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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03 03:01:3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附件1

2009年度全区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法

一、评奖宗旨

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综治办、广西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每年评选一次,旨在反映广西各地政法综治战线取得的新成绩,引导媒体和新闻宣传工作者弘扬主旋律,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闻报道水平,为不断推动广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参评资格

参评作品必须是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及各地政法、综治部门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原创并在年度内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

三、评选项目

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设五大类14个评选项目。

(一)报刊作品参评项目(简称报刊):

1、消息:以简要文字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每条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

2、评论: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等,不包括杂文,每篇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

3、通讯:用多种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每篇字数限制在4000字以内。

4、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年度内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版块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多篇报道。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系列评论、系列文章和专栏的系列作品。平均单篇作品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

刊播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以结束作品刊播年度为准。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不超过3件代表作。

(二)广播电台(简称广播)、电视台(简称电视)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定义同报刊类项目。每条时长限制在4分钟内以内。

2、评论:定义同报刊类项目。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每条时长限制在15分钟内。

3、新闻专题节目: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每件作品时长限制在45分钟以内。

4、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定义同报刊类项目,平均单件作品时长限制在8分钟以内。

5、新闻访谈节目: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节目,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节目时长不少于2/3,节目时长限制在1小时以内。

6、新闻现场直播:与重大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节目。要求必须以自采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的时长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3。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节目。

(三)网络新闻作品参评项目(简称网络):

1、新闻评论:是指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

2、新闻专题: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页面层次结构不少于两层。

3、新闻访谈: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2/3。

(四)新闻摄影(简称摄影): 报刊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

(五) 参评作品的署名:

1、参评作品的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

2、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以代表作刊播时的姓名、人数、顺序为准。刊播时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作品视为“集体”署名。参评作品的编辑必须是该作品的一位责任编辑。

3、广播、电视新闻访谈、新闻现场直播主创人员署主编、编导、主持人等姓名;网络专题主创人员署策划组织人员和主要责任编辑等人员姓名,超过6人的署“集体”。

四、评选标准

(一)总标准

l、参评作品应与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有关。

2、参评作品应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3、参评作品内容真实,报道及时,主题鲜明,特色突出,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

4、在全部获奖名额中,报刊类超长作品不得超过2个;广播、电视、网络超长作品每类不得超过1个。

(二)各项评选标准

1、消息要求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

2、评论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证有力。网络评论要求具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3、通讯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描写有细节,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

4、报纸、广播、电视的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有深度。

5、新闻摄影作品要求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

6、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声音、画面)生动,有细节,有深度,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感染力。

7、广播、电视、网络新闻访谈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

8、广播、电视新闻现场直播要求选题重要,策划周密,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画面清晰。

9、网络专题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快;交互性强、表现形式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

五、设奖数额

2009年度将评出81个优秀新闻作品,其中,报刊35个(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电视14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8个),广播7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4个),摄影15个,网络媒体(含评论、专题、访谈)10个。组织奖若干个。

六、报送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报送参评作品中,须填写1份《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作品推荐目录》(附件3)。同一项目2件以上参评作品,按照初评结果顺序填写。推荐参评作品数额不得超过“附件2”规定的分配数额,如有违反,评选办公室将按《推荐目录》的顺序撤下排在后面的超额作品。

(二)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用A4复印纸。

1、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文字材料(具体套数见后),装订顺序为1份推荐表(附件4)和1份作品文字稿。报刊类作品要求是剪报的清晰复印件;广播、电视类作品请报送完整文字稿;网络评论作品要求是当前页面的打印件、专题作品要求是首页及3件代表作的打印件、访谈作品要求是在线访谈全部页面的打印件;摄影类作品用摄影作品推荐表(附件5)。广播、电视类文字稿用WORD格式,标题字体用14号黑体加粗,居中;小标题为12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字体为12号宋体。推荐表内填报文字为12号宋体。

2、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须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不超过3件代表作,并附1000字以内报道内容简介,完整的作品目录和刊期。

3、外文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媒体参评作品,按原文适用《评选办法》有关项目的字数、时长规定。每套文字材料须在原文稿后附1份完整准确的中文译稿。

(三)格式标准

各推荐单位均须报送1套刻录在光盘上的电子文本,包括推荐目录、各个项目作品推荐表、广播电视作品完整文字稿,各市及宁铁还须将组织初评工作的情况同时刻录到该光盘上。

1、报刊类:须报16套文字材料,参评作品须报送1份完整样报。

2、广播类、电视类:须报16套文字材料,并将原版播出作品复制为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每张盘只录1件参评作品。

广播电视类评论、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原作有片头、片尾的,须把片头、片尾完整刻录在光盘上。

3、网络类:须报16套文字材料,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1张能够离线浏览参评作品网上页面的光盘。评论要求为参评作品所在网页;专题要求含所在网站或频道的页面、专题首页和3件代表作的网页;新闻访谈要求含在线访谈全部内容的网页(视频作品须附视频数据)。

5、摄影类:须报6套文字材料,参评作品须发表原件1份,原片洗印件1份(一律为8英寸,用硬卡纸装裱,规格见附件5),并将原片刻录成光盘一并上报,每张照片不能低于1.5M,同一推荐单位参评的所有摄影作品可刻录在1张光盘上。

(四)、寄送要求

1、所有参评作品材料请用特快专递邮寄,以免延误或丢失。

2、报送时间为2010年3月20日至4月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3、寄送地址:南宁市金洲路15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公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宣传处)收。

邮政编码:530022

六、评选程序

l、各市及南宁铁路局党委政法委、综治办,自治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和中央驻桂及自治区有关新闻单位组织评委会,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的初评,并按“附件2”规定的分配数额,将入选作品和组织初评工作的情况报送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公室。

2、2009年度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复评专家组,分5个小组进行评选,即报刊组、广播组、电视组、网络组和摄影组。

3、2009年度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评委会评委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广西新闻工作者协会聘请有关领导、专家担任。复评专家将评出的候选篇目交定评委员会,由定评委员会评委审评后确定获奖作品。

4、获奖作品在广西法制网和平安广西网公示一周。2009年度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公室在认真审核处理公示中所提意见后,正式公布获奖结果,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5、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综治委、广西新闻工作者协会享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评选办法解释权归自治区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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