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04:57: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为了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进一步优化人才梯队结构,做好学科梯队的建设工作,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从医院发展和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在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中,要引入激励机制,提倡公平竞争,坚持严格考核,实行优先培养,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应是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50周岁。在本院工龄连续满3年以上,在临床第一线工作。

(二)优秀学科带头人是指在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做出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或对本学科以及相关学科领域发展有较大影响,被国、省、市内外同行公认有创新性成果或业绩者;或掌握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的关键技术并对医院学术地位的提高做出突出贡献者。

(三)申请者必须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为医院做贡献的奉献精神。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曾经或正在承担市、区级及以上重点课题的负责人;

2、获得市、区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

3、曾经或正在承担市、区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者;

4、某项医疗技术处于市、区内领先水平的医疗技术人员;

5、其他特别优秀的学科人才。

(四)医疗、医技系列申报者一般应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系列申报者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历者优先考虑。

三、申报与评审

(一)遂宁市船山区妇幼保健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每年申报评选一次。

(二)医院人事科受理申请,由医务科对申请者进行审核,最后经医院审核批准后,正式列入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四、管理与考核

(一)列入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的人员如有科研需要,将获得专项经费资助5万元/年,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经费按年度拨款,专款专用;获得资助者由医院与受资助者签订合同,由医院人事科对资助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二)受资助者必须认真开展科研工作,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及总结报告;所在科室有支持并督促受

资助者认真开展科研工作,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及总结报告的权力与职责;终期考核时必须有1-2篇SCI论文发表或获得市部级科技成果奖。

(三)医院人事科负责制定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进行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

(四)对违反科学道德、学术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撤消其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给予相应处分。

(五)培养对象不得替换,资助经费不得转让。

二0一一年五月五日

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体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管理办法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后备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