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幼儿园)评估工作程序服务指南
一、评估的程序
1、学校自评。申报等级的学校(幼儿园)应建立由校长(园长)负责的学校等级评估自评领导小组。(下面简称园)
一、要向全体教职工做好宣传、动员,学习等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和做法。
二、须按评估方案要求,查漏补缺,认真整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同时,收集整理有关的各种档案资料表册。
三、要按指标逐项进行评议打分,汇总自评结果,写出自评报告。
四、须由校长(园长)作自评报告,提请校教代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充分征求意见后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教育督导部门申报。
学校(园)自评报告内容应包括:
(1)学校(园)概况;
(2)学校(园)自查整改工作情况简介和自评结果;
(3)改善办学条件和幼儿园管理的主要成绩、经验和特色、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今后努力方向、措施等。
学校(幼儿园)自评过程中,督促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督导部门指派人员,负责对学校自评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协助幼儿园做好自评工作和各项准备工作。
2、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估组对学校进行评估。评估的一般步骤是: ① 听取学校自评报告和办学单位意见;
②评估组分成若干指标小组,采取各种方式对学校(园)工作进行深入的
调查,获取各种有关信息;
③ 评估组对获取各种信息进行分析汇总整理,评议打分并拟出督导评估意见;
④评估组与学校(园)和办学单位交换意见,肯定成绩,提出改进学校(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但不宣布评分和等级;
⑤ 评估组按等级评审权限将督导评估意见报相应评定单位审定。
3、评估的方法
①评估专家组成员进校(园)评估前集中培训学习,熟悉评估方案各项指标内涵及评估标准,审阅学校(园)自评材料,制订评估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分工。
②听取学校(园)自评报告和主管部门意见,察看校(园)容校(园)貌和教育学设备设施等办学条件及育人环境。
③查阅各种档案资料;召开各类座谈会;专访学校(园)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教师、学生等。
④随机抽样对教职工和学生(家长)进行无记名问卷调查。
⑤随机安排听课,观看学生(幼儿)课外活动,审阅学生(幼儿)学习成果,并考察学生(幼儿)的综合能力素质状况。
⑥评估专家组成员在了解全面情况后,独立思考,综合判断打分,撰写分工项目的综合评述材料,交组长汇总。
⑦专家组汇总评估情况,认真讨论评估意见及结论,向学校(园)反馈评估意见的内容,特别对关系全局的项目达到情况及存在问题与建议,须经全组成员认真讨论,充分听取意见。
⑧与受评学校(园)及主管部门领导反馈意见,肯定成绩,提出改进学校
(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但不宣布评分和结论。
⑨修改、整理评估意见,按要求填写评估意见表并签名,评估结束后将其上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