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机电运输事故汇总(版)

发布时间:2020-03-03 21:10:3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顾桥矿“2.8”运输死亡事故(运输类) 2008年2月8日中班,顾桥矿运输队在-780m南翼轨道大巷向井口运输矸石时,发生一起机车挤人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

一、事故经过

2月8日中班,运输队电机车司机耿某(46岁,合同工)驾驶一号8t蓄电池机车从309队牵引14辆矸石车向副井井口运送。16时48分,列车运行至-780m南翼轨道大巷一号车场处,此时副道上停有一节平板车,上装有皮带驱动装臵。耿某在驾驶机车经过驱动装臵时,将头探出观察机车运行情况,不慎被驱动装臵的联轴器(联轴器与电机车车厢的安全间隙仅85mm)刮碰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电机车司机耿某严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348条规定,在机车运行中,将头探出车外,被超宽的皮带机驱动装臵刮碰死亡。

(二)间接原因。

1.该车场临时停放超宽的皮带机驱动装臵,其联轴器与电机车车厢的安全间隙仅85mm,导致两车之间安全间隙严重不足。

2.该处打运超宽的皮带机驱动装臵没有编制专项的安全措施。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

四、防范措施

(一)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杜绝违章操作行为。

(二)对运输线路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保证打运线路的畅通。

(三)打运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设备、材料必须编制专项打运措施;同时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运输系统的监管,确保安全运输。

李嘴孜矿“3.10”死亡事故(其它类)

2008年3月10日7时20分,李嘴孜矿采煤一队在西三采区-140m~-105mA1生根系统发生一起坠眼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

一、事故经过

3月10日夜班,采煤一队安排工人蒋某、吴某在13111工作面上风巷摆5根掩护支架。早晨7时完工后,蒋某、吴某两人将夜班替换下的两根2.4m弯棚腿装上叉车,准备外运至-140m~-105m轨道上山上部车场,在推至-140m~-105mW3A1生根系统掘进三队出煤兼拉料眼上口(该眼上口只用一木板盖着)附近时,吴某掀开盖板,清理眼口道上浮煤,这时蒋某就急于推车过眼,不慎坠入眼内,坠至生根眼一毛硐处,坠落高度约30m,造成内脏多处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掘进三队对-140m~-105mW3A1生根系统出煤兼拉料眼上眼口防坠安全设施安设严重不到位,同时蒋某安全意识不牢,在推车过眼口时,未注意眼口安全情况,不慎坠落。

(二)间接原因。作业规程现场落实严重不力。作业规程规定:眼口必须设臵“井”字型保险梁,并在眼上口设臵铁篦,而现场均未按要求安设。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

四、防范措施

(一)完善小眼眼口安全设施,加强小眼安全管理。

(二)加大规程措施监管力度,严格规程措施的现场落实。

(三)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自主保安能力。

新庄孜矿“3.19”死亡事故(机电类)

2008年3月19日11时15分,新庄孜矿掘进四队401组在64313轨道下山作业时发生一起耙矸机耙斗断绳放滑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

一、事故经过

3月19日早班,掘进4队401组在64313轨道下山(坡度29°)倒矸,当耙矸机耙斗运行到卸载位臵时,突然断绳,造成耙斗急速放滑,迎头作业人员躲闪不及,将正在迎头打眼的董某碰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当班班长(有耙矸机司机证)在耙矸机前方有人作业时,违章开动耙矸机。

(二)当班班长在开车前没有认真检查耙矸机钢丝绳磨损情况,导致耙矸机耙斗断绳放滑。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

四、防范措施

(一)加强耙矸机的使用管理,耙矸机作业时,耙矸机前方和耙斗运行范围内不得有人进行任何作业。

(二)加强对耙矸机钢丝绳的检查,钢丝绳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

(三)规范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新庄孜矿“8.15”死亡事故(其它类)

2008年8月15日19时左右,新庄孜矿掘进五队501组在56204风巷施工时发生一起溜煤道坠人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

一、事故经过

8月15日中班19时左右,掘进五队501组在56204风巷施工过程中,出煤溜煤道(上口标高:-496.7m,下口标高:-591.7m,长度:167.1 m,坡度:31.5°)下口的溜煤道观察工刘某在没有佩戴任何安全防护且无人监护的情况下,擅自进入距溜煤道下口向上10米处的观察门内观察淤煤情况,不慎滑入溜煤道,撞击在放煤漏斗上,坠落至下口的56集运石门皮带,被运行中的皮带一直拉到地面选矸皮带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死者在没有佩戴任何安全防护且无人监护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溜煤道观察淤煤情况。

