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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2020-03-03 01:27:2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大 庆 师 范 学 院

化学化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化学化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章程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三章 人事结构 第四章 各部职责

第五章 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 第六章 经费

第七章 对青年志愿者的评估、考核和表彰 第八章 黑龙江省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办法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大庆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青协(以下简称为“青协”)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服务事业的青年学生组成的、直接隶属于化学化工学院团总支。

第一条 青协通过组织和指导化学化工学院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凡化学化工学院在籍学生均可参加志愿活动;协会立足校园,面向社会,充分发挥大学生的知识优势和专业特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帮助他人、完善自我、服务学校、弘扬新风。 第二条 青协的原则:“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本三条 青协的精神: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四条 青协的宗旨:“让爱心永存校园,用真情奉献社会” 第五条 青协的信念:“帮助他人,快乐自己” 第六条 青协的职责:通过组织和指导全院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学校和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提供正能量,为我院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第七条 青协接受化学化工学院老师的指导和广大同学们的监督。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八条 志愿者活动成为学生接触社会的窗口,培养学生适应社会与社会交往的能力。 第九条 组织、策划化学化工学院具有专业特色的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活动持续、有效、深入开展,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条 开展与其他学院、高校的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十一条 向本院系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批由青协组织管理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更好的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第十二条 培养青年志愿者,培训青年志愿者组织的管理者。

第十三条 基本任务的实施由青协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拟定中期和近期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实施。

第三章

人事结构

第十四条 青协的组成

青协设有:主席团、秘书处、项目部、纪检部。 第十五条 人员结构

(一)青协有指导教师一名。

(二)主席团实行主席分管制度,设有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

第四章

各部职责

第十六条 志愿者协会主席职责:

(一)负责青协全面工作的开展;

(二)负责青协的发展方向、协调各部的工作开展;

(三)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校相关部门对青协的工作指示,讨论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四)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 志愿者协会副主席职责:

(一)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二)会长不在时,代理主席工作;

(三)做好分管部门工作任务;审批监督会费使用情况;

(四)分管经费和网络建设等相关事宜;

(五)讨论、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熟悉志愿者协会内部工作;

(七)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 部门简介 秘书部

1、负责草拟青协有关文件;

2、管理本会的资料,做好建档工作;

4、制定健全青协规章制度,做好各部门联络工作,做好上传下达;

5、负责传达院团委、主席团的工作部署,通知召开会议和活动;

6、宣传院内外志愿者活动,介绍志愿者的基本知识;

7、做好会议记录以及考勤工作并及时的将各部门的例会以及活动情况向主席团汇报;

8、建立志愿者信息库; 纪检部

1、对协会的活动予以监督,对违反《大庆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青协章程 》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警告。

2、负责对志愿者网站、博客信息的更新;

3、负责制作活动所需要的工具;

4、管理经费并对青协在活动开展中所需要的经费进行申请;

5、协助协会做好各类宣传工作,扩大青年志愿者影响力,强化青年志愿者形象;

6、负责对青协成员的考核制度,定期公布对各成员的工作考核情况; 项目部

1、负责青协主要活动的组织策划;

2、积极配合主席团和其他部门的部长以及干事的工作,做好常规工作;

3、要积极思考,提供一些创意和意见,在活动之前做好策划,组织一些具有公益性的,有影响的活动,活动之后要做好总结;

4、协助学生会和团委一起做好本院的一些活动,譬如运动会,迎新晚会,毕业典礼等,体现出整个青协的素质;

5、负责和校青协以及其他院系联合举办志愿服务活动;

6、负责组织各种文艺活动丰富协会成员的课余生活;

7、活动前的宣传策划、海报、宣传板的设计(与团委宣传部联系);负责协会在不同时期的宣传工作,坚强宣传的规范性、全面性; 第十九条 干事工作职责:

1、加强与班级的沟通与交流;

2、服从领导,工作积极、热忱,乐于奉献;

3、维护部门利益及形象,增强团队合作精神;

4、积极支持部长的工作。

第五章 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

第二十条 活动特征:

(一)公益型:无偿奉献爱心,表现化学化工学院关心公益的优秀品质。

(二)实践型:勇于开拓创新,体现化学化工学院学以致用的务实作风。

(三)服务型:积极倾注爱心,展现化学化工学院良好当代大学生风貌。 第二十一条 活动策划:

(一)协会固定的日常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要提前两周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的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形成策划书;

(二)活动方案要有纸质档和电子档,并打印,经协会主席审核通过,相关具体事项当场落实;

(三)主题活动的策划要紧扣热点、切合需求、富有创意、互不雷同,形成青协特色; 第二十二条 活动实施

(一)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每一个人;

(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认清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要控制好活动的局面,按照程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

(三)必须确保每次活动都必须有活动照片;

