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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委政法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发言

发布时间:2020-03-02 07:45: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在省委政法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发言

 

一、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心得体会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是以这三大理论创新成果为指导,立足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对政法工作的经验和规律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上作出的全面、准确的科学概括。这是我们党在政法工作上的一个重要的战略思考和重大的理论创新,是我们观察和处理政法工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同对马克思主义的深刻认识贯通起来,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进一步强化广大干警的理论武装;必须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同对当代世界的深刻观察贯通起来,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进一步树立广大干警的世界眼光;必须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同对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深刻分析贯通起来,进一步培养广大干警的战略思维,必须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同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贯通起来,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的党性修养。

二、青海省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省院党组决定,自2006年4月底开始至年底,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原创:http://www.daodoc.com/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查找和清理当前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执法思想,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青海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四个结合”

一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党章,寻找差差距,增强党性”主题实践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各项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立足实际,统筹安排,使各项教育活动相互促进,取得更好的成效。

二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推动检察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开展教育活动,在学习教育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推进检察工作,用检察工作的成果来检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

三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推进检察改革结合起来。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研究探讨检察工作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创新检察业务工作机制和队伍管理机制。

四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检察机关的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坚持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着力解决专项整改活动中查摆出的法律监督不到位、少数干警群众观念淡薄、内部执法活动监督制约不够有力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教育活动的步骤和方法

全省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自4月底开始,到年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上旬以前)

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当地党委政法委和省院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要通过逐级动员,向全体检察人员传达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的指示以及高检院、省委政法委的要求,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省委政法委、高检院的部署上来。

第二阶段:学习培训(5月中旬至6月份)

1、时间安排。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各部门每周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天。对因公出差、病休假等原因未能参加学习的干警要做好补课工作。

2、学习内容和要求。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罗干、*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省委书记赵乐际同志的重要批示,省委政法委《关于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施意见》,刘晓检察长的动员讲话和中央政法委下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

本》以及高检院印发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等相关的文件资料。

3、基本方法。一是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二是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三是专门培训、轮训与专题讲座相结合。

第三阶段:对照检查(7月至9月份)

1、检查重点。重点查看依法治国的思想是否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是否牢固;维护公平正

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真正确立;党性意识、党的领导的观念是否坚定;在执法办案中是否存在监督不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甚至滥用职权、违法办案、贪赃枉法等问题。

2、基本方法。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从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中、从涉检信访和上访反映的问题中、从查处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中找准存在突出问题。

3、基本要求。一要坚持较真碰硬,勇于自查,敢于触及思想;二要注意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教育作用,开展案件评析活动;三要总结经验教训,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差距;四要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差距,从执法水平、办案质量上找差距;五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执法实践,既提高觉悟,又解决现实问题。

第四阶段:认真整改(10月份)

1、制定整改措施。针对集中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梳理归纳,认真分析原因。整改事项要明确,重点要突出,措施要具体得力。

2、认真进行整改。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确定整改时限,一件一件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在整改中,要为全体干警作出表率,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布,充分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2006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精神,把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作为重点,按照扎实管用、简便易行和规范性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制度体系。

第五阶段:考核检查(11月至12月份)

1、组织考评。按照省委政法委和高检院的部署,年底各级院要结合工作总结,组织开展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的考评。着重考查检察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掌握的程度。考评不合格者,要离岗培训补课。

2、抽查考核。省院将对各级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的实际成效进行抽查,看工作组织是否得力,清理思想是否深刻,重点培训是否有效,问题解决是否彻底,教育效果是否扎实,是否达到罗干同志提出的“六个进一步”的目标。对抽查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进行补课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省院成立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督促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政工部门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

各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不仅要亲自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还要带头学习讨论、清理思想、参加培训考核,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省院和州、市、分院领导干部都要确定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二)加强督促指导。上级检察院要加强对下级检察院的督促指导,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正确处理好工作和教育活动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坚持人人受教育,确保覆盖面,确保落实到基层,切实发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省院将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实行面对面的指导。

(三)搞好宣传。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检察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开展教育活动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省院将编印教育活动简报,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组织“法律监督在基层”主题宣传活动。各级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适时组织学习教育演讲比赛、思想汇报会、知识问答等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教育气氛,不断扩大社会影响,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三、明确了任务,坚定了信心

罗干同志从全局的高度就政法工作如何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出了明确要求,检察机关要结合职能认真思考、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实践中。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认真、自觉地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政法工作的政策和策略。面对改革开放的复杂形势,要坚持五个“与时俱进”与“始终不变”的辩证统一;既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条件下,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政法机关的执法观念和执法策略必须与时俱进,但是依法治国这个核心内容始终不能变;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形式和途径必须与时俱进,但是执法为民这个本质要求始终不能变;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必须与时俱进,原创:http://www.daodoc.com/但是服务大局这个重要使命始终不能变;政法机关履行职能的方式方法必须与时俱进,但是公平正义这个价值追求始终不能变;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必须与时俱进,但是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保证始终不能变。

检察机关要按照罗干同志关于紧密联系政法干警思想和政法工作实际的要求,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通过学习教育,着眼于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入思考,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根本指导地位;着眼于解决法律监督不到位,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不高等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应的突出问题;着眼于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扎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查办职务犯罪以及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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