(二)间接原因。当班班长工作安排严重不力,未按措施要求安排专职的溜煤道观察工且没有对其安全注意事项进行细致安排。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

四、防范措施

(一)加强对溜煤道的管理,严格执行溜煤道内一人作业、一人监护措施。

(二)强化职工自保、互保意识,杜绝违章行为。

(三)严格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的落实。

(四)优化采区设计,淘汰落后的出煤方式。

铁运公司“9.12”死亡事故(运输类)

2008年9月12日,铁运公司车务段潘一站调车作业中发生一起车辆挤人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

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纪委及铁运公司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认真调查,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

一、事故经过

9月12日6时50分,铁运公司车务段潘一站调车长朱延森、调车员魏某按照调车作业计划进行1道甩挂5辆平板车的作业。7时5分,连挂时车辆未能连挂上,魏某向调车长发出“没有连挂上,再次连挂”的要求后,便穿越铁轨去调整平板车车钩状态,此时,机车接到再次连挂的要求后,已向后运行,魏某不慎被挤在两列待连挂车辆的车钩间,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调车员魏某违章作业,在发出车辆“再次连挂”的要求后,未撤到安全地带,反而擅自穿越铁轨去调整车钩状态,被待连挂的两列车辆车钩挤压,导致死亡。

(二)间接原因。调车连挂作业规程贯彻严重不力,潘一站没有向死者魏某进行该规程贯彻。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

四、防范措施

(一)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杜绝违章操作行为。

(二)完善各工种作业规程,调车作业必须严格招执行标准化作业程序。

(三)加强各级干部安全管理,深入作业现场,抓住安全关键环节,落实终端责任。

潘一矿“11.8”死亡事故(机电类) 2008年11月8日17时5分,潘一矿生产预备队在东二岩石皮带机巷发生一起皮带机机架挤人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

一、事故经过

11月8日中班,生产预备队安排人员到东二岩石皮带机巷,拆除皮带机机头部分并靠帮,以便于下一部皮带机改造所用绞车的安装。17时5分左右,现场在拆卸卸载架(含卸载滚筒,共计2.735t)连接螺栓时,使用手拉葫芦平衡的卸载架在拆除最后一条螺栓后突然失衡后坠,造成前面机架弹起,把刚要起身的李某的头部挤到U形棚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死者自我保安意识不强,在现场拆卸操作时站位不当。

(二)间接原因。

1.用于平衡卸载架(含卸载滚筒)的手拉葫芦悬挂位臵不当,致使连接螺栓拆除后机架失衡。

2.施工措施编制不完善,对现场作业针对性不强。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

四、要求和防范措施

(一)这起事故中,事故区队无矿班子成员分管,安全管理责任不闭合,责成潘一矿立即纠正。集团公司其他各单位凡区队(科、车间)未明确班子成员分管的,必须立即纠正。11月底前,各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管理责任闭合的要求,将班子成员分工情况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纪委、安全监察局备案。

(二)年度内因发生安全事故受到集团公司处理的单位分管领导,原则上不得调整分工。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自主保安意识。

(四)完善施工措施的编制,提高措施对现场施工管理的针对性。

谢桥矿“11.12”死亡事故(其它类)

2008年11月12日9时左右,谢桥矿改扩建项目中央风井井口发生一起伞钻倒塌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的事故,。

一、事故经过

11月12日上午,中煤河北四处机电队安排3人在谢桥矿改扩建项目中央风井井口挪动伞钻。8时30分左右,悬吊、挪动伞钻的起重梁连接处还没有完全焊齐(二条平缝已焊齐,立缝还没有焊接),由于井口人员要求把井口打扫干净后再进行焊接,现场施工队长擅自决定立焊缝不再进行焊接。此时悬挂伞钻的电动葫芦已开到起重梁连接处,准备夺钩挪动。9时左右,通风队两名员工在不了解现场情况下,爬到悬吊的伞钻(离地约300mm高)顶部处理风筒,由于焊缝不牢,加上两人站在伞钻上的摆动,造成悬吊伞钻的电动葫芦从起重梁连接处脱落,两名员工随倒下的伞钻一起摔落,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

