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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工作基本规范

发布时间:2020-03-03 03:32:4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庆阳市国营合水林业总场 国有林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了适应国有林场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国有林场按照“打基础、谋长远,高标准、快速度,抓落实、干到位”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国有林场建设步伐,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国有林场是我国林业建设的主体,国有林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林业发展和社会稳定。规范林场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林场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林场工作水平,促进森林面积增长、职工群众增收、林场繁荣稳定,为全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规范林场工作,必须坚持职权法定的原则,做到权责统一,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活动;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保证各项工作在党委(支部)的领导下进行;必须坚持群众利益至上的原则,以人为本,倾心竭力为民谋利;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避免短期行为,保持工作连续性;

1 必须坚持效能效率的原则,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林场党的建设,提高领导基层工作的水平,为推进林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规范林场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林场职能,不断完善适应林场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改进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科学务实、开拓创新、勇于拼搏的精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确保全场整体推进,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第二章 职 能

(一)林场党委(支部)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单位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本单位行政和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支持和保证这些部门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对林场党委(支部)自身及林业站、资源管护站党组织的领导、建设与监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和监督;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6、领导本单位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7、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监督职责,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处理职责范围内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协助上级党委、纪委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干部和检查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保障党员干部的权利不受侵犯;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察和政风行风建设,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8、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林场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建设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规定和办法,经同级党委(支部)或上级党组织会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同级党委(支部)会议决议和上级的部署。

3、制定本场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同级党委(支部)或上级党组织会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4、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种苗培育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承担林木种苗、森林病虫害以及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5、承担本场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护林防火工作,组织实施本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承担林地、林权的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中幼林林抚育等工作。

6、承担林业科技项目的实施。

7、承担林业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组织管理国有资产;负责各项林业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林场内设机构工作职责按 “五股(五办)一办”进行规范。

(一)人事秘书股(办公室)职责

1、负责办理本单位职工劳动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工作;

2、负责处理党委(支部)、行政日常事务,搞好上传下达;

3、做好组织、宣传、纪检、统战、计划生育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4、负责做好文秘、档案、信息、保密、后勤管理等工作;

6、负责内外部工作的联系和本单位内设机构、下属站(点)的综合协调工作;

7、负责党委(支部)、行政日常工作的督办运转、信息反馈和检查落实工作;

8、组织开展各类调研活动,为党委(支部)、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9、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林场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10、完成林场党委(支部)、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计划财务股(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认真办理各项会计业务;

2、负责编制经费收支预算、林场各类人员工资发放工作;

3、负责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及其他专项资金的报账审核审批工作;

4、负责办理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参保、核定、缴纳及职工调出、调入保险、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等工作;

5、负责办理日常经费收支、盈亏、成本核算、差费报销、工程及往来结算、账簿登记、会计月报、季报的编制上

5 报工作;

6、负责年终各类人员任务完成与工资的结算兑付等工作;

7、完成林场党政分配的其他工作。

(三)林业生产股(办公室)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及总场制定的各类生态工程建设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三北防护林工程及苗圃的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病虫鼠兔害防治、政策宣传以及各项技术培训等工作;

3、现场规划,搞好各类工程作业设计,编制作业设计说明书;搞好工程技术服务工作;

4、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职工义务植树及种苗花卉生产工作;

5、做好森林资源的监测和调查统计工作,更新森林资源档案并认真抓好各项工程的质量自查验收及资金核算与结算工作。

(四)多种经营股(办公室)职责

1、组织开展林场多种经营生产,充分发挥服务、组织、协调作用,督促、指导职工大力发展种植、养殖及第三产业,积极完成林场下达的年度生产任务;

2、不断开拓经营创收渠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

6 职工收入和林场经济势力;

3、制定林场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开发计划,全面负责产业发展建设的组织协调;

4、负责林场科技培训和推广应用;

5、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和科技示范项目立项、报批工作;

6、协助林场党政抓好招商引资,开展区内外经济合作;

7、负责林场多种经营产业数字的统计、上报;

8、完成林场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资源管护股(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总场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负责本辖区森林资源的管理与保护;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征占用林地的现场勘察及林木培育、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3、拟定森林资源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森林防火工作总体规划及灭火预案,组织搞好防火宣传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4、负责监督检查、考核资源管护站(点)及护林员的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实施奖惩;

5、负责组织林政执法人员及半专业扑火队伍的培训及法律法规学习;

