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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工作面安全检查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02 18:10:3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掘进工作面安全检查标准

一、掘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求

1、掘进作业规程必须按照采区设计或回采工作面、巷道设计要求,根据矿总工程师批准的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编制,在掘进队长、技术员和工人共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技术科负责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必须进行初审及集体会审,最后经总工程师签发,方能生效。施工作业前还必须由技术科向参与作业地点施工作业的人员工贯彻考试后,工作面才能开工或生产。

2、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炭部颁“煤炭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上级所发安全指令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

3、必须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变化、一措施”原则,绝不允许重复使用或借用规程、措施。掘进规程以同一煤层进风巷、回风巷和采区上、下山,或者是有独立用途、性质的巷道分别编制。

4、掘进作业规程内容语言准确,文字简明,通俗易懂,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图表正确,数据要准确,字迹规整、清晰,格式、字体规范,打印纸张统一。

一、管理制度

1、施工动态管理制度。

2、工程质量预验收制度。

3、旬检查制度。

4、月度验收制度。

5、狠反质量“三违”制度。

6、复喷、砌碹前的验收制度。

7、月度考核制度。

5、工程质量包保制。

6单位工程开停工、复工申请、竣工移交档案制度。

7、计划外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8、地面支护材料不定期验收制度。

9、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10、现场施工记录管理制度。

11、原材料供应制度。

12、喷浆配比制度。

13、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4、巷道起底、扩帮、铺轨、各类小型硐室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均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5.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建立矿压观测、顶板隐患排查治理、探放水、工程质量验收、设备检修等制度及各级掘进技术工作岗位责任制,技术资料档案化管理;每月必须有施工巷道技术工作总结

16.作业规程和措施针对性、操作性强,支护参数合理,现场应按要求施工。审批手续完备,贯彻、考核和签字记录齐全(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支护工艺改变,应重新修改及审批,作业规程每月至少由矿总工程师或矿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一次复查并有复审意见;巷道开口及贯通、过构造应组织会审,确定施工工艺、支护参数,并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7.建立变化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响应机制,根据变化的情况进行分类分级处理。小的人员、工具、工序等变化由班组响应处理;系统、环境等影响较大的变化由分管部门响应处理;对于一些特殊的或突发的变化由相关的矿领导处理

二、人员管理

1.掘进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新工人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取得操作资格证并持证上岗,各掘进工种配备齐全

2.现场作业人员操作规范,按操作规程及相关的作业规程、措施施工;无“三违”行为;零星工作施工有会审措施、有跟班技术员

3.管理和技术人员掌握掘进专业技术;作业人员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熟知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内容

三、图版管理

掘进作业场应悬挂规范的巷道布置图,施工断面图、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断面截割轨迹图)、设备布置图、临时支护图、监测监控系统图、供电系统图、通风系统图、避灾路线图等说明牌板;悬挂位置合理;必须有探放水钻孔设计图和允许掘进施工进度记录牌板

物料摆放标准

1、所有物料必须上架摆放,材料必须一致。同一料场材料架高度必须一致。

2、锚杆、纵梁管、棚梁等1.5米以上物料,必须沿巷道纵向摆放,托辊、、网子等可以沿巷道横向摆放,但同一料场同种材料存放方式必须一致。

3、物料摆放要做到两头齐,误差不超过50㎜,不同长度的物料要求一头齐。

4、同类、同规格的物料必须集中存放并不得超过2垛,每垛物料高度不得超过1.6米,物料摆放要保证不少于700㎜的安全间隙,误差为±200㎜。

5、工具设备也要上架摆放,当班使用的风钻、锚杆机等较长工具设备要平放在架子上,严禁立于巷邦,以防滑倒伤人,备用风钻、锚杆机、水泵,必须分类、整齐摆放在物料架上,备用开关要放于专用开关架上,备用五小电器要入箱,工器具也要挂牌管理。