二、事故原因

(一)施工队长现场违章指挥,擅自决定起重梁立焊缝不焊,给现场留下严重安全隐患,同时也未安排人员对未施工完的作业现场进行警戒。

(二)通风队负责人没有了解现场情况(起重梁未焊好且伞钻吊起离地约300mm高),便安排人员爬上伞钻顶部作业,致使伞钻摆动,造成悬吊伞钻的电动葫芦在起重梁连接处脱落。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

四、防范措施

(一)规范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行为,杜绝违章指挥。

(二)加强立井井口施工环境的安全警戒工作。

(三)加强员工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自主保安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四)加强对市场化施工队伍的监管力度,特别是现场有大型设备和构件起吊作业时,要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查。

潘一东项目部“12.17”死亡事故(机电类)

2008年12月17日中班,潘一东区项目部副井井筒工作面发生一起吊桶挤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

潘一东区副井由中煤三建71处承建。12月17日中班作业人员入井后,首先把用于清底的挖掘机打下井,15时25分左右,作业人员化某协助把钩工准备将从挖掘机上摘下的钩头挂在吊桶上时(早班吊桶落在距离提升中心线偏东北方1.5m处,因底板不平,吊桶向东北方倾斜),由于脱钩,造成已上提约400 mm的吊桶梁(200kg)砸到处于歪斜状态的吊桶上,导致吊桶向东北方倾倒,将化某挤在吊桶和井壁之间,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挂钩头时脱钩,造成已上提的吊桶梁砸到处于歪斜状态的吊桶上,吊桶失衡倾倒,导致作业人员化某被挤死亡。

(二)间接原因。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缺少井筒工作面挪移吊桶工序的有关内容。

2.操作行为不规范,上一班吊桶没有放稳,给现场留有安全隐患。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

四、防范措施

(一)加强“两规范”工作,现场施工必须规范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行为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

(二)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提高自主保安意识,作业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必须及时消除,杜绝违章作业。

(三)加强对市场化队伍的监管力度。

安装工程分公司“11.20”死亡事故(机电类)

2008年11月20日,安装工程分公司拆装一工区在潘二矿12026工作面发生一起液压支架挤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

安装工程分公司拆装一工区负责潘二矿12026工作面99架液压支架的拆除工作。11月20日4时30分左右,已降落的第68#架被拉出1米后,当班班长沈某发现支架右侧护板由于开焊张口卷板,刮到顶板上的联网钢丝绳,便准备降架处理刮住的联网钢丝绳,沈某在第二根挑棚的单体与支架之间操作液压手把,由于支架突然崩离了联网钢丝绳,加之底板卧底形成台阶,造成支架向前滑行了600mm左右,将沈某挤在单体与支架之间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沈某未按要求远程操作支架液压阀,在支架侧下方操作支架液压手把,导致支架突然下滑时躲闪不及被挤。

(二)间接原因。支架的侧护板损坏直接影响拆除,现场没有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进行处理。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

四、防范措施

(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主保安意识,强化互联保工作。

(二)编制规程、措施要有针对性,作业现场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杜绝违章操作行为。

(三)提高管理人员的跟班质量,作业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在隐患处理完后方可进行作业。

(四)加强对专业化施工队伍的监管力度,对综采工作面的安装拆除工作,矿要派员到现场监督检查。

2008年重大非死亡事故

谢桥矿-610m中央变电所火灾事故(机电类) 2008年2月10日,谢桥矿-610m中央变电所发生一起火灾事故。

1、系统概况。谢桥矿-610m中央变电所1995年建成投入使用,当时从副井井筒敷设五根YJV22-6/10-120mm2交联电缆作为电源线(分别是609#、617#、621#、628#、643#)。后于2004年11月,又从副井井筒增设二根MYJV22-6/10-185mm2交联电缆作为电源线(分别是655#、657#)。现-610m中央变电所有上述七趟电源,变压器(型号为KBSG-315/6)2台,高防开关(型号为PBG53-6)42台,低压开关(型号为BKDZ-400F)8台,各种电缆短接头共约850米。

2、事故经过。2008年2月10日早班6时5分左右,-610m中央变电所值班变电工闻到峒室内有刺鼻异味,开始寻找故障点。7分钟后,发现从电缆沟内冒出刺鼻的烟气并听到一响声,同时地面628#线路(电缆型号为YJV22-6/10-120mm2,带井下Ⅱ段负荷)跳电。当变电工把Ⅱ段总开关停掉后,整个峒室就出现浓烟,随后变电工就跑到副井下口向矿调度汇报着火事故。事故发生后,矿上立即通知井下各作业头面撤人,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工作,在救护队的协助下,于13时28分把火扑灭。

