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20-03-03 12:24:5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加强乡便民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服务大厅)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运行,提高服务大厅综合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以“公开办事、优质高效、便民为民、清正廉洁”为服务宗旨,为办事人员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第三条 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服务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时到岗,做好业务受理准备。作息时间按区的统一规定执行。

第五条 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各级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等。

第六条 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不得缺岗。确实需要离岗的,应按规定请假。

第七条 工作人员应当正确摆放工作牌。因工作需要暂停受理业务的,应当在受理窗口摆放“暂停服务”工作牌。

第八条 工作人员应当坐姿端正,举止得体,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第九条 工作人员接待办事人员时应积极主动,热情周到,文明用语,微笑服务。 第十条 工作人员接受咨询时,应耐心细致、解答全面。办事人员咨询事项不属于本窗口职责范围的,工作人员应当为其指引办事窗口所在位置或者协助其咨询。办事人员索取办事指南、申请表格等资料时,工作人员应当提供或者告知办事指南、申请表格等资料的摆放位置。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在受理业务时应当认真、仔细、耐心,对于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办事人员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二条 办事人员对政策理解有分歧的,工作人员应当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必要时应当及时报告服务大厅负责人。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等应当虚心听取。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在受理窗口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 吃东西、吸烟;

(二) 会客、闲聊;

(三) 看报纸、看杂志等;

(四) 接打私人电话;

(五) 上网、玩游戏、炒股;

(六) 其他影响工作、有损工作人员形象的活动。 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应当按操作规程使用服务大厅信息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在打印回执单或者告知单时应当使用服务大厅专用纸张。 第十五条 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信息系统的密码,防止泄露或者被窃取。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他人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信息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拆卸、安装电脑硬件或者安装程序。确属工作需要的,应当征得服务大厅负责人同意并在其协助下进行。

第十六条 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收取的申请材料,并及时按规定移交或者存档。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时间携带档案文件及办公物品离开办公区时,应当向服务大厅负责人说明情况并登记。

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应当妥善安置和摆放本窗口的办公设备、档案文件、收取的申请材料及个人物品等,不得影响办公区的畅通。

第十八条 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操作和使用服务大厅办公设备,工作结束时关闭电源。

第十九条 发生重大、紧急事件时,工作人员应当采取适当应急措施,并按规定及时报告服务大厅负责人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 其他在服务大厅办事人员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参照本规范执行。

***便民服务中心制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便民服务大厅考核办法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大厅运行情况汇报

便民服务大厅制度综述

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简介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