(四)日常服务活动落实专人与专门服务部门负责,做到定时、定人、定内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

(五)活动中要严格认真,做好参与者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六)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资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秘书处和主席团归档。

第二十三条 开会(例会)要求

(一)要随时留意飞信通知,信息收到后回复确认,按照要求准时参加

(二)每次开会必须提前5—10分钟赶到会场,以便清查人数。凡超过规定时间而没有请假者,一律按迟到处理;

(三)每次开会必须带好纸和笔(专用的会议记录本),对每次开会的内容都要做好记录,以方便之后开展工作;

(四)开会时,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禁止在会场随意走动和说话,禁止带任何小吃进入会议室。与会人员在会上可以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该贯彻执行;

(五)凡是校青协要统一开会或参加较大人数较多会议时,各干事及部长应该积极参加;

(六)每位干事必须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有较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不正当的理由,不参加会议或其他工作。

(七)及时反馈,将工作的开展情况实时向部长汇报,有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十四条 会议制度

(一)协会每周周日晚6:30召开部门例会,遇到突发事情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协会将不定期召开内部活动,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三)除例会外,如有重要会议(不包括紧急会议)应提前通知,通知应明确开会时间、地点、事件以及注意事项;

(四)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会议缺席、迟到、早退,视不同情况在其量化管理中相应扣分,缺席、迟到和早退的理由不充分者达到三次,要向协会写检讨书。

(六)部长级会议如若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迟到,缺席,加大处罚程度。 第二十五条 考核制度

1、考核对象:青协干部、干事;

2、考核方式:通过量化测评和你群众反应相结合,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由主席及副主席做出决定;

3、考核依据:成员档案及相关活动记录(内含活动时间、质量、绩效的综合考评和量化管理)

4、考核细则:青协成员的基础分均为100分 加分:

(一)凡能提出好的可行建议和意见,加5—10分;

(二)凡能提出有新颖,并可实施的活动方案,加10—15分;

(三)参加活动一次为5分,参与组织活动并表现突出者加5—10分;

(四)凡投稿发表者(关于青协的活动被校内刊物或学校新闻发表的)视稿子、刊物而定,加10—15分。 减分:

(一)青年志愿者各类工作、会议或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扣10分;(因故不能参加或未按时参加并经调查情况属实者例外)

(二)在活动中,由于活动的公共物品丢失或损坏,不能按时归还者扣20分,并照价赔偿;

(三)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违反纪律和章程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10分(口头警告)、20分(警告)、30分(劝退)。

注:累积考核分数是评优的依据,退出的成员没有量化,学年末无志愿者评优资格。 第二十六条 奖励制度 奖励:

(一)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及时表现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参选人由协会各部门提名;

(三)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全体的75%;

2、在提供志愿服务时表现突出、任劳任怨;

3、无学校及协会处分者;

4、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85分者;

5、在活动中能起到带头作用,为协会建言献策采纳者;

(四)提名人将参选人的资料以书面形式上交给主席,经开会协商一致,核实无误后,向校青协报“优秀青年志愿者”资格,经校青协批准,在志愿者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 处罚:

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一)口头警告:参与各种工作、会议、活动累计三次缺席;工作、活动时擅离岗位、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二)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三)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各类工作会议、活动累计五次无故迟到或缺席或受到(院)系通报以上处分;

(四)除名:严重违反学校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第二十七条 干部管理制度

(一)协会工作受院团委及校青协的监督与指导;

(二)协会采用干部问责制、遇到事故直接找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

(三)协会干部因失职行为或志愿服务时有不良言行,受到举报经调查属实、责令其改正协会内内通报批评;

(四)青协干部不得违反青协章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 请假制度 全体成员有参与协会及各部门有关的各种会议、活动并予以协助等义务,如无法按时到场,须在会议前3小时、开展活动的前两天向部长/相关负责人请假。 第二十九条 考勤制度

1、各部门考勤工作由部长或副部长负责。

2、在每次例会上由秘书部负责考勤工作。 第三十条 人事制度

(一)用人原则:有德有才者,委以重用;有德无才者,培养使用;无德有才者;限制使用;无德无才者;坚决不用。

(二)于每学年新学期开始期间个人工作总结,进行青协招新工作,招募选拔优秀人才。

(三)招新工作结束后第一个月为部员试用期,在此期间对其进行考核。

(四)调动、离职、辞退等人事变动须由副主席或主席监督,审核。

(五)如须职务调动,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由主席团审批,通过。

(六)如出现职务空缺,可按相关程序,进行任免工作。

备注、“离职”、“辞退”均属“退会”。 第三十一条 档案管理制度 活动档案

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由相关活动负责部门。

内容包括:

1、相关活动文字材料部分和活动照片,

2、部长以纸质版的档案对活动保存存档;