3、事故损失及影响。(1)正值春节期间,发生井下变电所着火事故,给企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2)火灾中,有25人吸入有毒有害气体轻度中毒。(3)-610m中央变电所内高防开关42台、低压开关8台、电缆850米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160万元。(4)事故造成全矿井停产二天另二个小班。(5)事故造成井下监控系统中断,12418工作面上、下顺槽瓦斯超限达4%以上。

4、事故原因。通过现场勘查、分析,发现故障点是在地面110kV变电所入井电缆628#线路(电缆型号为YJV22-6/10-120mm2,带有井下Ⅱ段负荷)上。据分析,2月10日6时5分左右,628#线路由于使用时间长,电缆老化,绝缘降低,在-610m中央变电所电缆沟内发生单相弧光接地,造成自身护套着火并产生两相短路,随即引燃另外四根 YJV22-6/10-120mm2交联电缆(分别是643#、609#、617#、621#等四根入井电源线),最终酿成火灾。

(1)直接原因。入井电源628#线路是1995年投入使用的,属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井下电缆。由于使用时间长,电缆老化,绝缘降低,在-610m中央变电所电缆沟内产生单相弧光接地,随后两相短路。

(2)间接原因。通过集团公司商检中心检测检验和查阅有关资料,初步查明入井五根电源线(609#、617#、621#、628#、643#)型号是YJV22-6/10-120mm2交联电缆,阻燃性能不合格,是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严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467条规定,导致628#线路发生单相弧光接地和短路故障后,造成着火燃烧,酿成火灾。电缆敷设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5、事故性质。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性重大非人身事故。

6、事故教训。(1)各单位要认真排查井下是否存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电缆,并逐步安排更换。对没有及时更换的要编制安全防范措施。(2)要按照质量标准化的要求敷设电缆,电缆之间必须留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间距。(3)井下变电所严禁使用胶带等可燃物。(4)井下各变电硐室进风侧必须安设消防专用水管。

李嘴孜矿“3.30” 电缆热缩型接头

材料着火事故(火灾类) 2008年3月30日,李嘴孜矿新主井皮带机巷(-116m至~200m水平)内发生一起电缆热缩型接头材料着火事故。

1、系统概况。李嘴孜矿于2007年7月开始从李井工广35kV变电所增设2趟线路直供孔井-400m水平中央变电所,分别是41#线路和42#线路,电缆型号为MYJV22-6/6kV-3×120mm2交联电缆,长度为4608m,二趟线路于2007年12月21日正式供电。高压电缆的接头采用6/10-8.7/15kv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热缩型接头,该型号的高压电缆接头采购由原机电科上报计划,工程科负责审批。

2、事故经过。2008年3月30日中班16时42分左右,-116m皮带机司机向矿调度汇报-200 mW1皮带机巷三角带上方约80米处电缆着火。矿立即安排检修的机工和皮带机司机到该处灭火,现场人员采用灭火器进行喷射,于 17时6分灭火完毕,电缆热缩型接头着火时间长达20分钟左右。经现场勘察,着火地点是41#线路在-200 mW1皮带机巷三角带上方的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热缩型接头,是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热缩型接头材料燃烧。

3、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41#线路在-200 mW1皮带机巷三角带上方约80米处的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热缩型接头单相接地,随后两相短路,引燃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热缩型接头材料。(2)间接原因。 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热缩型接头材料为非阻燃,且该型号接头为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以致于41#线路发生单相接地和短路故障后,造成电缆热缩型接头材料着火。矿相关部门在电缆改造时,对产品使用、选型把关不严,导致无“MA”标志的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热缩型接头进入井下生产环节。

4、事故性质。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性重大非人身事故。

5、防范措施。(1)各单位要认真排查井下是否存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电缆头,并逐步安排更换。(2)加强供电系统的周期性检查工作。(3)严把机电设备和产品的使用、选型关,严禁不合格的产品入井使用。

