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人事部必须对新进人员说明试用期限(一至六个月)、试用期限内的各项待遇、《岗位职责说明书》的严肃性,并由新进人员仔细阅读,签字确认。
2、《劳动合同》条款若需更改,必须由法律顾问签字批准。
3、需担保人的岗位包括:
A、财务部主管B、财务会计C、财务出纳D、研发部主管E、其它与现金或保密技术有关的岗位(向总经理或行政主管请示并批准)。
4、担保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具有本地城镇户口B、具有法定担保年龄C、具有固定居住场所
D、具有相关资质和其它能力
5、担保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A、本地城镇户口本B、本人正式身份证C、本人工作证或街道居委会证明
6、人事部应对新进人员和担保人关系以及担保人所提供的资料加以调查核实,确定真伪。
7、新进人员和担保人必须细阅《责任担保书》,并现场亲笔签字确认。
8、无合格担保人的新进人员但就职岗位又需担保人时,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入职。
9、涉及到保密内容的岗位应与新进人员签属《保密协议》。
10、人事部应将以下资料妥善保管:
A、新进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证书(如会计上岗证等)、《员工档案表》、《岗位职责说明书》、《劳动合同》;
B、担保人的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街道居委会证明、《责任担保书》。
11、人事部应给新进人员以下文件物品各一份:
A、《岗位职责说明书》、《劳动合同》、《责任担保书》、《保密协议》、《员工手册》;
12、人事部应给担保人《责任担保书》一份。
13、人事部应填写《试用人员单》并转发通知财务部,财务部按其试用期限内待遇标准发放薪金。
14、人事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新进人员进行培训。
15、新进人员试用考核结果是否通过必须由其所在部门主管和总经理共同确认,若通过考核由人事部填写《试用人员转正单》转发通知财务部,财务部按岗位待遇标准发放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