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师职业技术学校代课教师退出机制 为了严肃教学纪律,特制定聘用教师退出制度,凡有外聘教师或代课教师违反以下规定的,我校可单方面解聘外聘教师、代课教师。
一、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出现刑事或民事诉讼案件的,学校可单方面解聘。
二、不讲民族团结的,导致民族矛盾发生者,学校可单方面解聘。
三、出现安全隐患不积极排除、上报,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学校可单方面解聘,并追究责任。
四、不服从学校安排,对工作推三阻四者,学校可单方面解聘。
五、不能承担教学任务的,学校可单方面解聘。
六、要做到无教学事故、无伤害事故,否则学校可单方面解聘,并追究责任。
七、按时上下班,无早退、迟到现象,屡犯者上报校领导,严重者学校可直接解聘。
八、教师需认真备课,严禁无教案上课的现象,教学期间定期和不定期对教案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每发现一次教案没有完成者,教研组视情况上报,是否开展组内通报批评还是由学校对其提出严重警告,任不改者,我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
九、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15分钟者,必须要向教务科解释原因,并向学生当面道歉;多次迟到或早退,经提醒不改者,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
十、教师找多种理由,出现旷课行为达12节课者,学校可单方面解
除聘用。
十一、聘用期间将毕业证原件交办公室保管,时间未到者,自己单方面解聘,将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提议:教师要衣着得体,教态自然,教法新颖、亲切,不在教室打电话,不体罚、侮辱任何一位学生。要真正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教师标准。
《4代课教师退出机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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