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岗位职责及考核
助学学生要树立为广大学生服务的思想,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上班制度切实履行个人职责,完成公寓交办的临时任务。
一、工作范围:
公寓楼
保洁员负责楼层的走廊,水房及楼梯的卫生保洁工作。一层含大厅及楼外散水区以内,并负责楼层安全巡视检查,发现可疑人员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公寓报告。 洗衣房
洗衣房勤工助学学生协助洗衣工晾晒卧具、整理卧具及其它临时性的工作。
二、工作要求:
公寓楼
1、保持公寓走廊、楼梯、水房、大厅地面清洁、无杂物;
2、墙裙、墙面清洁无污迹、无灰尘,蛛网、张贴物(每月至少2遍);
3、水房池中无杂物畅通,地漏无杂物畅通,工具摆放整齐;
4、水房,走廊门窗干净;
5、对上、下水不通及所辖区域的电器、安全灯具、消防设备等及时报修并注意人为器材的损坏。
洗衣房
协助洗衣工收取、整理卧具等。
三、工作时间
中午:12时-14时下午:16时后晚上:21时后
洗衣房助学岗位工作时间待定。
四、考核办法:
1.工作质量考核(在规定保洁时间内,公寓对工作进行考评)
优:认真履行签到制度,保证工作时间,按工作要求完成所有工作,质量良好; 良:履行签到制度,保证工作时间,完成所有工作,质量良好;
合格:履行签到制度,保证工作时间,能完成所有工作;
2.工作时间考核(按上述时间段安排)
甲等: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25天,30小时。(每周不少于6天)
乙等: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23天,30小时。(每周不少于5.5天)
丙等: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21天,30小时。(每周不少于5天)
工作质量等级与工作时间对照划定助学金等级。如工作25天达30小时,工作质量为良以上,该生其助学金为甲等。
学生公寓管理科
2008年3月14日修订
《勤工俭学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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