6、备用油脂要放在距迎头200m范围外,摆放在平整地带,不得影响行人和运输,并挂牌标明,油脂种类,取油器必须入袋吊挂于油桶一侧,严禁出现滴油、漏油现象。

7、油脂专用消防器材,存放于油脂存放点进风侧10m处,消防器材采用组合沙箱及吊挂板进行存放,组合沙箱全部刷暗红色防锈漆。并在沙箱上用黄色漆写有“消防箱”的字样。组合沙箱上应吊挂2个灭火器,2个沙桶,2把铁铣,刷红白漆,挂有“严禁挪用”的字样标牌。 材料标识牌标准

1、材料牌板统一采用宽×高为300×210㎜牌板,材质为不锈钢加工,白底红字,蓝色边框,边框宽为3㎜,边框到外沿5㎜,四角各钻一个5㎜圆孔。

2、材料牌内容必须准确,能标明规格的如网子、锚杆、管子等必须标明规格,要做到有料必有牌,材料牌要与材料名称规格相对应。

3、材料牌悬挂时高度要一致,材料牌位置要位于材料垛的正上方,并固定牢固,材料牌要确保完好,无积尘,字迹明潦,出现变形、破裂要及时更换。 顺槽施工一次成巷要求 (一)巷道施工

1、巷道施工做到顶平、墙直,尤其是两邦底脚必须做到不穿裙,不失脚,底脚网子、钢筋梯不上卷。

2、巷道必须严格沿煤层底板施工(过断层除外)杜绝丢底煤。

3、管辖范围的巷道底板必须保证卫生良好无任何杂物,巷道底板平整,无浮煤、无淤泥、无积水、无台阶现象,沿途杜绝浮矸、浮煤现象。每天应安排专人清扫巷道底板,浮煤不能大于3㎝以上煤矸。

4、巷道内保证无杂物、无散放物料,电器设备放置于巷道较宽处。

5、胶带机下方及内侧不得有积煤(矸),撒落的大块矸石要当班运出。

(二)成型及支护质量

1、巷道成型:综掘严格按尺寸施工,任何地点巷道净宽、净高均不得小于设计值,超宽、超高值不大于±5cm。

2、锚网巷道支护质量,必须执行以下标准:

(1)锚杆间排距符合规程要求,纵横方向均成一条线,偏差不超过±100㎜。锚杆螺母外露锚杆丝扣10—40mm之间。 (2)网子必须铺平有一定的涨紧力。两网子下边缘要保证平齐,上下错茬不超过200㎜,不得有撒网现象。 (3)网子绑扎联扣不少于2.5扣。

(4)喷浆巷道喷厚必须达到要求,所有验收点必须打好标准的与巷道轮廓线垂直的验收眼。

(5)喷浆巷道要确保墙直拱圆,平整度符合要求,严禁出现明显超挖和欠挖现象。

(6)临时支护、永久支护到迎头距离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前探梁接顶必须严实有效。前探梁吊环必须上满丝并外露2-3丝,用于吊挂前探梁吊环的锚杆严禁超长。

(7)锚索外露长度不得超过150—250mm,对失效的锚索必须及时退货,超长的必须及时剪掉。 (8)支护材料型式的规格严格按作业规程和措施要求使用,严禁出现不同材料混用现象。 (三)管线安装与吊挂

1、管路吊挂

(1)施工用供水、供风、排水管路全部采用圆开金属管卡连接(采用葫芦卡吊挂和托架吊挂)。

(2)管路吊挂高度以管路下沿到底板1500㎜为标准,地质条件变化时,保持30米到50米为一条直线。

(3)风水管路必须采用挂钩吊挂,挂钩距离2.0米。

(4)管路到迎头的距离不得超过20米,且必须用软管连接送到工作面。

(5)钢管必须做防腐处理,管路接头用黑漆处理。 (6)管路与软管接头必须用专用销子,严禁用铁丝等代替。 (7)管路上所有阀门竖直向上或向下安装,不得朝向巷内。风水管路到巷中线间距不得小于1800㎜。

2、电缆吊挂

(1)电缆全部采用软钢丝配合电缆钩的方式吊挂。 (3)电缆钩间距1500㎜,允许偏差正负50㎜。

(4)电缆吊挂尽可能拉直,过道、拐弯处必须成直角,开关、接线盒特殊地方成对称角。两个电缆间电缆垂度不大于50㎜。 (5)电缆在电缆钩上吊挂位置要一致,不得有打铰现象。 (6)巷道施工长度小于100㎜时,电缆钩临时吊挂到巷帮网子或钢筋梯上,当巷道长度大于100㎜时必须及时改为拉软钢丝吊挂电缆。