丁集矿“7.27”主扇风机停机事故(机电类) 2008年7月27日1时28分42秒,丁集矿发生一起主扇风机停机事故。

1、事故经过。7月27日1时28分42秒,主扇风机房1#干式变压器一次侧10KV高压接线柱相间放电,造成弧光短路,导致运行的2#主扇风机欠压停机。现场司机立即汇报并进行风机切换,1时44分43秒1#主扇风机启动,恢复正常通风,共停机时间16分1秒。

2、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1#干式变压器一次侧10KV高压接线柱相间放电、弧光短路,导致线路瞬间欠压。(2)间接原因。 当班司机业务不熟练,操作不及时,造成风机切换超时。保运工区日常的电气设备检修工作不到位。 主扇风机拖动电机是西门子无刷励磁同步电机,同步电机为防止失步而设臵的欠压保护,整定值为±5%,所以要求电压稳定,当1#干式变压器一次侧10KV高压接线柱相间放电、弧光短路时,造成电压波动,引起跳闸。

3、事故性质。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性重大非人身事故。

4、防范措施。(1)加强职工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和操作技能。(2)加强设备的日常检查、检修工作。(3)加强雷暴雨天气期间的安全供电管理工作力度,强化落实夏季供电系统的强制性检修,确保供电安全。

谢一矿7.17雷击跳电事故情况说明

2007年7月17日中班,谢一矿发生一起雷击跳电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8年7月17日19:00左右,谢一矿遭到强雷暴雨的袭击。19:07分雷击造成主供线路3564#线路出现压降,北部风机停机,历时5分钟,风机司机汇报风机开启。该风机所带区域未发生瓦斯超限事故。雷击压降的同时,-480南翼配电点供掘进105队的开关两路电也同时跳电,变电工从-480中央变电所跑到-480南翼配电点送电,迎头测气员也到迎头测量瓦斯情况,确定可以送电后,19:28分方开启局扇,此时迎头T1达1.31%,累计时间15分24秒,T2达1.41%,累计时间23分08秒。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这次瓦斯超限事故,主要是由于雷击造成电压降,使掘进105队主备局扇同时跳电。

2、间接原因:

①由于变电工人员少,掘105队为低瓦斯头,-480水平只安一个变电工, -480南翼配电点没安变电工,该变电工从-480中央变电所跑到-480南翼配电点去送电。

②该头测气员在主备局扇跳电后要到迎头实测瓦斯浓度,使得送电延迟,迎头瓦斯超限。

三、防护措施:

1、为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今后雷雨季节,要加强值班。

2、加强维护人员的培训,遇到事故要提高处理事故的速度。

3、变电工要迅速到现场送电,瓦检员也要提高瓦斯检查速度,对于瓦斯浓度检测要以监测探头为准,在探头显示不超限的情况下,即可恢复送电,开启局扇,缩短事故时间,杜绝瓦斯超限。

4、增加井下变电工值班人员数量,在事故状态及时送电。

新庄孜矿“7.2”新淮工广副井绞车急停事故

2008年7月2日15时30分,新庄孜矿新淮工广副井发生一起绞车急停事故。

一、绞车概况

新淮工广副井绞车房安装一台中信重工生产的JKMD3.5×4(Ⅲ)型多绳摩擦式提升机,采用ABB闸控系统,电控为上海华菱电站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C30A传统系统,该绞车与2008年3月份调试完毕正式投入使用。

二、事故经过

7月2日15时30分,新淮工广副井绞车在运行至交锋位臵(307m)时突然故障停车,造成罐内上下井人员悬入井筒中, 16时20分绞车恢复正常,将人员提升至地面。

三、处理方案:

1、事故发生后,矿相关领导及时赶到现场初步查明为PLC控制柜内稳压电源(UPS,)无24v输出电压造成,现场决定从操作台临时搭接24v直流电源后故障排除,应急提升。

2、紧急从望峰岗井调用一台稳压电源,于18时50分更换完毕,系统完全恢复正常。为了稳妥起见,矿安排新淮工广副井停止提升人员,只进行排矸下料,运行2小时,确认系统完全正常后,于夜班开始恢复提升人员。

四、事故原因

此次故障停车的原因为PLC控制柜内稳压电源(型号为6EP1 336-3BA00,西门子公司生产)的质量问题造成。

五、防范措施

1、上海华菱电站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派技术人员对该绞车的电控系统及程序进行全面测试,进一步确定造成本次24v稳压电源损坏的原因。

