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与保安制度
一)门卫制度
1、保安人员实行轮班制。
2、值班期间要严格认真,及时清理非陪护人,严禁探视人员在工作时间进入病房办公室和护士站。
3、在探视时间,对探视人员要进行劝说性限时,以免影响患者的休息及治疗。
4、保安人员要高度警惕,尤其夜间对可疑人要进行查问,对个别无理取闹的人及时向保安科及总值班室报告。
5、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24小时不空岗,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6、凡出入医院住院部的人员按规定配带证件,出、入院凭出、入院通知单,陪伴凭陪护证,危重探视凭病危通知。门卫有权查验有关证件。
7、凡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入、出院(凭住院证),必须经过检查后可放行,对有可疑物品保安人员有权查问或扣留。
8、私自夹带、匿藏公物出门者,一经查出,按物品价值的两倍罚款。
9、康益德职工、实习、进修人员及临时工的自行车一律停放在存车处,外来机动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
10、加强门卫和保安人员的管理,严禁闲杂人员、小商小贩进院,维护好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11、上级来院联系或检查工作,门卫和保安人员应热情接待,同时及时通知院办或相关科室领导。
12、在保安科长的管理下,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并做好本部门员工的管理教育工作。
二)保安制度
1、全面负责医院安全医疗的治安管理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各部门签订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
2、负责各种医疗、行政安全、设施隐患,重点科室、库房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负责医院停车场管理,维持院内各种车辆停放秩序,保证病人进出医院畅行无阻。
4、夜间保安值班人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睡觉,不得收留非本院人员在院内住宿。
5、夜间保安值班人员要经常巡视重点设备,保证设施完好,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6、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销、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
7、财务部分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8、夜间保安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9、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安人员负责护送。
10、安全保卫人员要带头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认真执行交接班记录及夜间值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