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一财贸学校警务室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重庆第一财贸学校
乙方:歌乐山建筑工程公司
一、工程内容:
1.甲方的警务室装修。
2.安装玻璃弹簧门、彩钢卷帘门。
3.彩钢和木工板双层封闭门上面的弧形门框。
4.照明线路、灯具安装。打槽。
5.墙面抹灰、腻子涂料。
6.拆除木工板隔墙,转运至木工房。
7.警务室大门贴蓝色瓷砖,上面刷外墙涂料。
二、本工程为全承包工程,乙方自行购买该工程的所有材料,组织人员施工(施工方案和所用材料按双方约定执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费4600.00元,大写:肆仟陆佰元整。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充分重视安全,所有安全均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需在2007年3月20日前完工。乙方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于2007年3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款。
四、乙方在施工完成后,应做好清洁卫生和其他善后事情。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叁份)
甲方:重庆第一财贸学校乙方:歌乐山建筑工程公司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65501099联系电话:13983932109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警务室装修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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