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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审

发布时间:2020-03-02 06:27:3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一、政府采购案例及论述(100 分)

一起投诉引发两次重审

某县污水处理厂管线施工招标工作,由县污水处理厂筹集指挥部负责.具体事项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承办。2011年l月23日在省建设工程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3月16日,开标会议在县工程交易中心如期举行,并邀请县纪委、检察院等部门参与开评标全程监督。此次招标共有8家单位参与了投标。评标作由从市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的3 名专家和从县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的2名专家,以及2名招标人代表组成的7 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采取的是综合评分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第一章前附表中.对资质审查合格条件规定:(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二级以上(含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且证书经年检合格,且有类似工程业绩;(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须市政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经检验合格,且有类似工程业绩;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评委在开标后,对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质按照国家规定及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要具备类似工程业绩资格的标准没有明确界定。为此,评标委员会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研究确定类似工程业绩为2008年l月1日以后施工过类似工程.且工程总价在300万元以上,作为所有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资格审核的统一标准。在审查投标人投标书时,有三家项目经理资质专业是工民建专业,有一家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达到市政三级,有三家没有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有一家工程量清单没有印鉴。经过评审.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资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缺乏竞争.建议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在3月17日向所有投标人宣布了评审结果。3月19日,参与投标的某工程建设总局以投诉总局以投诉书形式向县纪委、招标办提出投诉。

针对投诉人提出的评标委员会现场制定工程总价在3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 程标准,作为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资格审核的标准.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问题,县纪委与招标办进行了联合调查。

经查: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投标人资格时.发现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没有规定具体数额标准.不便于评审。因此,经现场讨论研究,根据该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决定将类似工程业绩数额界定为工程总价在300万元以上,作为所有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资格审查的统一尺度。按此标准评审时,发现有六家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工程业绩。

为此,招标办责成招标人组织原来的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重新评审。

招标办将重审结论向投诉人进行了反馈。投诉人当即表示有疑义,认为是评标委员会有意否决投标人。其理由是:他们听有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讲,此次重审就是走过场.人多数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这次如果评审通过,说明第一评审错误.所以二次重审是形式。为了本着对投诉问题负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请示市招标办同意.县招标决定.由招标人重新抽取评标专家.组成新的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第二次重审。4月8日,招标人在检察院、招标办监督下,从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了6名专家与招标人代表1人组成新的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宣布此次招标没有合格投标人.招标失致,建议重新招标。

4月10日.招标办将重审结论向投诉人进行了反馈。投诉人没有再表示有疑义。

(一)问题

问题l :先后两次评审专家的组成是否合理?组建评审组应注意什么问题?(5分)

问题2 :引发投标单位投诉的原因是什么?理由是什么?应该怎么做?(6分)

答:投诉的主要原因就是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要具备类似工程业绩资格的标准没有明确界定。致使评审投

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资格尺度无法把握,从而评标委员会为了便于评审,现场制定了标准。

招标文件作为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做到各种事项的告知文本,必须要规范、名词术语统

一、表述清楚、条理分明、用词准确;对评审方法和标准必须要详细、合法、可行,让评标委员会为了便于评审。 评审一定要依法办事。这次投诉的主要问题就是评标委员会现场制定了评审标准。

根据国家7部委第12号令第十条规定:评标委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不能自行规定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为了便于评审,针对招标文件没有载明的标准,自行制定,这显然是违反了该条规定。如果因为招标文件问题使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的,评标委员会应该如实在评标报告中说明,不应主观臆断自行制定标准进行评审。为此,评标委员会评审一定要依法办事,才能保证评审结果公平、公正。 监督一定要到位。招投标监管部门应高度重视评标过程的监督,发现评标委员会不按法定程序、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非法干预或者施加影响时,监督人员应当及时制止或予以纠正;查处问题时,更要秉公办事,努力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招投投环境。

问题3 :投标单位递交的材料有何不当之处?应当怎么做?(8 分)

答:招标单位制定的“招标文件”存在以下严重缺陷:

第一、未能列出《印刷许可证》在内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备应标的资格和条件,是供应商参与投标的前提,招标文件必须明确投标供应商的资质条件,对不具备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予以排除。

第二、没有规定中标后“弃标”或“履行不当”必须承担的违约责任。这是一个极大的漏洞,对中标后的供应商不能形成制约;对“弃标”或“履行不当”的供应商无法追究。

第三、未明确必须达到的质量标、服务标准和供应商应做出的书面承。这是对项目最终成果的质量标、服务标准的确定,是供应商做出的书面保证。没有这一条款,就无法对项目最终成果达标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正因为存在以上缺陷,使招标活动失败、受到投诉、上级追究查处和产生不良的社会效果等一系列问题,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答:(1)立即停止此次谈判;

(2)谈判所作结论无效;

