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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失爆检查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02 14:35: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第一部分

电气设备失爆检查标准

一、设备外壳检查标准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均判定失爆。

第一条

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

第二条

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联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

第三条

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

第四条 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第五条 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

第六条

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第七条 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3 (Ra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第八条

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 痕为锈蚀,属于失爆。

第九条 接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mm的隔爆面为失爆。 第十条 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第十一条 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 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面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第十三条 隔爆结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扣, 不满扣为失爆。紧固螺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 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 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要求的,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第十四条

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平垫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第十五条 卡兰式的进线嘴以压紧胶圈后一般用单手扳动喇叭咀上下左右晃动时,喇叭咀无明显晃动为准。螺旋式喇叭咀最少啮合扣数不得低于6扣,拧紧程度一般用单手用力拧不动为合格。

第十五条 隔爆结合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用弹簧垫圈时其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一致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螺栓松动和弹垫不合格均为失爆。

第十七条

隔爆设备的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通,必须保持原设计的防爆性能,否则为失爆。

二、设备的电缆引入装置检查标准

喇叭咀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检查

标准如下:

第一条 密封圈内径大于引入电缆外径1mm 以上。

第二条 密封圈尺寸不符合规定。

第三条 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

第四条 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

第五条 密封圈部分破坏。

第六条 密封圈的硬度达不到邵氏硬度45o~

55o的要求,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 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第七条 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

第八条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他包扎物。

第九条

一个引入装置(喇叭咀)内用多个密封圈。

第十条

空闲引入装置(喇叭咀)没有密封挡板时;挡板直径比引入装置内径小2mm以上,挡板厚度小于2mm以上。

第十一条

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金属圈放在挡板和密封圈之间的。

第十二条

进线咀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咀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

第十三条 压盘式引入装置缺压紧螺栓或未上紧。 第十四条 螺旋式引入装置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或用一只手的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转超过半圈的。

第十五条

使用螺旋式引入装置,引入装置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

第十六条

电缆在引入装置处能轻易来回抽动的。 第十七条

备用的高压接线口缺挡板或挡板不合

格的。

第十八条

电缆引入装置(喇叭咀)有亲嘴现象。

第十九条

密封圈尺寸需符合以下规定,如有一项 达不到均属于失爆。

A、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下表:

D(mm)D 0~D(mm)备注

D≤20 ≤1 D 0表示进线装置内径

2060 ≤2 B、密封圈的宽度不小于电缆直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 C、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直径的0.3倍(70mm2 以上电缆除外),且不小于4mm。

第二十条 密封圈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锯齿直径不得大于2mm(包括2mm)。

第二十一条 不要的接线嘴要分别用密封圈、挡板、金属圈依次装入,压紧。 第二十二条 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压线板未压紧电缆均属失爆,压扁量不得超过电缆直径的10%。

第二十三条 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或由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侧接线,磁力起动器的小喇叭咀严禁引入、引出动力线。否则判定为失爆。

第二十四条 电缆护套伸入器壁要符合5~15mm的要求,小于5mm为失爆。如粗电缆穿不进时,可将深入部分均匀锉细。

第二十五条 两相低压导线裸露部分的空气间隙:500V以下不小于6mm,500V以上不小于10mm,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六条 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 圈要全部套在铅皮上,或者用绝缘胶罐至三叉口以上。未接线的接线嘴应用同等厚度的法兰和堵板或用绝缘胶堵死,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七条 喇叭口密封圈分层面不得朝外, 否则为失爆。

三、隔爆型插接装置检查标准

第一条 煤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接插销,如接反即为失爆。

第二条 电源电压低于1140V的插接装置,缺少防止突然拔脱的装置,电压在1140V以上的插接装置缺电气联锁装置的。

四、电缆检查标准

第一条 井下供电使用延燃橡套电缆。 第二条 电缆接头没冷补,用胶带裹缠。 第三条 电缆受损严重、破皮外露芯线。 第四条 超负荷运行,电缆严重发热(≥400C)。

五、井下供电检查标准

第一条 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1、鸡爪子: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 同等效能的冷补;动力(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 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 接头;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和不罐注绝缘充填或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

2、羊尾巴:电缆未端不安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为羊尾巴。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气元件)2m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均属羊尾巴。

3、明接头: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线或明火操作均属明接头。

4、破口: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不超过20mm,或沿周长三分之一。

第二部分 保护接地检查标准

保护接地是避免电气设备绝缘损坏而使设备外壳带电从而保护人身触电的保护措施,是漏电保护的后备保护。

一、《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部分

第四百八十二条 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第四百八十三条 接地网上任一接地点的接地 电阻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接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第四百八十四条 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快。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

2、安装主接地极时,应保证接地母线和主接地连接处不承受较大拉力。并应设有便于取出主接地极进行检查的牵引装置。

二、井下接地装置的检查标准 第一条 主接地极

1、主、副水仓的主接地极和分区的主接地极,均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75mm

2、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如矿井水含酸性时,应视其腐蚀性情况适当加大其厚度或镀上耐酸金属,或采用其他耐腐蚀钢 板。

