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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作业一

发布时间:2020-03-01 18:43:1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行政法学》作业一

一、填空题

1.行政权是由国家的宪法、法律赋予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

2.根据行政主体资格取得的法律依据不同,可以将行政主体划分为

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体。

3.行政法规要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以国务院令形式发布。

4.行政行为按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5.行政机关作出有关涉及处理相对人权益的行为时,行政相对人享有了解权、申辩权、听证权和要求回避权。

6.申请人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由

最先收到复议申请书行政机关管辖。

7.行政复议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理作出决定以及行政复议的履行。

8.行政滥用职权是在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的行为。

9.10.在我国,确认行政违法的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审判机关。其中权利机关的确认具有最高、最后的效力,但只限于针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 司法机关只限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进行确认;司法行政机关的确认效力最低但运用最广泛。

二、单项选择题

1.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这是行政行为的(A )。

A、确定力B、拘束力C、公定力D、执行力

2.行政主体向违反行政法规定的相对方收取排污费、滞纳金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C)。

A、行政征购B、行政处罚C、行政征收D、行政征用

3.行政征收是以相对人有行政法上的(B)为前提的。

A、给付义务B、缴纳义务C、履行义务D、不作为义务

4.《海关法》规定,对走私罪嫌疑人,经关长批准可以扣留移送司法机关,扣留时间不超过(C)。

A、48小时B、36小时C、24小时D、72小时

5.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发布行政法规由(A)签署。

A、总理B、主管部长C、秘书长D、国务院法制局局长

6.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

(B)管辖。

A、该派出机关

B、设立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

C、该派出机关的主管上级部门

D、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7.行政复议中的复议决定是以(C)的名义作出的。

A、复议机构B、专职复议人员

C、行政复议机关D、复议机关行政首长

8.下列不属于行政确认形式的行政行为有(D)。

A、认可B、证明C、鉴证D、勘验

9.(D)是行政关系得以产生的前提。

A、行政职权的产生B、行政职权的变更

C、行政职权的消灭D、行政职权的行使

10.社会组织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而行使行政权的行为,视为(A)。

A、该社会组织的行为B、该行政机关的行为

C、该社会组织和行政机关的共同行为

D、既是社会组织的行为,又是该行政机关的行为

三、多项选择题

1.行政合同中行政主体的权利主要有( ABCD)。

A、对合同的监督权B、对合同的指挥权

C、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权 D、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相对方的制裁权

2.行政救助一般包括(ABD)。

A、人身权利B、物质上的权益C、精神上的权益D、与物质有关的权益

3.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效力(ACD)。

A、确定力B、公定力C、拘束力D、执行力

4.被废止的行政行为(AC)。

A、自废止之日起丧失法律效力

B、在废止之前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受法律保护

C、在废止之前产生的法律效果仍受法律保护

D、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5.公民甲因殴打公民乙而受某县公安局处罚,但甲不服处罚决定并向地区公安局申请复议,地区公安局受理了此案。该行政复议程序中的参加人是(BCD)。

A、地区公安局B、公民甲C、公民乙D、县公安局

6.根据《行政复议法》等的规定(ABC)。

A、有的复议申请可向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

B、有的复议申请可向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中专设的机构提出。

C、有的复议申请可向作出处理决定和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

D、有的复议申请可向任何行政机关提出。

7.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形式有(ABCD)

A、撤销违法B、行政赔偿C、纠正不当D、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8.行政责任基于以下事实而消灭(AD)

A、行政责任被依法撤销B、行政责任转移到另一行政主体

C、有权机关决定不追究该行政责任D、行政责任已履行完毕

9.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中,有权追究行政责任的组织有(ABC)

A、权力机关B、人民法院C、行政机关D、执政党

10.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下列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有( ABC)

A、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

B、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C、警告

D、吊销许可证

四、判断题

1.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公共行政。( √)

2.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相对方当事人履行政法上的( √ )

3.行政救助的对象是特定的,而不是所有人。( √)

4.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都是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相对方的财产所有权。( ×)

5.行政征收与行政没收都是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相对方的财产所有权。(√ )

6.被申请人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复议。( √)

7.裁决权属纠纷是行政机关对所有权、使用权的赋予行为。( ×)

8.行政仲裁机关处理任何仲裁案件,都必须先行调解。(√)