6、组织林政执法人员依法办理各类林木行政案件。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职责

1、编报并实施人口计划,执行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负责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督促检查落实;

2、准确掌握人口数量、结构和育龄夫妇的婚姻、生育、节育状况及其变动情况,实施对育龄夫妇婚、孕、产、育各期的服务;

3、协调各方面力量,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4、加强计生统计台帐管理,做好计划生育统计上报工作;

5、开展生育与避孕指导、培训工作,提供婚育、节育技术服务,做好婚育管理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咨询、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杜绝计划外生育,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标;

6、负责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7、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管好用好计生经费;

8、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党建工作

(一)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水平。健全党委(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理论学习领导责任制,严格督促检查。党委(支部)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检查和考核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二)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林场党委(支部)自身建设,发挥林场党委(支部)在林场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龙头”带动作用,按照“五个好”的要求,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不断推进“双培双带”和基层党建“六化”工程,深化“三帮三联三增”活动,建立健全上下级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加强站级党组织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站级干部培训、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工作,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林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鼓励学习创新,提高班子成员工作能力;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配强站级班子,搞好站级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林场、资源管护站两级干部教育管理,提升干部素质和能力,解决干部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四)党风廉政建设

开展经常性的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教育,不断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加强场、站两级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林场党委(支部)成员,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述职述廉时应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五)制度建设

完善党委(支部)领导林场各项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党委(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突出抓好党的建设、造林绿化、计划财务、产业开发、资源管护工作;加强林场党委对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领导机制;围绕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各项制度落实;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使广大职工更好地了解和参与林场事务,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第五章 森林资源管护

(一)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规以及总场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

(二)严格林地保护,严厉打击乱垦、乱占林地的违法犯罪活动,严禁无偿划拨、无偿使用林地,公路、采矿、埋

10 设管道等工程建设需征占用林地的,必须依法申报审核审批,并足额缴纳各项补偿费用。严格实行征占用林地占补平衡制度。

(三)坚决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建立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体系,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把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伍逐步建设成专业化森林消防队伍,强化职能,提升危机处理和快速反应能力,提高防补火综合水平。

(四)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谁经营、谁防治的方针,有效控制森林病虫害的发生率和成灾率。积极研究制定突发性、危险性森林有害生物除治预案。强化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有效防止外来有害生物侵入,保护生态安全。

(五)坚持依法禁牧,将封山禁牧纳入法制化轨道,扎实推进林区全面实现禁牧,推行舍饲圈养,加快禁牧进程。

(六)加强野生动植物管理和保护,从严打击非法狩猎、非法采挖珍稀植物行为,使林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七)大力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规划新建管护站(点)、防火瞭望台,使全场管护机构逐步网络化,减少管护盲区,提高管护成效。

(八)加强林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考勤,强化管理,发挥职能,提高执法水平。

第六章 生态工程建设

(一)切实抓好国家“四大”重点工程建设。巩固扩大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成果,按照规划,加快公益林建设和封

11 山育林步伐,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认真搞好天然林保护工程续接规划。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严格执行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突出重点,科学营林,加强管护。“三北”防护林工程。以绿化宜林荒山为重点,减少水土流失,维护国土安全。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工程。建立健全重点公益林建设的规章制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抓好补植补造、抚育间伐、病虫害防治和公共管护等工作。

(二)不断完善全民义务植树的尽责形式,提高尽责率,抓好场站、房前屋后绿化,保护古树名木。

(三)以重点林业工程建设为依托,进一步优化树种结构,改变目前以油松为主栽树种的造林布局,大力推广以云杉、落叶松、华山松、小叶杨、文冠果为主的优质优良乡土树种,积极营造多树种混交林,不断改善林分结构,增强林木抗病虫害的能力,营造森林景观,提高经济效益。

(四)认真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促进林业生产质量的稳步提高。

(五)严格落实各项技术规程、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营林生产质量,避免生产事故发生。对生态工程分项目、分小班按合同、按设计验收,切实做到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化、验收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第七章 产业开发

(一)加强对产业开发的组织领导,选好配强业务人员,全面负责产业发展建设的组织协调,坚持创收与节支并举,做到利益共享,责任同担,集中抓好产业开发工作。

(二)充分挖掘林区各种资源优势,利用市场机制,大力发展种苗花卉、种植养殖、采集加工、森业旅游和三产服务业,不断开拓经营创收渠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职工收入和林场经济实力。重点抓好苗木培育产业,充分利用林区土地、技术资源优势,扩大育苗基地,优化配套设施,注重科技应用,提高育苗质量,在保证本场自用苗木和对口县用苗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绿化大苗创收。苗木培育、销售实行成本核算,建立出入库专帐,加强管理,提高经营效益。

