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病历内容及要求
打印病历是指应用字处理软件编辑生成并打印的病历(如Word文档、WPS文档等)。打印病历应当按照本规定的内容录入并及时打印,由相应医务人员手写签名。
医疗机构打印病历应当统一纸张(A4)、字体(一般为黑色宋体)、字号(病历内容一般为小四号字、项目标题加粗)及排版格式。打印字迹应清楚易认,符合病历保存期限和复印的要求。
打印病历编辑过程中应当按照权限要求进行修改,已完成录入打印并签名的病历不得修改。
具体要求如下:
1.计算机打印病历须按照本《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内容及格式要求打印。
2.打印字体颜色不得过浅,必要时应及时更换打印机色带。
3.计算机打印病历不得随意拷贝。
4.计算机打印病历及病程记录的签名除计算机打印签名外须同时有手写签名。
5.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必须有医师、护士手写签名。
6.各类计算机打印的报告单必须有检查者手写的签名。
7.每页打印病历须有手写签名。
《打印病历内容及要求.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