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关于股权转让的税收征管问题
虽然总局出台了国税发[2011]126号文件,要求各地工商和税务部门要加强联系,实现信息共享,但各地在执行过程中还是遇到很多的阻力,效果不理想。建议省局尽快与省工商局进行协调,制定出具体操作细则,最好能够向房地产一体化一样,在纳税人申请变更股权登记时,能够凭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我局对此项工作也跟市级工商部门进行了协调,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二、关于耕地占用税的征管问题
按照川府发[2008]27号《四川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凭当地地方税务机关开具的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之规定,因我省是由省国土部门统一办理后发放,尤其是对政府部门作为纳税人时的耕地占用税征收难度非常大,为实现对耕地占用税的源泉控管,建议省局及时加强与国土部门的联系,在发放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时,一律凭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领取。
三、关于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工作中的信息共享问题 目前我局已基本实现与房管、国土部门的房屋、土地成交信息的共享,但这是靠平时积累的私人关系而获得的,没
有形成具体的信息共享机制,尤其是没有实现与财政、发改、建设、规划等部门的信息共享,造成工作非常被动。建议省局能够完善房地产一体化的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统一出台全省的指导性文件,实现各部门的信息共享。目前我市已由市政府办签头,出台了一个关于房地产一体化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但效果非常不理想,据了解那个文件已于去年就已经提交各相关职能部门讨论,但到目前为止进展非常缓慢,没有任何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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