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2年缙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6名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6名,具体的招考单位、对象、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附件1《2012年缙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也可登录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odoc.com/,助您顺利通过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缙云县政府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及格人员自动淘汰。入围面试人员请于面试前3天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的,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截止期限前向人事部门提交书面确认书。对面试人员缺额,可在面试前1天,从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聘用期间,档案等由县人才管理服务处实行人事代理。
四、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78-2665825 附件:
1.2012年缙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12年缙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 4.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
5.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