9.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可以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申请复议。 (×)

10.复议申请被送回申请人要求限期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 )

五、名词解释

1.行政授权。

是指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方面是指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方面行政职权授予行政机关外的组织,被授权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和行使行政职权,由自己承担行政活动的法律责任。

2.行政行为的拘束力。

是指行政行为成立生效后,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与限制效力。

3.一般行政许可。

指行政主体对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都予准许,是一种无特殊限制的许可。

4.行政征收。

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对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5.行政越权。

是指行政主体超越法定职责范围而做出的行政行为。

六、简答题

1.简述行政立法与立法机关立法的不同之处。

答:行政立法虽然具有立法性质,但是它不同于权力机关的立法,其所立之“法”处于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之下的地位,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属从属性立法。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立法主体不同。行政立法主体是有权行政机关;而权力机关立法主体是权力机关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立法权来源不同。行政立法权一部分来源于宪法规定,另一部分来自权力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的授权;而后者直接来源于人民的权力,由宪法规定相应权力机关享有相应立法权。立法的内容不同。行政立法通常是有关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事务中的具体管理问题,而权力机关立法所涉及的内容通常是有关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基本制度和重大问题。所立之法的等级效力不同。权力机关所立之法的效力高于行政机关所立之法的效力。立法的程序不同。权力机关立法程序相对来说要正式,要严格得多。所立之法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立法效果不同。权力机关所立之法较行政机关所立之法其时间效力要长,稳定性要强;而行政立法灵敏度高,适应性强。

2.简述我国法律关于行政征收主体的有关规定。

答:行政征收的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行政征收中的各种税收,除关税由海关征收外,其余均由国家税务机关组织征收。我国现行税务行政机关的组织体系是:在中央财政部设税务总局,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分别设税务局(包括国税局和地税局),县以下设税务所,大中城市的区或街道可设税务分局,承担具体的税务征收工作。海关是代表国家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关税的国家行政机关,也是依《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以及《进出口税则》的授权,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税的征收主体。交通行政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征收与交通有关的社会发展费用,因而成为行政征收的主体。根据有关法律的授权,环保机关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成为相应的社会发展费用的行政征收主体。

七、案例题

【案例一】市民李某劳教释放后,经有关部门同意,准备开办一饮食店。各项准备就绪后,李某向该市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工商局认为此人过去曾有劣迹,对其申请予以拒绝。李某不服,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试析:(1)李某对工商局上述行为能否起诉?为什么?

答:能起诉。因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之规定,公民对行政机关拒绝颁发许可证和执照或不予答复的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李某委托居委会干部刘某为诉讼代理人,法院应否许可?为什么?

答:李某委托刘某为诉讼代理人,法院通常应予许可。因为根据行政法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包括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一般公民,此案刘某具备作为诉讼代理人的资格,所以法院通常应予以许可。

(3)法院开庭审理,工商局拒不到庭,法院怎么办?

答:被告经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工商局仍拒不到庭的,法院可缺席判决。

【案例二】 某日,李宾骑车横穿交通十字路口,险些造成交通事故,执勤民警因李宾违反交通规则依法给予罚款5元;李宾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完全承认,也愿意缴纳5元罚款;但李宾发现该交警开出的罚款5元的收据是一张普通的“收款

收据”,除有交警大队公章以外,并无任何财政部门制发的标记或印章。李宾以此“收款收据”不是正规罚款收据为由拒绝当场缴纳5元罚款。该交警解释说,2003年度统一使用的罚款收据现在还没有发到交警大队,先用交警队自己制发的“收款收据”替代,并强调说,这几天都是用此“收款收据”在开罚单。 问题:李宾拒绝缴纳罚款的行为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答:李宾以罚款收据不符合规定为理由而拒绝缴纳罚款的行为是合法的,交警的解释于法无据。理由是:《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一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而且,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本案中,交警开出的罚单无任何财政部门制发标记或印章,不符合法律规定,李宾拒绝理所当然。当场收缴罚款行为的强制性行为方式之一,就是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否则,该收缴行为无效;法律赋予相对人拒绝的权利。据此,交警的行为因违反强制性而当然无效;拒绝缴纳罚款也是李宾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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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作业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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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作业二

行政法学作业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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