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首次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 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⑶ 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⑷ 企业章程;
⑸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任命文件;
⑹ 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⑺ 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⑻ 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⑼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⑽ 企业的工作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
⑾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
2、企业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要如实填报《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报出后,不得修改。 申请材料要清楚、齐全,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资质受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3、企业申请资质,需报送《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份,电子文档一份。附件材料是指除资质申请表以外的其他材料。
附件材料可采用复印件,原件须由省建设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行审查核实,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已审核原件的印章。其中资质证书正、副本须全部复印,不得有缺页。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注册执业人员应加盖个人执业印章(未注册人员除外)。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的无效。附件材料一律使用A4纸,并分类装订成册。
4、人员配备:
⑴、技术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
⑵、二级建造师2个
⑶、自动化专业工程师1个
⑷、通信信息专业工程师1个
⑸、计算机专业工程师1个
⑹、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
⑺、另五个工程师不分专业
⑻、10个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两项建筑智能化建筑工程业绩、
办理资质所需资料
(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一体化)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
(2)最新章程、验资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简历、一寸彩照5张;
(4)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
(5)办公设备和施工设备发票和检测设备;
(6)信息锁、建造师锁;
(7)所有工程师及建造师的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证、毕业证书、解聘书、劳动合同、一寸彩照各五张;
(8)所有工程师及建造师师申报当月的社保(包括社保申报表、申报明细表、银行缴费凭证);以及开具“工伤保险缴费凭证”需要提供开始交到现在到现在每个月的社保申报表和银行缴费凭证。
A证有法人及法人任命的经理去考 B由建造师去考C助理工程师去考。
漳州:林伟忠 1396002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