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请示
市财政局:
为落实全市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高新区产业园区基础建设,园区拟在今年上半年实施园区主干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现我公司正在办理道路建设首期项目工程规划许证,目前需要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依据汕尾市城乡规划局、汕尾市财政局文件《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计基数的通知》(*** [***]**号)的有关规定、《工程预算书》,该项目应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元。鉴于园区仍处于发展阶段,资金短缺,基础建设方面还需投入庞大资金。望贵局能统筹考虑,恳请对该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给予减免。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关于要求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请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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