(三)紧缩开支,增收创收。林场根据实际,给生产职工下达一定数量的创收任务,医院完成一定数量的创收任务,行管人员按岗位核定创收任务,管护人员在防火期外安排一定量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林场要对产业开发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贯彻绩效挂钩、多劳多得、公平竞争原则,调动每个生产者的积极性,确保年度创收任务圆满完成。所有在职人员一律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年终按考核结果兑现工资。

(五)针对林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实际,积极制定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充分利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机遇,及时论证、申报建设项目,全力争取中央和省上对林业的扶持政策和项目投资,扩大林区扶持面,增强林区发展后劲,不断改善林区安全饮水、电力利用、道路建设、通信网络、职工住房、办公条件及森林防火等基础设施条件。

(六)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实施职工增收行动计划,拓宽增收渠道,促进职工持续增收,夯实现代

13 林场建设的经济基础,完成总场下达的增收年度任务。

第八章 计划财务

1、按照《会计法》及《合水林业总场财务管理与监督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全场全场财务监管体系,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专项资金保障审批制、重大财务集体决策制、财务审批双重制约制、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确保财务管理不断规范,保障全场林业建设工程顺利实施。非税收入严格落实上缴、拨付、使用“收支两条线”,严禁帐外设账,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

2、严格经费预算计划管理、严格执行下达经费预算。要确保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反对落实铺张浪费,要确保职工工资逐月发放,林场经营活动不得挤占工资发放资金。年初要确定公用经费支出计划、并严格控制,费用开支要规范、超支部分自行解决,不能影响下达增收计划,要做到年度收支平衡,绝不允许超支挂账,对往年形成的基础建设债务,要制定具体核销计划,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核销。

3、林场在大额财产物资购臵、资产处理、基建维修、成本核算、产品定价、福利分配、接待等重大财务开支实行集体决策制、形成一致意见后,将成本核算、产品定价表上报总场,总场据此作为检查和审计的依据。外出承包工程,苗木销售,一律建立专账、实行成本核算。在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福利、低保、慰问等方面,要在全场范围内张

14 榜公布公示,按标准落实。财务人员根据决策依据办理上述业务时必须附集体决策签批单、会议记录复印件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复。

4、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以工代赈、林场扶贫、公益林补偿、三北防护林等专项资金,坚持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 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要招投标,林场根据批复的作业设计、实施方案和施工合同认真组织实施,但不得随意调整建设规模,工程完工后先由林场组织人员进行初验,上报总场申请复验,出具验收报告单,林场根据验收结果完善相关手续,换取税务发票后,送总场审批后方可列支。

5、职工福利待遇、规范林场职工工资发放管理,计财科根据财政的拨款比例及市人事局审批的工资表及时协调下拨资金,各类人员实行工资卡管理,各场要建立工资发放台帐,退休人员和抚养人员依据标准于每月20日前由银行代发,在职人员中行管人员、医务人员、护林人员、产业工人以档案工资为标准,每月按一定比例发放,年终根据各类人员经营承包责任制任务完成情况兑现余额工资和奖惩。

6、加大财务监管和审计力度,林场财务收支,落实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在相互关领导签批的财务收支双重制约机制,定期对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经常对林场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和指导,杜绝违规违纪现象。

第九章 公共管理

(一)林场公益事业管理

建立和完善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文化、卫生、体育等林场公益事业管理长效机制,创新林场公益事业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林场公益事业管理水平。

(二)林场基本建设管理

积极改善林场办公条件,为林场干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林场基本建设要严格执行有关报批规定,充分考虑林场的财政承受能力,坚持节俭实用的原则,严把质量关,严格控制基本建设规模,降低行政成本,严禁超标准建设和负债建设。

(三)预算财务管理

1、做好预算编制。根据林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工作重点和总场指导意见,结合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编制本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草案,报总场计划财务科审核后,提交总场党委会议审定。

2、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四项”制度。林场所有支出由总场计划财务科根据年度预算、用款计划和规定程序统一审核,按进度集中支付。林场重大支出必须经林场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报经总场审核同意并按预算额度和项目进度拨付。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审、批“一支笔”制度,加强财会监督,严格收支管理。