2、加强现场维修人员业务培训,熟练掌握该系统的维护技能及故障排除方法。

3、加强设备的备品、备件管理,易损件做到有备用。

李一矿“4.23”停电事故调查

2008年4月23日上午李一矿发生一起全矿停电事故。

一、事故时间及影响范围:

4月23日10点35分41秒至10点51分50秒,全矿停电16分钟,造成井下2处瓦斯超限,分别是:-660m 西二4槽一道 达到2.55%;-660m 西一11槽切眼 达到2.04%。

二、事故经过:

23日10点35分41秒望峰岗变电所2#主变重瓦斯动作,造成李一矿3531#线路断电,由于是上级变电所故障,李一矿无法处理,只有等到望峰岗变电所于10点51分50秒恢复供电后,矿才能恢复供电。

三、事故原因:

23日10点35分望峰岗变电所2#主变重瓦斯动作,引起110KV断路器跳闸,造成李一矿3531#线路断电。

因李一矿3529#、3531#线路均由望峰岗110KV变电所2#主变供电,所以只要上级变电所主变发生故障,就必然造成李一矿两条主供线路断电。

四、防范措施:

1、矿要加强在线路检修期间的值班工作,保证上级变电所恢复供电后能尽快送电。

2、在矿井单回路供电期间,要严格执行制定的单回路供电措施。

3、加强供电系统的维护和检查,确保矿井安全供电。 张集矿中央区、北区110KV856#联络线路停电事故

2008年2月17日上午09:55分,张集矿北区110KV变电所856#线路发生一起跳电事故,造成中央区全矿井停电约15分钟。

一、110kV线路运行方式:

张集区域变电所220KV变电所分别引出885#、886#110KV线路,其中885#线路主供张集矿中央区,886#线路主供张集矿北区,两区通过856#线路联络互为备用。

二、事故经过:

2月15日上午8:00-2月22日,张集矿中央区进行停产检修。根据停产检修项目安排,中央区110KV变电所更换1#主变,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在更换1#主变期间,停张集矿中央区主供线路110kV 885#(供电局批复885#线路停电时间为15日-19日),由北区的主供线路110kV 886#带全矿井的负荷,通过北张856#线路带中央区。在此期间,张集矿三区均为单回路供电,并编制了单回路供电措施。

2008年2月17日上午09:55分, 张集矿北区110KV变电所856#线路电源856#开关、母联800#开关保护动作跳闸,线路单相瞬间接地,造成北区2#主变失电,中央区全矿井停电。中央区变电所值班人员立即联系市供电局调度恢复885#线路电源,市供电局调度回复按停送电程序操作需30分钟以上,并要求查明856线路跳电原因,排除故障后经市供电局调度同意后方可恢复856线路供电(根据市供电局与矿方供电协议要求,所有110KV供电开关必须由供电局调度指挥操作,矿方无权擅自操作,否则追究矿方责任),为了保证矿井安全,张集矿值班领导在确认供电局无法立即恢复885#线路供电及经过简单检查没有发现856#供电开关故障的情况下,指挥北区立即试送856#线路一次,试送一次成功,也没有再次发生瞬间短路现象,10:10中央区恢复供电,停电时间约15分钟。此次跳电事故造成了中央区1412(3)运顺里段(瓦斯最大值1.22%)、1110(3)上提轨顺(瓦斯最大值1.02%)两处瓦斯超限。

18日上午,调查组对中央区、北区110KV变电所现场状况及相关运行记录进行检查,均没有发现异常现象。

三、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矿业集团电力分公司及张集矿人员分别对856#线路沿线进行了检查,发现线路下方农村建房施工点较多,经分析此次事故是沿线农村盖房在起吊楼板时,起吊杆不慎与856#线路近距离瞬间放电,造成接地故障引起856#开关跳电。(07年4月8日886#线路、4月18日885#线路均因类似原因发生两次跳电事故,详见附页)。

四、防范措施:

1、两区供电队加强线路巡查,在110KV线路发生故障时,及时按停电应急预案试送电。

2、与市供电局协商,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送电,缩短事故停电影响时间。

3、局扇司机加强值班,及时恢复迎头供风。

机电运输事故案例

机电、运输事故及预防

机电运输事故红头文件格式

机电运输事故应急演练总结

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灾害预防

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输事故管理办法

煤矿矿山机电运输专业事故案例

机电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资料

煤矿机电运输事故防范及控制概要

机电运输工作总结

机电运输事故汇总(版)
《机电运输事故汇总(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