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识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为认真执行安全标识标准,加强标识的采购、应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识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识的管理。
2、职责
2.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标识的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物业拓展部负责对安全标识的采购、发放、入库、使用及日常管理。
2.3物业拓展部经理负责提供安全标识使用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3、工作要求
3.1物业拓展部应根据各项目需要,提出使用计划,经公司办公会议批准后进行采购。采购的安全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识》要求。
3.2物业拓展部专职安全员应结合施工现场或不同生产、经营、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及粘贴标识。安全标识应按分部、分项(基础、主体、附属)绘制安全标识平面图。
3.3安全标识应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标识牌。设置的位置包括:施工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安全通道口、登高楼梯、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临边、危险化学品等。
3.4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识须移动或拆除时,由物业拓展部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识移动,或回收后退交物业拓展部保管员统一保管。
3.5安全标识未经物业拓展部专职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3.6物业拓展部专职安全员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识进行整修和更换。
3.7物业拓展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标识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物业拓展部
2011年7月1日
《安全标识管理制度(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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