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合同
转租方:平凉市阳光体育用品经销部(舞之美店)(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身份证号:电话:(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承租的、出租人合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条甲方将承租的位于平凉市崆峒区文化馆一楼的房屋面积为15平方米转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2012年月日起至2013年月日止。
第三条经双方共同协商,租金为元(大写:)。
第四条保证金、水电暖费、管理费等
1.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大写:),租赁期满,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房屋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不计息)。
2.电、水、暖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管理费等各项使用房屋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工商、税务、卫生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使用房屋,如乙方在承租期间破坏房屋及设施,甲方有权索赔。
2.甲方负责电力线路,如出现故障,乙方在知悉后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维修时,乙方须予以积极协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就所租赁房屋,乙方享有完全的承租权。
2.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合法经营,不得违法经营。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在租赁期内若退租,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的费用后解除租赁合同,同时乙方所交的保证金无偿归甲方,但政府行为导致乙方退租的,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合同终止,有甲方退付乙方剩余租金。
第八条其他
在合同期内一年后,转让条件许可甲方有优先转让权,乙方有优先权。如继续承租乙方则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补充协议。
备注:若与崆峒区文化馆出现相关纠纷,甲方负责全权协调,与乙方无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201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