3、部长对部员的活动次数和质量打表存档;

第六章 经费

第三十二条 青协是服务于校园公益及社会公益的非营利性校园团体组织。 第三十三条 青协经费来源为:院团委对协会的支持、学校内部的支持或其他形式协会自筹。 第三十四条

青协经费的管理方法

(一)协会的财产归协会成员公共所有,每个人都有爱护的义务,不准任何人私自占有。

(二)协会经费使用原则:量入而出,统筹安排,勤俭节约,用得适当,公平合理,经济效益。

(三)开展活动,应以节约为原则,活动前写出详细购买的物品和经费的详细数额以及活动的规模形式,必须先向主席团或院系申请,且要有报销凭证,(正式发票),否则不予受理。

(四)协会以集体名义在银行开户,可保留200元作为日常备用资金,其余的存入银行。

(五)每年协会负责人换届,产生新的负责人时,原协会负责人须向协会成员大会提交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清单,经大会通过后,移交新届协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

(六)协会的财务情况定期向团委汇报。

(七)定期从成员中随机抽取3~5名来检察财务工作。每学期,协会的财务帐目至少向其全体会员公布两次。

第三十五条 建立青年志愿者基金,进行协会经费的统一筹集和管理,财务负责人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笔现金的用途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明细公示,接受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和广大师生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青协所有经费,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借用、甚至占有。

第七章 对青年志愿者的评估、考核和表彰

第三十七条 例会考核:日常例会应准时到会,成员如有事应向部长提前请假,部长有事应向主席团提前请假,请假须交一份请假条,由秘书部登记。无故两次不到者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第三十八条 对成员及服务队成员的考核均由活动负责人负责。

第三十九条 志愿者服务组织在了解志愿者参加活动表现基础上,依据青年志愿者工作记录手册的记录,以完成活动的次数和质量为基本条件,对青年志愿者进行考核与评估。 第四十条 每学期评选“优秀青年志愿者”、“十佳青年志愿者”、“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干事”、“优秀团干部”、“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等若干奖项。 第四十一条 因工作失误,违反青协章程或其他各项管理制度者,一律取消“评选”、“评先”、“提拔”等资格。

第八章 黑龙江省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定义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四十三条 基本条件

1、具有奉献精神;

2、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3、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倡导每人每年不少于50小时的志愿服务);

4、遵纪守法; 第四十四条 权利

1、参加志愿服务组织的活动;

2、接受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

3、参与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对其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4、参与志愿服务计划的拟定、设计、执行及评估,获得所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完整信息;

5、请求志愿服务组织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6、获得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所需的物质和安全保障;

7、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志愿服务组织的帮助和服务;

8、自由退出志愿服务组织;

9、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所制定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四十五条 义务

1、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

3、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4、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5、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6、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7、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六条 注册程序

1、报名:申请人在青协的帮助下在志愿服务网上注册报名。

2、选择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的专长、爱好,选好服务项目,编入各项目组进行管理。

3、培训:志愿服务组织可对新申请加入的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理念培训。

4、宣誓注册:申请人确定服务项目,经志愿服务组织培训后,自愿宣誓成为注册志愿者。由志愿服务组织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志愿者证。

5、专业培训:志愿服务项目组负责人应对志愿者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第四十七条 志愿服务

1、获取参与志愿服务的机会:听从项目负责人的安排,根据各队的情况,参加志愿服务。志愿者也可自行联系服务岗位,告知所属的志愿服务组织后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参加志愿服务: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认真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工作。

3、分享服务:每次服务结束后,可在组长召集下,畅谈交流心得体会。

4、服务记录确认:志愿服务组织要对志愿者的服务小时、服务效果进行确认。 第四十八条 行为规范

1、言行文明,态度热情。在服务时要以友善、热情、细致的态度提供志愿服务,创造一流服务品质,展现志愿者的形象。

2、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在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携带志愿者证,仪表端正,举止稳重,文明礼貌,在某些服务活动中必须身着志愿者统一服装。

3、遵守纪律,忠于职守。需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组织纪律。志愿服务活动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但一旦承诺,无论是临时服务还是定期服务,要信守诺言。服务要守时,如因事拖延或不能上岗,必须尽早通知安排活动的志愿服务组织或服务对象,以给予组织有充分时间安排。遇到外宾时,要遵守外事纪律。与志愿服务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志愿者应充分合作、互相鼓励,共同进步。

4、平等相待,谢绝馈赠。尊重服务对象的个人习惯、传统和信仰,不可将自身的价值观念强加于人,尊重服务对象的私人资料,不准随便公开。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化学化工学院青协。

第五十条

本章程未提及事宜由秘书部向主席团提出意见负责修补。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试行)自院团委通过批准之日起生效。

化学化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五

六盘水师范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化学化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工作计划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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