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卫生院
村级卫生站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加强医院对村卫生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严格工作纪律,规范服务行为,防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杜绝弄虚作假等违纪现象发生,确保我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的健康、有序推进,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分级管理原则,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目标
在县卫生局统一组织领导下,周礼镇中心卫生院与辖区各村卫生站密切配合,攻坚克难,全力以赴,确保按时、高效、优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不断提高群众对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努力促进我镇城乡居民健康,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职责和要求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分管院长具体抓落实,医院负责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考核、奖惩。
(二)医院和各村卫生站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分别承担上级所下达的目标任务,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医院加强对村卫生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确保落实。
(四)医院加强对村卫生站督导、培训工作,制定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纪律,落实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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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村卫生站公卫人员必须按照服务规范开展工作,确保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真实、准确。按时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会议,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做好笔记。
三、奖惩
凡经医院确定为村级公共卫生人员者,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当年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需书面向医院提出辞职申请,经医院院长同意并签字后,将工作移交给医院指定人员后方可离开,取消其享受当年公共卫生项目资金补助资格;在日常公共卫生工作中,未经医院同意,擅自离开,拒不执行相关规定者,取消其享受当年公共卫生项目资金补助资格的同时,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次年不予注册。
按照《安岳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试行)》、《安岳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之规定,对在考核中成绩优异者,通报表扬,按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在对村卫生站公共卫生工作督导和考核中发现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群众满意度差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按照规定扣减或暂缓发放补助资金。未按规定进行整改或整改后申请二次考核仍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其从事村级卫生站公共卫生工作资格。
安岳县周礼镇中心卫生院 单 位:
责任人: 责任人: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