(3)退还供应商保证金;

(4)认真修改谈判文件;

(5)警告代理公司,令其依法操作。

问题4 :结合案例,请说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应注意哪些问题?(10 分)

答:

1、必须严格遵循《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依法操作,这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条件。一切违法、违规的做法都必须立即停止和纠正。

2、认真做好招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机构必须健全、人员必须到位、责任必须严格落实。编写招标文件要组成专门的起草、编写小组,从不同角度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使招标文件达到全面、严谨、细致、无纰漏的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核。

3、选择中介机构应严格审查其职业资质和社会诚信,签订严格的协议,并对其操作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防止社会中介代理机构为追求经济利益,见利忘法,违规操作,给采购人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4监管、公正机关应发挥职能作用,在招标过程的每一个流程过程中,认真履行监督、检查的责任,处处体现出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按规定公布各程序的进展情况,做到公开透明,避免给参与方造成“有

失公正”的错觉。

5、制定严格的专家评审标准和工作规则,确保评标专家的人员构成客观、公正,要贯彻利益回避原则。评审专家个人资质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达到相应的知识、技能、职称标准;专家评审组的成员必须按要求从规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组成员的数量、比例构成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专家组的工作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确保公正、客观。

通过对本案例的分析,应得出如下的认识:

做好招标工作,贯彻《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是核心,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是关键,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是重点,对整个过程的监督、检查是保证。在实践中,我们还应该紧密结合实际工作的特点,抓好贯彻落实,使招投标工作能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问题5 :企业对招标结果有质疑,应采取怎样的措施?(16 分)

答:供应商对中标结果不满意的投诉程序具体包括:①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 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③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④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⑤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⑦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⑧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结合工作经验.你认为知入政府采购对于企业的意义.企业应该如何更好的加入到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队伍?(论述不低于2000 宇)( 50 分)答:政府采购市场是一块特殊的市场,与其它市场相比,政府数量巨大,政府不仅购买能力强,支付能力

强,资金来源的可靠性高,它的信誉程度在市场上也是最高的。所以,政府采购这块“大蛋糕”

也被广大供应商看好。而在实践中,总有供应商满足进入政府采购的条件,却屡屡失败。 首先,部分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之前,对政府采购的竞争规则和采购方式认识不清。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政府采购的六种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它方式。其中,公开招标是一种完全竞争性的招标方式,有着竞争性强、透明度高、程序规范、采购规模大等优点。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相比,竞争性和信息透明度较弱。在项目专业性较强,潜在投标人范围有限,时间比较紧迫或者采用公开招标并不合算的情况下,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更为有利。竞争性谈判采购可以有效缩短采购时间,节约采购成本更全面的满足采购人的需求,更容易达到适当的价格和一致的协议但这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竞争也有限,采购人有着自主决策的权利,容易给参与者或操作人员造成串通舞弊的机会。因此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程序非常简便,采购成本小,但不具备竞争性,也缺乏透明度。询价采购方式程序简便,时间短,适用于标准统

一、价格变化幅度小,货源充足或者大宗、连续性、消费性质的政府采购项目。但规模效益差,竞争不充分,信息透明度不高。除了以上五种采购方式外,定点采购、协议供货等其他采购方式也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效果。协议供货制度通过统一招标定品牌、定价格、定折扣率、

定期限、定服务条件,并以协议形式固定下来,然后通过文件形式将相关内容告知各采购单位。这样不仅解决了时效性的问题,提高了政府采购的效率,也降低了采购成本。政府采购方式有着不同的适用范围,所以,供应商要根据不同的采购项目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业务进行投标。

其次,供应商对编制招投标文件了解不透彻,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内容不全面,对于《投标人须知》、《采购标的简介》、《报价须知》等有关招标内容,供应商不能够足够重视,而将精力倾向于产品技术方面,由此,导致了没有符合标书要求的重要条件而废标。所以,供应商要充分研究了解采购人的需求,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有针对性的选择适合的产品参与投标,并在投标文件上符合要求。

第三,是报价的问题,在报价方面,供应商不仅要将报价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还要根据所投产品质量,达到性价比高的要求。所以报价的合理性也是供应商参与投标的重要环节。

第四,供应商应仔细研究采购人的需求方向,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发展,售后服务已逐渐被采购人愈发看重,售后服务的质量已成为评标因素中不可或缺的一项。所以售后服务与售前服务一样重要。

第五,供应商应顺应国家发展趋势,顺应市场经济的走向,目前,节能减排已成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工作重点。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9〕48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继续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的政府采购政策,完善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公示制度和执行政策的奖惩制度”。这充分说明节能减排已是政府采购发展的必然趋势,供应商应充分提高节能环保意识,投入精力在技术要求上创新,全力开发节能环保产品,将节能减排意识深入到企业战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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