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苦李树煤矿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 自查自纠报告
编 制: 朱 伯 荣
织 金 县 苦 李 树 煤 矿
编制时间: 2015年10月30日
织金县苦李树煤矿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织金县环境保护局发文《织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深入推进全县煤矿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织环发【2014】15号)文件要求,2015年10月26日,我矿开展了一次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了苦李树煤矿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蔡昌悦(矿长)
全面负责本次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自查自纠工作及检查问题的整改工作,组织各分管副矿长对存在隐患和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落实。
2、副组长:朱伯荣(总工程师)
负责根据本次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成员:宋庆平、费显财(生产矿长)、朱军、吴军、张应富、崔传斌、孙跃武(安全矿长)
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服从各组长的领导,根据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自查自纠工作的需要服从调配。
二、自查内容
(一)、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
(二)、处理工艺是否合理;
(三)、处理能力是否满足汛期最大涌水量;
(四)、污水净化系统设备是否需要维修完善;
2 (五)、处理系统是否老化需要更换设备; (六)、出水是否达标等。
三、自查存在问题和隐患及整改方案
1、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能正常运行;但有一台潜水泵电机无防护罩。 整改措施:由机电队对该潜水泵电机装好防护罩。 整改负责人:胡书泉 整改期限:10月28日 整改资金: 100元 验收结果:合格 验收日期:2015年10月29日 验收人:丁德登
2、处理工艺合理。
3、处理能力能满足汛期最大涌水量;
4、污水净化系统设备需要维修完善;
整改措施:由机电队对污水净化系统设备维修完善,确保正常运行。 整改负责人:胡书泉 费显金 整改期限:10月28日 整改资金: 1000元 整改负责人:丁德登 验收结果:合格 验收日期:2015年10月29日
验收人:蔡昌悦 朱伯荣
5、处理系统没有老化,不需要更换设备;
6、出水质量能达标。
织金县苦李树煤矿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