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刑诉字【201】第00号 被告人 本案由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上诉事实,;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法医学鉴定;户籍证明;公安机关证明等,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本院认为,被告人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求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致人死亡或者以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
书记员:**
**
二0一八年三月八日
附:1.证据目录一份;
2.主要依据复印件一册。
《检察院起诉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