(8)接地线长度合适,顺帮顺底板走直,拐弯成角。 (四)掘进皮带机

1、掘进皮带采取贴帮布置的方式。皮带中心线与巷道中心线1100㎜,误差不超过50㎜(不行人帮)。

2、皮带架子必须保证垂直巷道底板不歪斜。

4、上下托辊齐全完好,固定销齐全,严禁采用铁丝绑扎等其它方式固定托辊。

5、皮带下浮煤必须及时清理,杜绝皮带下积淤、积煤以及有浮煤(矸)等现象。

6、皮带机尖段(包括贮带仓)底板一律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机头段采用护栏保护,皮带机尾也要采用专用护罩保护。

7、皮带机头储带仓必须安装照明,每10米一个。

临时水仓和水沟

1、在顺槽的人行通道侧低洼处施工临时水仓,规格为长×宽×深=2m×1.2m×0.8m(顺掘进走向靠邦挖),素砼砌筑,壁厚100㎜。水泵必须使用风动泵。

2、临时水仓上沿要高出巷道底板100㎜,在水仓口设栅栏,挂牌管理。

3、排水管吊挂在风水管钩上,需过道必须贴在顶板或底板檐走。

4、凡掘进期间巷道有流水的地点必须在行人侧巷道底板施工水沟,水沟宽×深为300×200㎜,采用砼砌筑,铺底及壁厚100㎜。

5、水沟必须拉线施工,确保平直。水沟要与临时水仓相连通,并随时清淤。 轨道质量标准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大于2㎜。

(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得不大于5㎜。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下偏差为-2㎜。

(4)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5)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道渣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6)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7)轨道中间按规定安装托轮,无磨道板现象。 (8)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 (9)严禁使用非标道岔,道岔与轨型相匹配。 机电设备管理

1、所有机电设备必须达到设备完好标准。

2、设备卫生良好,无积尘、无泥水、无杂物。

3、综掘机机身清洁,各类盖板、零部件齐全,截齿齐全,各类仪表指示灯正常,各种保护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一、二部运输机部件齐全,前后照明正常使用,机身不漏油,油脂使用符合规定。

4、综掘机外喷雾完好并正常使用,雾化效果好。

5、所有开关一律上架靠邦摆放,外沿整齐一致。

6、设备周围保持清洁无杂物,设备标志牌完好清晰,填写规范。

7、刮板运输机、胶带机必须有独立的声光信号并保证灵敏可靠。刮板运输机挡板齐全完好,机道外侧无积矸。

火工品管理

1、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装配引药与放炮、联线与警戒、爆破与瓦斯管理符合规程有关要求。

2、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发爆器统一管理,并定期校验。

4、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瓦斯矿井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煤矿许用炸药。

5、高瓦斯矿井使用瞬发电雷管,瓦斯矿井使用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6、井下严禁设置炸药库或火工品发放硐室。

7、井下爆破工作必须有专职爆破工担任。

8、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9、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0、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11、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害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12、装药钱,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体相接触。 13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

14、炮眼深度不得小于0.6m,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15、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3)爆破前必须检查煤溜(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4)爆破前必须洒水。

16、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17、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18、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机器、液压支架和电缆等的保护或将其移出工作面。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19、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3)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 (4)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6)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20、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开凿或延深通达地面的井筒时,无瓦斯的井底工作面中可使用其他电源起爆,但电压不得超过380V,并必须有电力起爆接线盒。

发爆器或电力起爆接线盒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全型除外)。

21、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22、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23、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或电力起爆接线盒内。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24、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需要资料

掘进工作面安全施工协议书

掘进工作面岗位责任制

掘进工作面架棚施工管理标准

掘进工作面过钻孔安全技术措施

掘进工作面安全施工确认表

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管理处罚办法

掘进工作面安全监控安全技术措施要点

掘进工作面综合管理制度

掘进工作面交接班管理制度

掘进工作面安全检查标准
《掘进工作面安全检查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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