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
1、目的: 明确实验室自查内容,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及血库。
3、职责:
3.1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次制度。
3.2 组长:监督小组成员严格遵守此制度。
3.3 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全科室人员遵守此制度,及时更新修改相关规定,并对违反此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
4、具体规定要求:
4.1 实验室应严格按照“医学生物实验室出入管理规定”,对来访者要求科主任同意,做好出入登记。
4.2 实验室入口是否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4.3 实验室三区标识清楚,凡接触标本的仪器设备或盛装标本的容器贴生物危险标识、警示或提示用语。
4.4 生物安全工作管理小组定期检查实验室生物安全设备、设备是否正常工作,个人防护设备是否储存。
4.5 进入实验室是否穿戴工作服、帽子,操作时是否戴手套,细菌室、采血室、废弃物处理是否戴口罩等。
4.6 实验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生物安全手册》进行操作。
4.7 严格按照“检验科消毒隔离办法”和“检验科废弃标本及容器的消毒处理”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4.8 检查菌种、标本、危险化学试剂是否按照生物安全隔离制度执行。 4.9 检查实验室空气和物体表面、地面的消毒记录,废弃物消毒记录。 4.10 发生职业暴露和生物安全事故,是否按照“实验室应急处理程序”或“应急预案”紧急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4.11 生物安全检查内容见生物安全检查记录表。 4.12 生物安全小组检查之后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再次检查并记录整改情况。
5、相关记录
《生物安全手册》 《交接班登记记录》 《检验科奖惩处罚条例》
《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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