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委托协议
委托单位(甲方):海南中宇行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单位(乙方):海南商事通企业代理有限公司
一、业务委托范围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公司的纳税申报工作。
(二)、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公司年度各项年检(工商、代码等)。
(三)、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如有)。
二、双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建立健全的网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财务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并保证所提供的会计、完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信息。
2、按时为乙方的代理工作提供其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及时报告有关的生产经营、财务处理变动情况。
3、若提供的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及时。而导致税务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4、按本协议规定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乙方负责按照新财务会计制度及税收法规代理甲方的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工作;由于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甲方违法违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甲方提出的有关财务、税务、商务事项。由乙方按照有关的制度及法规提供咨询服务。
3、定期协同甲方单位研究财务税务事项,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财务制度、税收政策及法规变动信息。
4、严守甲方生产经营秘密,不得向外泄漏。
5、乙方负责甲方年度各项年检(工商、机构代码等)及工商变更登记(如有)等工作。
6、乙方需要甲方公司印章(公章与财务章等)办业务,必须在甲方公司做好登记手续,乙方在使用期间印章丢失损坏或其它错误等,乙方负责任。
三、委托代理服务收费
委托代理服务费定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委托代理服务费已含乙方交通(海口市)、通讯、文件邮寄、文件制作等费用,乙方除工商、税务等直接受理部门收取费用外,不再向甲方收取除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作为乙方为甲方提供纳税申报、年度各项年检(工商、机构代码等)及工商变更登记(如有)等代理服务的对价,乙方向甲方收取如下委托代理费用:1
(一)、纳税申报:乙方负责甲方各年全年的空报纳税申报工作,定价为人民币(叁佰元整 )/月,年度费用总共为人民币( 叁仟陆佰元整 ),按月度结算,每月度末按时支付;如需建账会计凭证,费用另行商议。
(二)、年度各项年检(工商、机构代码等):年度委托代理按工商机关等受理部门收取服务费根据其出具实际发票金额支付。
(三)、工商变更登记:若甲方有各项变更登记委托事项,委托代理按工商机关等受理部门收取服务费根据其出具实际发票金额支付。
甲方需要乙方代办以上第三条款(
二、三)小条款的服务项目,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商议。
四、有关报告的使用责任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会计报表及有关业务报告,由甲方分别使用,使用不当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五、协议书有效日期
本协议自乙方为甲方代理办营业执照(2011年1月12日起)当日即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本协议到期后,本协议终止效力。倘若甲方仍需委托乙方提供纳税申报、年度各项年检(工商、机构代码等)及工商变更登记(如有)等服务,需重新签订《业务委托协议》。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的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因本协议执行过程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有权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以下无正文,为《业务委托协议》签署页)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