、本人身份:按本人实际身份类别在“□”内划“√”。
12、工作单位:填写所在单位名称(学生即填写所在学校名称);职务:有行政职务或职称的人员须填写。
13、前往国家:填写拟前往的国家名称,拟前往多个国家的,只能填其中的一个国家。团队出国旅游的,填写所有实际前往国家的名字。在〔 〕内填写因私出国申请次数。
14、出国事由:在相应项目前的“□”内划“√”须在“其他”项前的“□”内划“√”,并在后面注明具体事由,如:夏令营。
15、申请证件种类类别:在相应项目前的“□”内划“√”在相应的〔 在相应的〔 〕填写具体的变更加注类别和内容,护照变更加注类别有:护照姓名加注、护照增加携行人员加注、护照减少携行人员加注、曾用名加注、曾持照加注、护照近期照片加注等。
16、原护照号码、签发地、有效期:曾申领过护照的须填写。
17、家庭主要成员:指父母、子女、配偶等,家庭成员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要填写具体。
18、特别申明: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特别申明”,并由本人签名,填写申请当天的(一般为其父母亲一方)到场签署同意申请人出国的申明(在“特别声明”栏下方签名署时并填写监护人身份证号)。
19、取证方式:在相应项目前的“□”内划“√”,“邮政速递”仅适用于在本省范围内投递且是首次申办因私出国护照的情形。
20、表格背面的单位意见栏: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按要求由单位负责人出具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无需填写。
21、填完表格后,在表格右上角贴上符合标准的照片。
22、学龄前儿童申请人由其法定监护人(一般为其父母)代填申请表。文盲(半文盲)申请人可由其亲属代填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