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与解除权 对比 合同撤销的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3、可变更可撤销的五种情形。
4、债的保全中,债权人的撤销权
5、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和任意撤销权
合同解除的情形
一般法定解除(适用所有合同)指四种情况 加上 不安抗辩权中;
特别法定解除(有名合同中的特别规定)
合同的解除和撤销主要区别在于:第一,合同不存在,当事人事先约定撤销事由。而合同解除可以约定,也即事先约定解除事由。
第二,从时间点上看,撤销的原因可能在合同订立之处,就存在。但是合同解除则一定是在合同成立之后
第三,从适用范围上看,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于合同关系;而合同的撤销不仅可以适用合同,对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不管其是否已成立为合同,均可以予以撤销。
第四,从程序上来看,合同的撤销必须由撤销权人提出,由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诉讼仲裁,尽管各自具体规定不同(如期间长短,如有无最高年限。。。);而合同的解除则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或一方行使解除权而达到目的,不必经过促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裁决,只是在有异议的情况下,要求人民法院审查。
第四,从发生效力来看是否朔及既往,合同的撤销要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合同解除则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 典型的: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法定撤销权,法定解除权,行使以后法律效果不同。
《司考总结笔记.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