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工作标识管理制度
1、各科室护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护理标识的临床应用。
2、护理级别标识:特护: 粉红色、一级护理:大红色、二级护理:蓝色、三级护理:绿色。
3、腕带标识:凡在我院住院的手术病人、新生儿、神志不清、昏迷、无自主能力、危重症患者、语言沟通障碍、语言及听力障碍、化疗、药物过敏的患者必须采用腕带标识。
4、过敏标识:药物过敏的病人要有三种过敏标识分别警示医务人员注意:①佩戴红色腕带②床头挂有药物过敏标识③病历夹封面贴有过敏标识。
5、各种管道标识。留置导管的病人都要在管道的适当位置上贴有管管道标识。
6、特殊用药标识:临床上因病情需要,需特殊用药的病人要挂有特殊用药标识。
7、各种血型标识:输血病人要在输液架上挂有各种血型标识。
8、特殊治疗标识:需特殊治疗的病人要在输液架上挂有特殊治疗标识,如:膀胱冲洗等。
9、各种药物标识:治疗室内常见的药物用蓝色标签,高浓度药物、毒麻药物用白底黑字标签标识。
10、各种风险标识:护士评估患者存在发生压疮、跌到等风险时,必须在床头挂上风险警示标识。
护理部
二〇一二年九月九日
《护理工作标识管理制度(修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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