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力生化工有限公司
LS-10.1-0
1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编制部门:安保部
编制:王文兰
审核:王伟
批准:张洪疆
2011年1月1日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检查的形式、内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便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减少进而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有效预防事故,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死角,逐步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种安全检查的管理。
3、职责
3.1安保部负责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
3.2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协调配合;
3.3安保部负责安全检查工作的汇总、通报;
3.4安保部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执行。
4、内容
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是否贯彻了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将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放在了工作首位;检查企业生产作业现场及设备、物质(原材料)的状态,即查企业作业环境及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员工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操作,如员工是否按相关岗位操作规程操作,操作时的动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5、形式
5.1安全检查的形式: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节假日检查。
5.2综合性检查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组织,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厂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5.2.1 厂级综合性检查由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及相关主要领导带队,安全检查组成员主要由安保部、设备能源部、车间安全员等组成。
5.2.2 车间级综合性检查由车间主任及安全员负责。
5.3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对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3.1 专业检查主要由安保部、设备能源部负责人及相关成员组成。
5.4季节性检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进行,是根据
大港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季节性检查根据节气变化,每季度至少一次。
5.4.1 季节性检查主要由安保部、设备能源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5.5 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
5.5.1 节假日检查应由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及相关主要领导带队,安全检查组成员主要由安保部、设备能源部、车间安全员等组成。
5.6 根据天津力生化工有限公司安全传统,每周四由安保部组织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及相关领导带队,安全检查组成员主要由安保部、设备能源部及车间安全员的例行安全检查,频次为每周一次。
5.6.1 每周例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公用工程、生产现场环境、生产装置、安全设施、职工个体安全防护、电气装置、危险化学品使用与储存、消防设施等项目。
6、相关记录
6.1厂级综合安全检查表受控号:LS-10.2-01
6.2车间级综合安全检查表受控号:LS-10.2-02
6.3专项安全检查表受控号:LS-10.2-03
6.4季节性安全检查表受控号:LS-10.2-04
6.5班级日常安全检查表受控号:LS-10.2-05
6.6管理人员日常安全检查表受控号:LS-10.2-06
6.7灭火器现场定期检查表受控号:LS-10.2-07
6.8节假日安全检查表受控号:LS-10.2-08
6.9安全检查表受控号:LS-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