(四)政府采购

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标准以上的林场项目支出,一律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由林场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向总场提出申请。总场对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标准等进行审查,同意后委托市采购中心进行采购。

(五)公共安全管理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自然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3、做好违禁产品生产经营、流行性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和食物中毒事件等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

4、加强林场社会治安管理,建立健全自治管理组织,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切实维护林场社会稳定。

5、加强林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林场社会管理。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组织好自救、互救、群众疏散转移、救援物资供给等工作。

第十章 林场自身建设

(一)机构编制管理

1、严格按照核定的事业编制总数“以责定编、以编定岗、以岗定人”,不得超编配人,实行“实名制”管理。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岗位设臵规定,全面推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聘任制和人员聘用制,实行岗位管理。

(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政治坚定。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忠于国家。热爱祖国,忠于宪法,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的团结,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保证政令畅通。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格、人格尊严,严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3、勤政为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热爱人民,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做人民公仆,让人民

18 满意。

4、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

5、务实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干到位。敢于负责,勇于创新,大胆开拓,锐意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秉公办事,遵守纪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7、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不闹无原则纠纷。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光明磊落,表里如一,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坦诚相见,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8、品行端正。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崇尚科学,公道正派。学习先进,助人为乐,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健康向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不讲假话。

(三)内部管理

1、健全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干部出勤、值班、

19 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制度。林场党政一把手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必须按照干部管理规定,向总场履行请假手续,班子其他成员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向林场党政一把手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工作日擅自离岗。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重点事项督办制等制度,严格工作纪律,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确保机关工作有序进行。

3、健全机关干部学习教育制度,开展多层次、多类别的干部教育培训,提高林场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4、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健全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激励干部做好本职工作。

5、推进政务公开。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推进“阳光政务”,实行服务承诺,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一章 工作创新

(一)创新观念意识

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创新意识、争先意识、机遇意识和效率意识,自觉摒弃各种不合时宜的陈旧观念和思维定势。支持创新,尊重创新,保护创新,切实营造一个创造性开展林场工作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林场工作水平。

(二)创新工作思路

以服务职工增收、促进林场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西部油城、陇上煤都、经济强市、文化大市、生态优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结合场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着力推进现代林场建设。

(三)创新工作方法

以服务为宗旨,推进服务型林场建设,不断创新和改进工作方法。坚持以市场经济的观念谋划发展,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推动等手段促进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用足用活各项政策,激励创业,形成全方位多领域全民创业的新格局。注重培育典型,加强示范建设,以宣传引导和示范推广,促进林场各项工作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

(四)创新发展环境

坚持软、硬环境两手齐抓,在不断改善林场基础条件、提升服务功能的同时,着力抓好软环境建设,切实创新林场经济发展环境。加快转变林场职能,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效能和诚信建设,创建平安、文明林场,努力打造加快发展的软环境。进一步营造全民创业、创新、创优的氛围,让一切创造财富的积极性都能充分发挥。

(五)创新工作制度

围绕工作思路和重点,在工作调查研究、决策部署、工

21 作落实和督查等各个环节,创新各项工作制度,努力形成充满活力、富有生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确保林场工作有序高效向前推进,不断开创林场工作的新局面。

第十二章 绩效考核

(一)考核原则

1、科学发展的原则。以考核为导向,鼓励引导林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统筹兼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注重实绩的原则。从不同林场自然条件、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等实际出发,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突出增长水平和职工得到的实惠,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林场工作。

3、群众公认的原则。将考核工作臵于群众和干部职工的共同监督下,在认真听取林场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反映,以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依据。

(二)考核内容

1、总场与林场签订的各项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工作内容;

2、未列入目标管理责任书且需要考核的内容,按照市局和总场年度考核办法确定。

(三)考核方法

1、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由总场按考核指标体系分解具体分值。业务指标占70%,民主测评占30%。对荣获国家

22 级、省部级、市厅级单项奖励的,实行单项加分。

2、总场是考核主体,每年年底,对林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3、总场考核组考核结束后,写出书面报告向总场党委汇报,按照得分排序推荐拟奖励的林场。

4、对拟奖励的林场按程序提交党委会议审定。审定后对拟表彰奖励的林场,向社会公示。

(四)奖励兑现

公示无疑议后,给予重奖,资金使用由林场安排;对每年考核排序前两位的林场党委书记、场长,符合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推荐优先提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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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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