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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答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11:47:0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经济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答案

A卷

四、案例分析题(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20分,共计40分) 1.华联公司是一家股份制企业,本年度,会计部门发生了以下事项: (1)华联公司的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均有会计主管签字、盖章后报出。

(2)华联公司为促进销售,扩大市场占有份额,规定销售人员自己联系销售渠道,自找客户,谁销售谁负责收款,工资与销售额挂钩。 (3)华联公司设置了大小两套账,大账对外,小账对内。 (4)华联公司从外地购买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与实际支付款项进行核对,发现发票金额错误,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进行了更正,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作为报销凭证。

请指出该公司上述做法的错误并说明理由。(20分) 答:对该公司上述做法存在的错误分析如下:

(1)华联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报送不符合有关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有总会计师签名盖章。(5分)

(2)华联公司制定的关于“谁销售谁负责收款”的规定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造成了内控缺陷。销售工作与收款工作是两个不相容职务,“谁销售谁负责收款”的规定不符合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5分) (3)华联公司设置大小两套账的行为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不依法设账,或私设会计账簿的”,均属于违法行为。(5分)

(4)经办人员直接在原始凭证上进行更正的做法是错误的,应按规定将发票交原出具单位重开。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的数量、单位或金额等关键项目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5分)

2.某酒厂12月份发生以下业务:(1)以自产特制粮食白酒2000斤用于厂庆庆祝活动,每斤白酒含增值税售价117元;(2)自产啤酒10吨,每吨成本1000元,不含增值税售价1500元,无偿提供给某啤酒节。税务机关核定的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为220元/吨;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0.5元/斤;酒类产品增值税税率17%;假设本月没有增值税进项税额。要求计算该企业本月应纳消费税额和增值税额。(20分) 答:

(1) 该企业本月应纳消费税计算如下:

① 以自产粮食白酒用于厂庆活动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缴纳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额=2000×117÷(1+17%)×20%+2000×0.5 =40000+1000 =41000(元) (5分)

(解题说明:白酒的消费税采用从价和从量复合计税的办法。含税价需换算为不含税价再计税。) ② 以自产啤酒无偿提供给啤酒节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缴纳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额=10×220 =2200(元)(5分)

(解题说明:啤酒的消费税采用从量计税的办法) 本月共应缴纳消费税额=41000+2200

=43200(元)

(2) 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计算如下:

①以自产粮食白酒用于厂庆活动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额=2000×117÷(1+17%)×17% =34000(元)(5分)

③ 以自产啤酒无偿提供给啤酒节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额=10×1500×17%

=2550(元)(5分) 本月共应缴纳增值税额=34000+2550

=36550(元)

(解题说明:白酒和啤酒的增值税均采用从价计税的办法。含税价需换算为不含税价再计税。)

B卷

四、案例分析题(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20分,共计40分。) 1.2013年8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利华公司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了解到一下情况: (1)2012年5月人员徐某调离该公司,在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某的监督下,徐某将自己负责的会计账簿移交给会计人员刘某。刘某在交接中因疏忽未发现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徐某事后极力推诿责任。

(2)2012年7月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某调离该厂,该厂厂长张某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李某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某又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小李在该厂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并由小李兼管债权债务的账目登记工作。

(3)2012年8月,张某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建议,解聘了总会计师林某,并任命会计人员陈某担任该厂的总会计师。 请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下列问题题作出说明:

(1)徐某办理完会计交接后是否还应对原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10分)

(2)厂长张某任命自己的亲属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某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担任出纳并兼管债权债务的账目登记工作,有无违反会计法的规定?为什么?(10分) 答:

(1)徐某在办理完会计工作交接后还应对原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移交人员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10分) (2)厂长张某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李某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某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小李在该厂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并兼管债权债务的账目登记工作,违反了相关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10分)

2.某小汽车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小汽车的生产、销售。2012年8月,甲公司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机器修理配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税额8.5万元;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2)购入钢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0万元,税额850万元。

(3)本月销售自产小汽车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0万元。另外收取装卸费11.7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4)将自产A型小汽车10辆作为投资入股提供给其他单位,每辆成本15万元,同类车型每辆售价25万元(不含增值税)。

已知:小汽车的增值税税率为17%;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和成本利润率均为5%;运费的进项税抵扣率7%。相关发票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如下数据: 该企业当期的销项税。(5分) 该企业当期的进项税额。(5分) 该企业当期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额。(5分) 该企业当期应该缴纳的消费税额。(5分) 答:

(1) 该企业当期的销项税额

=(29250+11.7)÷(1+17%)×17%+10×25×17% =4251.7+42.5 =4294.2(万元)(5分)

(解题说明:销售小汽车另收的装卸费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收入,需要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并视为是含税收入,与取得的小汽车含税销售额一起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后再计税。将自产A型小汽车10辆作为投资入股提供给其他单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按同类产品的售价计算。) (2) 该企业当期的进项税额 =8.5+2×7%+850 =858.64(万元)(5分)

(解题说明:购进机器修理用配件和购入钢材均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抵扣;支付的购货运费,取得了运费结算单据,按题中给定抵扣率7%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3) 该企业当期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额 =4294.2-858.64 =3435.56(万元)(5分)

(解题说明:该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采用“购进扣税法”,计算公式为: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4) 该企业当期应该缴纳的消费税额

=(29250+11.7)÷(1+17%)×5%+10×25×5% =1250.5+12.5 =1263(万元)(5分)

(解题说明:销售小汽车另收的装卸费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收入,需要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额,并视为是含税收入,与取得的小汽车含税销售额一起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后再计税。将自产A型小汽车10辆作为投资入股提供给其他单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要缴纳消费税,按同类产品的售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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