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中心室内设计要求
运营中心由营销中心、配套酒店和附属建筑组成,营销中心、配套酒店需通盘考虑,做成一个法式建筑风格的半围合建筑群落。
营销中心:
营销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为2层建筑,为体现单体建筑的特色,需丰富外立面造型,墙体、顶部需做变化处理。营销中心内部由展示、接待、洽谈、签约、影音、财务、办公等七个功能区组成。接待区为一个独立的空间,作为项目群沙盘(沙盘基座面积为100平方米)的展示场所,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展示区与洽谈区紧邻接待区,其中展示区按照一个主项目、三个辅助项目设计,项目沙盘(沙盘基座面积分别为150平方米、50平方米、50平方米、50平方米)按照集中展示布置的原则设计,沙盘中间有适当的过渡空间,洽谈区按照同时接纳40组客户考虑,展示区与洽谈区面积不小于900平方米,跨度不小于18米。
影音室按照两个设计考虑,一个为VIP影音室,与VIP接待室相邻,建筑面积为80—100平方米,另一个为大型影音室,与展示、洽谈区相邻,建筑面积为360—380平方米。签约室与财务室考虑就近安排,且财务室的位置选择在较安静的区域。其它功能空间:如储藏室、控制室、更衣间、设备间、吧台、洗手间等功能区按照与对应功能区相连、动线最短的原则安排,且
一、二楼的交通连接方式要考虑电梯的设计。
其它功能要求:营销中心坐北朝南,建筑布局中为东高西低、北
高南低,厨房安置在西南角,两个卫生间分别安排在U型布局的结合处。
配套酒店:
配套酒店主要作为接待、休憩的场所,要紧邻营销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为2层建筑。考虑设计地下室,作为员工食堂,其它功能涵括:餐厅、咖啡厅、VIP室、KTV、娱乐运动室、多功能室、高村项目办公区,其中一楼餐厅面积为220—240平方米,多功能室面积为120—160平方米。
标志性灯塔、观光钟楼:
紧邻高速绿线的西北侧,要建立一个标志性的灯塔作为项目群的精神堡垒,灯塔高度60—80米,在京津二线上数公里便能看到,同时要考虑晚间光源与色带的设计需求,灯塔不做具体功能设计。
观光钟楼位于休闲广场上,高度不低于35米,设计中要考虑观光的功能,能够在钟楼上远眺四周的田园风光,钟楼内需考虑电梯的设置。钟楼要与东侧建筑相连接或融合在一起,钟楼要建在整个建筑的东南角。(灯塔和钟楼的高度要视其功能、与建筑和道路的相邻关系由设计院做模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