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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管理竟聘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15:48:2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层、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办法

为了适应电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建立符合市场运行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我厂劳动、人事、工资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建立动态竞争机制,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合理配置,根据我厂企业管理整体优化工程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聘上岗组织领导

组长:厂长

副组长:其他厂级领导

成员:人力资源部、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部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其组成人员为:

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兼)

副主任:党委工作部主任(兼)

成员:人力资源部、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部等有关人员

厂竞聘上岗领导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厂属各单位、部门中层管理岗位的竞聘上岗工作,并领导各口竞聘上岗小组工作。领导组下设的办公室负责中层、管理和专业技术竞聘岗位公布,接受竞聘者报名,对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理论考试,并具体负责中层岗位的竞聘答辩、组织考评和评价计分等工作,参加和指导各分管口竞聘上岗工作。

按分管口成立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即生产、经营、多经、政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各分管厂领导为该小组组长,其组成人员由分管厂领导另定。

各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分管口范围内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答辩和组织考评工作,并将竞聘上岗答辨成绩和组织考评成绩报厂竞聘上岗领导组办公室汇总。

二、竞聘条件

(一)中层管理岗位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端正,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善于团结他人一同工作,业务精通,工作业绩突出,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积极主动,敬业精神强,作风民主,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竞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现职中层干部年龄为男53岁、女48岁(以月度计算,含男53岁、女48岁)以下,首次竞聘中层岗位者年龄一般为男45岁、女40岁(以月度计算,含男45岁、女40岁)以下。

5、身体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需要。

6、竞聘中层正职管理岗,必须在中层副职管理岗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竞聘中层副职岗位,必须在管理岗位或班长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

(二)一般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

1、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端正,事业心强,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具备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2、职能部门的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其他管理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师及以上任职资格,符合竞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水平、

1业务能力和相应的计算机知识。

(三)优秀人才或急需岗位,经竞聘上岗领导组研究通过后,竞聘条件可适当调整。

(四)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内者,原则上不再参加中层干部、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或选聘。

三、竞聘上岗的范围

按照一流企业的管理标准,凡我厂在岗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民员工均可根据岗位要求和本人条件,选择合适的岗位,参与竞聘。

1、副总及以上岗位以及按照有关规定属于任命或选举的岗位不参加竞聘;

2、除上述岗位以外的,属于厂聘任制岗位均在竞聘范围;

3、中层聘期满或新增以及空岗的中层岗位。

四、竞聘上岗程序

竞聘上岗的程序为:公布岗位和任职条件、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理论考试、竞聘答辩、组织考评、综合评价计分、公布成绩、领导干部任前公示、讨论决定、择优聘用。

为使广大职工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条件竞聘合适的工作岗位,同时确保竞聘上岗的严肃性和择优性,按照先中层管理岗位,后一般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最后生产服务岗位,先高岗后低岗的顺序进行。

竞聘上岗采用百分制评分,其中基本条件20分,理论考试20分,竞聘答辩30分,组织考评30分。

(一)公布岗位:按照“四定”的标准,由竞聘上岗领导组办公室核定竞聘岗位、定员、岗位职责、岗级(岗位薪点)、上岗基本条件,报批后在全厂公开招聘。

(二)个人申报:参加竞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竞聘上岗领导组办公室领取竞聘上岗报名表,正确填写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持上岗条件要求的有效证件进行报名。

参加竞聘者可依次按正职、副职、专工的顺序参与竞聘。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上岗条件审查和基本条件审查。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以人事档案为准,后续学历备案时间至报名结束时为止。

1、上岗条件审查:严格执行竞聘岗位所要求的必备条件。

2、基本条件审查(20分)

(1)学历、职称(7分)

a) 大本及以上、高级师或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电力公司专家或我厂聘任的优秀人才:7分 b) 大专或中级师:6分

c) 中专或助理师及以下:5分

(2)年龄(7分)

a) 35岁及以下:7分

b) 35岁以上:6分

(3)经历(6分)

以竞聘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工作经历,满足要求的工作经历为6分,经历每减少一年核减1分。

(四)理论考试(20分):

凡报名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均应参加厂内组织的理论知识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笔答的形式进行,内容包括党的方针政策、电力企业管理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电力生产基础知识及其它相关知识等。参加竞聘者必须遵守考场纪律,考试作弊者取消竞聘资格。

(五)竞聘答辩

1、竞聘答辩内容

竞聘答辩的内容分为必答题和问答题两部分,必答题是公共部分,在答辩前公开题目,要求每个答辩者陈述以下三个问题:

(1)本人情况简介;

(2)本人现岗位工作自我评价及竞聘上岗的优势;

(3)如果受聘上岗,将如何开展工作。

问答题是专业题,在答辩前不公开,由答辩小组成员或委托有关专家出题,有关领导定题,答辩主持人指定答辩小组成员提问,题数一般为3个。此外,答辩主持人也可以随机向答辩者提问,答辩小组其他成员如要提问,需经主持人同意。

2、竞聘答辩时间要求

对答辩人的答辩时间规定为:中层岗位不超过10分钟,其中自述必答题不超过5分钟;其它岗位不超过8分钟,其中自述必答题不超过4分钟。达到规定时限由答辩主持人或指定专人给予提示。

3、评分标准(30分)

(1)表达能力(5分)

很好:5分;较好:4分;一般:2-3分;差:1分。

(2)答题的准确性、完整性(10分)