2、安装主接地极时,应保证接地母线和主接地连接处不承受较大拉力。并应设有便于取出主接地极进行检查的牵引装置。 第二条 局部接地极

1、埋设在巷道水沟或潮湿地方的局部接地极,可采用面积不小于0.6m

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如矿井水含酸性时,也应采取第1条的措施。

2、埋设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采用镀锌 铁管。铁管直径不得小于35mm,长度不得小于1.5m,管子上至少要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眼。铁管 必须垂直埋设于潮湿的地方。如系干燥的接地坑,铁管周围应用砂子、木炭和食盐混合物填满;砂子和食盐的比例,按体积比约6:1。

3、变压器的接地,应将高、低压侧的铠装电缆厚度不得小于5mm。 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第四百八十五条 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一)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二)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三)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四)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五)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于 0.6m

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 小于35mm、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第四百八十六条 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的钢带、铅皮用连接导线分别接到变压器外壳上的专供接地的螺钉上,如用橡套电缆时,将接地芯线接到进出线装置内的接地端子上。然后将变压器外壳的接地螺钉用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

4、电动机的接地,可直接将其外壳的接地螺钉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橡套电缆应将专用接地芯线和接线箱(盒)内接地螺钉连接。如用铠装电缆时,应将端头的铠装钢带(钢丝),铅皮同外壳的接地螺钉连接。

5、高压配电箱的接地,应将各进出口的电缆头接地部分(铠装层、铅皮层或接地芯线头)分别用独立的连接导线汇接到配电箱底架(外壳)的接地螺钉上,然后又同时用连接导线将配电箱底架(外壳)接地螺钉连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如都集中到接地螺钉一处连接不牢固或不方便时,也可将各电缆头的接地部分直接与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相连。

6、井下各机电硐室、各采区变电所及各配电点的电气设备的连接,除通过电缆的铠装层、屏蔽套或接地芯线与总接地网相连外,还必须设置辅助接地母线。其所有设备的外壳接到各电缆头的铠装层(包括铅皮层)都要用独立的连接导线接到辅助接地母线上。辅助接地母线还必须用接地导线与局部接地极连接。

7、井下中央变电所(或中央变电站)所有设备的接地,应将其所有应接地的部分(包括各设备外壳,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等均分别用独立的连接导线直接与连接主、副水仓中的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相连接。

8、电缆接线盒的接地,应将接线盒上的接地螺钉直接用接地导线与局部接地极相连接。接线盒两端的铠装电缆的接地,要用绑扎方法或用特备的镀锌铁卡环通过与接地导线相连接的连接导线把两端电缆的铅皮层和钢带(钢丝)层连接起来。在接线盒处能采用铅封的尽量铅封;其接线盒仍照上述方法接地。接线盒两端电缆头的钢带层和铅皮层用连接导线绑扎或用铁卡环卡紧时,应沿电缆轴向把铅皮二或三等分地割开并倒翻1800,把铅皮紧贴在钢带上,铅皮与钢带接触处应打磨光洁。铁卡环的宽度不得小于30mm。用裸铜线绑扎时,沿电缆轴向绑扎的长度不得小于50mm。

9、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是利用橡套电缆接地芯线实现的。接地芯线的一端和移动电气设备进线装置内的接地端子相连,另一端和起动器出线装置中的接地端子相连。接地芯线和接地端子相连

时,务使接地芯线比主芯线长一些。以免使接地芯线承受机械拉力。起动器外壳应与总接地网或局部接地极相连。

10、串车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应将每台开关单独装设局部接地线与局部接地母线相连,开关局部接地线不得串接;装载开关的车体不得代替接地母线,接地母线应与车体之间采取绝缘子隔离。车体与车体 之间的连接线截面积不得小于车体局部接地母线截面积。局部接地装置最好设于水沟内,无水沟时应装设在潮湿处;局部接地极可装设在小于距串车50m处。

三、接地连线

第一条 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及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扁钢。

第二条 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第三条 采区配电点及其它机电硐室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扁钢。

第四条 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用断面不小于10mm2的裸铜线。

第五条 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直接相连;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也禁止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

四、极地线的连接和加固

第一条 接地母线与主接地极的连接要用焊接。接地导线和接地母(或辅助接地母线)的连接最好也用焊接。无条件时,可用直径不小于10mm的镀锌螺栓加防松装置(弹簧垫、双帽)拧紧连接,连接处 还应镀锡或镀锌。

第二条 在混凝土及料石砌碹的机电硐室里,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应用铁勾或卡子固定在接近地面的碹墙上。 第三条 在木支架的巷道中,可用U形铁钉固定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

五、井下接地装置的检查和试验

第一条 有值班人员的机电硐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交接班时)。其它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表面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第二条 电气设备在每次安装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的完善情况。对那些震动性较大及经常移动的电气设备,应特别注意,随时加强检查。

第三条 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未修复前禁止送电。

第四条 每年至少要对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详细检查一次,并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第五条 井下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的测定,要有专人负责,局部接地极接地电阻每月摇测一次,主接地极每季度摇测一测;新安装的接地装置,在投入运行前,应测其接地电阻值,并做好检测记录。 第六条 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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