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办事处分公司办公制度
1、市场部依据区域市场的发展需求,在指定区域设立办事处。
2、办事处分形象办事处和简易办事处两种。
3、简易办事处设立标准
①简易办事处以住宅为主要选择地点,兼顾一定的办公条件。
②简易办事处适合于偏远的小型区域,新开发区域及市场尚未发展区域。 ③简易办事处月租金标准为400-800元,只能以月付或季付的方式支付租金。 ④简易办事处可配备传真机、办公桌椅两套及其它喷绘文化墙等简易办公设施,一次性投入总费用不超过2000元。
⑤无需提供住宿的小型区域可不设办事处,但可配传真机一台。
4、形象办事处设立标准
①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区域,均可设立形象办事处:
A.区域位于省会城市,且当年销售额超过100万元。 B.办事处人员达到或超过3人。 C.大区总监办公所在区域。
D.市场部确定,有设形象办事处价值,经总经理审批的特定区域。
②形象办事处以公寓楼为主要选择地点,能自行解决住宿的,可选择一般商务写字楼,月租金标准为1000-3000元,分公司标准为3000-5000元。
③形象办事处以办公为主,办公区域内不得保留生活痕迹。
④形象办事处大厅应建立完整的公司形象与品牌展示,并设立会客区,统一配备台式电脑及传真打印机,公司文化工程实例喷绘X型展架,办事处文化墙等办公设施,一次性投入总费用大区形象办事处不超过8000元,其他形象办事处不超过5000元。
⑤形象办事处可配备商务助理一名,负责办事处考勤、销售服务及其它后勤工作。
5、办事处人员应保持办公区内的卫生,并建立良好的公司品牌形象。
6、所有办事处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总部作息制度,出差或因事外出不能报到人员必须经上级主管审批。
7、市场部、总经办对各办事处实行抽查制,无故缺勤一次处以100元罚款,一个月内三次无故缺勤人员将给予降薪、降职处分。
8、办事处实行例会制,具体要求分三类
①大区总监所在办事处例会由大区总监主持,大区总监记录整理,每周至少1次。
②人数超过2人的办事处由各成员轮流主持,由主持人记录整理报大区总监,每周至少1次。
③只有1人的办事处以电话或视频方式向大区总监汇报工作,由大区总监记录整理,每周至少1次。
上述记录由大区总监每周汇总,形成会议纪要报市场部,每缺一次按缺勤考核。
9、尚未划入大区范围的办事处直接向市场部汇报工作,每周至少1次。
10、区域经理每天将自己当日主要工作内容以短信形式向大区总监汇报一次,未划入大区范围的区域经理汇报至市场部经理,少报一次按缺勤一次考核。
市场部
200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