准确:9-10分;基本准确:6-8分;一般:3-5分;差:1-2分。

(3)逻辑思维能力、条理性和可行性(10分)

很强:9-10分;较强:6-8分;一般:3-5分;差:1-2分。

(4)总体印象(5分)

很强:5分;较强:4分;一般:2-3分;差:1分。

4、竞聘答辩程序

(1)抽签排序

对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同一岗位竞聘者,由答辩小组组织进行抽签,排出答辩先后顺序,并提前通知答辩时间和地点。在答辩时,竞聘同一岗位的其他竞聘者应回避。

(2)竞聘答辩

答辩者按通知时间到场,根据规定的内容,首先陈述必答题,然后由答辩主持人或主持人指定的答辩小组其他成员提问问答题。答辩小组所有成员根据答辩人的答辩情况,依照评分标准规定的四项内容,采取无记名的方式分别评分。评分表和问答题由工作人员统一收发。

(3)统计答辩成绩

对各个评委给出的评分,每项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四项内容平均分之和即为答辩人最后的答辩成绩。

(六)组织考评(30分)

1、组织考评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的要求,考评包括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作风、政策水平五个方面。每项最高分为6分。其中:优:5-6分;良:4-5分;中:3-4分;差:1-2分。

2、组织考评方法

中层管理岗的组织考评由竞聘上岗领导组考评(权重占40%)、组织、人事、纪检部门考评(权重占30%)、基层组织考评(权重占30%)三方面组成。

基层组织考评一般不少于10人,由单位领导、职工代表、党团小组长和部分群众组成。

组织考评计算方法为:首先计算三方面考评均分,即对每个被参加测评者的五项考评内容评分之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保留三位小数)。其次,按照权重比例,按以下公式计算竞聘者组织考评的最后得分:

组织考评得分=竞聘上岗领导组考评均分×40%+组织、人事、纪检部门考评均分×30%+基层组织考评均分×30%

一般管理和专业技术岗的组织考评由分管厂领导考评(权重占40%)、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有关部门主管、副总考评(权重占30%)、群众考评(权重占30%)三方面组成,并按上述程序、计算方法和要求,由分管口竞聘上岗答辩小组自行组织考评。

(七)评价计分

评价计分是参加竞聘答辩者的最后总得分,其计算公式为:

评价计分=基本条件核定分+理论考试成绩+竞聘答辩成绩+组织考评分

(八)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对拟聘任(任命)的中层干部以张榜、广播等形式在全厂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一周。

(九)讨论决定,择优聘用:组织人事部门提出评价计分结果后,经厂党政联席会议、厂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择优聘用。

(十)对于只有一人申报,无竞争对手的岗位,经资格审查,民主测评后,可省略其他程序,直接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五、动态管理

(一)根据企业定员标准,理顺岗位,原则上不再增加岗位。凡出现空岗,必须进行竞聘上岗的方法。

(二)对厂部竞聘、选聘或任命上岗的中层干部,实行聘期制。对于初次竞聘、选聘或任命上岗的中层干部,设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人力资源部、党委工作部组织测评,对测评合格者,履行正式的聘任手续;对于测评不合格者,经厂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解聘(免去)其职务。正式聘用的中层干部聘期为两年,聘期一到,自行解聘(免去)职务,参加下一轮的竞聘、选聘或任命。聘期内按中层干部动态考核办法管理。

(三)对厂部聘用的一般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期制,对于初次聘用的一般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设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测评,对测评合格者,履行正式的聘用手续;对于测评不合格者,经厂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解聘。正式聘用的一般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聘期为两年(含试用期),聘期一到,自行解聘,参加下一轮的竞聘。聘期内按一般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动态考核办法管理。

(四)对现职中层干部因年龄原因不能参加中层管理岗位竞聘者,可直接安置在原单位(部门)任调研员,有关工资确定:1985年1月1日以前原为任命制干部,享受离岗前低一岗级岗位薪点工资,1985年1月1日及以后的聘任制干部,享受离岗前低二岗级岗位薪点工资,绩效奖金按所在单位中层副职的95%确定,此待遇保留到男55周岁,女50周岁。

(五)未上岗人员,符合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条件,本人自愿,可按《朝阳发电厂全民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内部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六)未上岗人员,可按照《朝阳发电厂员工待岗、轮流休岗、下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未上岗人员在待岗期间,本人可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六、几点要求

(一)理论考试和竞聘答辩问答题出题工作应封闭进行,专人负责,并由纪检部门派人进行监督,确保竞聘上岗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厂竞聘上岗领导组成员和各分管口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参加测评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双向负责的态度,做到不徇私情,避免随意性,准确把握各项评分标准,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评分要慎重,书写要清楚,尽量避免涂改。

(三)领导组办公室和各分管口领导小组的工作人员要实事求是,认真工作,严守机密,计算准确。

七、亲属回避制度

按照干部回避制度的要求,为保证竞聘上岗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实行如下亲属回避制度:

亲属是指:职工的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儿媳、女婿(下同)。

(一)亲属回避措施

1、现职厂级领导的亲属,不得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办公室、物资供应部、纪检监察部的中层管理岗位上任职。

2、中层干部的亲属,不得在其所管辖单位(部门)的办公室上岗任职。

3、亲属原则上不能在同一职能部门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上岗任职。

八、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九、本办法由厂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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