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教生选派工作优惠政策
1、年度考核合格的资教生,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对借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奖励款优先用于还贷。
2、资教生工资可提前定级,不实行试用期。
3、符合研究生推免资格的毕业生,可先取得研究生入学资格,服务期满后再回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4、根据自愿的原则,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可保留在原就读高校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也可转入县(市),免收托管费。
5、由省教育厅组织免费岗前培训和每年一次的在岗培训,对非师范生,免收教师资格申请考试费。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选拔可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7、到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任教,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研究生的,可享受适当优惠。
8、表现特别优秀,服务期满愿继续留任农村学校达一定年限的,由省教育厅出资选送到国外培训。
9、服务期满的资教生,由省教育厅组织参加国家汉办选拔考试,择优选派到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
10、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时,拿出一定比例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资教生。
11、鼓励各高校每年拿出部分岗位,从服务期满的资教生中优先选招。
12、由各地教育部门统一为资教生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
13、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主要从资教生、免费师范生中招聘录用。
资教生在享受以上优惠政策的同时,还享受国家、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三支一扶”工作的其他优惠政策。
《资教生选派工作优惠政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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