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告
漳平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的通知》(发改投资[2011]70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的要求,为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工程,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已批复立项我校下属新桥中心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和联兴幼儿园教学综合楼两个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1000平方米和2220平方米,现到漳平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按有关建设项目收费文件规定,须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于学校经费紧张,恳请领导参照福建省政府出台的“校安工程”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文件给予免收此项费用为盼。
特此报告!
漳平市新桥中新学校 2015年10月26日
《报告(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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