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2012年上半年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1、了解全市医疗机构法定报告传染病漏报情况;
2、了解全市医疗机构法定报告传染病报告质量;
3、为政府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及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4、完成国家和省规定的监测和调查任务。
二、调查单位
市直医院、驻市厂矿医院、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三、调查时间安排 2012年9月上旬
四、调查人员安排
各单位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人员自行组织。
五、调查范围与方法
1、漏报调查范围:
(1)调查医疗机构2012年1-7月以来诊治的法定报告传染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
2、调查方法:
(1)市直医院:随即抽取门诊、急诊及住院登记本各50份,随即抽取化验室传染病阳性结果10份,将登记的法定报告传染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分别与医院传染病登记簿核对后,再分别与传染病疫情报告纸质卡和网络报告卡核对。凡未上网直报的判为漏报病例;已上网直报、但无纸质卡或与纸质卡不符、或填卡不完整的判为不合格报告。
(2)驻市厂矿医院:查看全部门诊、急诊、化验室及住院登记,将登记的法定报告传染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分别与
医院传染病登记簿核对后,再分别与传染病疫情报告纸质卡和网络报告卡核对。凡未上网直报的判为漏报病例;已上网直报、但无纸质卡或与纸质卡不符、或填卡不完整的判为不合格报告。
(3)乡镇医疗单位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门诊病历日志。将登记的传染病病例与医院传染病报告登记、报告纸质卡核对。凡未上网直报的传染病病例均判为漏报病例;已上网直报、但无报告卡、或与纸质卡不符、或填卡不完整的判为不合格报告。
3、调查漏报、迟报原因:
在上述漏报调查中查出的传染病,根据登记簿册和报告卡,统计分析漏报、迟报比例。调查漏报、迟报原因,应着重了解:
(1) 医院是否执行传染病和死亡病例报告管理规范?是否有领导分管该项工作?有无疫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如何?有无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有无专用电脑?
(2) 医院有无病历档案、病历日志和传染病,传染病报告卡?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归档?
(3)医院住院是否建有传染病检查制度?有无相应的奖惩制度?
(4)传染病报告专(兼)职人员从事此项工作时间及是否经过专门培训等。
4、调查指标:
(1) 报告率(漏报率):指被调查单位,在某一时期内法定报告传染病、死亡病例报告数占查出总病例(死亡)数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
报告传染病病例数
传染病报告率(某病)=
查出传染病病例数
×
100%
漏报率(%)=1-报告率(%)。
校正报告病例数=报告病例数/报告率(%)。
(2)迟报率:指超过规定报告时限的报告病例数占同期已报告病例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为:
传染病迟报率(某病)
= 迟报传染病病例数 同期报告总病例数
×
100%
(3)报告卡合格率:指合格传染病报告卡数(除外传染病例已上网直报但与纸质卡不符,或无纸质卡,或未登记的判为不合格报告卡的合计数)占同期查得实际传染病例病例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为:
报告卡合格率
=
合格传染病报告卡数 查出实际传染病病例数
×
100%
(4)网络报告卡与纸质卡符合率:分别指网络报告卡与纸质卡符合的报告卡数,占同期查得实际传染病例数的比重。
计算公式为:
网络报告卡与纸质卡符合率 =
符合报告卡数 查出实际病例数
× 100%
5、结果上报
各单位在9月20日之前将漏报率调查情况汇总,报市疾控中心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