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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商银行预防职务犯罪讲课稿

发布时间:2020-03-03 10:00: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工商银行预防职务犯罪讲课稿

(2010年5月)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潍坊市人民检察院、中国工商银行潍坊分行关于联合举办法制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借这次机会同大家探讨一下预防职务犯罪的有关问题。由于本人的水平有限,对一些问题的理解也不一定到位,观点也不一定正确,所以,讲的不妥甚至不对的地方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今天,我主要想和同志们探讨一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与大家分析一下当前银行系统职务犯罪的基本特点; 二是银行系统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和危害; 三是讲一下如何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

一、当前银行系统职务犯罪的基本特点

近年来,银行系统内部人员违法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给国家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极大地损害了金融系统的信誉。下面,我介绍一下银行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涉及范围宽

涉及范围宽可以从两个方面体现出来,一是涉及的内部部门和岗位多,二是涉案银行多。

从大量的案例来看,违法犯罪已经渗透到信贷、计划、会计、出纳、储蓄、国际业务等各个部门,涉及到从吸收存款到

1 票据结算、发放贷款、出具信用证等各个环节,既有一般职工,又有分支行级干部。

从司法实践看,绝大多数金融机构程度不同地存在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问题。据初步统计,全省检察机关近几年来共立查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其中,农业占立案总数的30.6%;农村信用社占立案总数的25.5%;建设银行占立案总数的15.3%;中国银行占立案总数的7.3%;工商银行占立案总数的5.1%。从我院查办情况,1998年以来,共查办发生在银行系统的贪污、挪用、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有农行、建行、中行,当然也有咱们工行的,大家也都知道。

(二)基层主要负责人犯罪比例较大

从查办案件看,这些案件主要发生在乡镇储蓄所、城区分理处、营业所等基层营业网点,这些地方的人员约占60%多。其中分理处主任、储蓄所主任、营业部主任、客服部经理等基层网点 “一把手”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多。

(三)发案环节较为集中

银行业职务犯罪主要发生在以下环节。一是存储环节。主要是有的截留偷支储户存款,或将存款单位的公款私存,套取利息。还有的采取账外吸收客户存款不入账等方法,贪污、挪用巨额公款进行炒股、炒房;还有的借新业务拓展、管理不到位等可乘之空隙,违规大额透支、非法载留、拆借资金将公款挪用等。二是信贷环节。主要是在办理贷款业务中,掌握贷款审

2 批权和经办权的银行信贷人员向客户索要或收受贿赂,违规放贷,有的收回贷款不入库予以挪用。三是钱物保管环节。主要是金库保管人员、营业员监守自盗,利用结款入库或管库之便,直接侵吞、挪用银行库款,有的私自贷出谋取“利息”。四是资产清收环节。主要是利用管理不良资产的便利收受贿赂。

(四)作案次数多,间隔时间短,造成损失大

从犯罪的金额来看,案值越来越大。犯罪金额由过去的几百元、几千元发展到现在的十几万元、几十万元、几百万元,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

如前几年查办的中国建设银行山东信托投资公司某证券中心交易员宋某,在不到8个月的时间内,利用担任交易员的职务之便,擅自将本证券交易中心的一亿四千余万元挪给香港的某企业使用,案发后,仅追回488万元,给国家造成无法挽回的巨额经济损失。新泰农行的周江波从2001年3月至2004年10月,3年多的时间,挪用、受贿作案达113次,平均每个月接近3次,挪用公款2300多万元、受贿20多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某城市信用合作社主任高某,在担任城市信用合作社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批准贷款,从中向贷款单位索要人民币607万元。此外,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自批自贷”和向贷款单位借款的手段,挪用公款9700余万元,供自己进行营利性活动,给信用社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当然,上层银行领导涉案数目更是大的惊人)

(五)犯罪手段技术含量高

从犯罪的手段来看,越来越“智能化”。

分析一下过去发生的的案件,作案手段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虚设帐户,伪造票证,侵吞公款。一些犯罪分子利用掌管现金、票据的便利,采取虚报冒领、虚设帐户、凭空划帐或涂改、伪造帐册票据,加大支出额的手段,大肆侵吞银行公款。如单县工商银行某储蓄所职员丁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弄虚作假、伪造单据等手段,贪污公款34万余元。又如,中国银行济宁市任城区支行某储蓄所主任刘某,利用职务之便,于2005年9月至10月,三次提取银行储蓄金40万元不入帐,非法予以侵吞。再如,荷泽市农村信用联社某分社会计张某,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伪造帐目和存单的手段,贪污公款21万元。

冒名贷款,中途截留,肆意挪用、贪污。部分从事储蓄、信贷的工作人员,采取盗用他人名义,虚构假名贷款,自批自贷或吸收存款不入帐,回收贷款不报帐,拆借资金不进帐等手段,用国家的信贷资金搞“体外循环”,肆意挪用,从中渔利。一般用于炒股、炒房地产、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活动和赌博等非法活动。如,建设银行某市分行储蓄代办员王某,利用职务之便,以高息从外地吸收存款3100余万元,采取向银行不报帐或少报帐的手段,将其中的2725万元挪给某集团公司进行营利活动,此款至案发尚未归还。中国银行诸城支行公司业务部副主

4 任郑燕洁在中国银行诸城支行信贷科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1997年12月至2002年9月,伙同他人采取收入不入帐手段,贪污公款8万元。其中,犯罪嫌疑人郑燕洁分得4万元。中国银行临朐支行办事员徐风江在中国银行临朐支行民主路办事处任综合柜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储户存款310万元,借给山东某家俱发展有限公司使用,进行经营活动。中国银行烟台市分行芝罘区支行某办事处主任张某,采取吸收存款不入帐等手段,贪污公款360余万元,案发前畏罪携款潜逃。昌邑市邮政局龙池支局综合柜员陈同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取储户存款不入帐的手段,挪用公款210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性活动,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质押贷款,透支库款,个人营利。有的金融财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盗用票据,偷盖公章,制造假存单在他处质押贷款供个人使用;有的透支企业和储户活期存款或透支库款用于个人经商、炒股。如,中国银行蓬莱市支行某分理处主任张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填空白存单、伪造储户存单的手段,在本行及其他银行质押贷款人民币162.8万元,用于个人炒股和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中国银行青州支行业务发展部业务员李卫东为挣取高息,于2005年6月至2006年8月,利用职务之便,变造汲光民、于卫忠、张凤霞名字在中国银行开户的定期一本通存折,以此作质押,违规从本行办理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共计13笔,贷款金额418万元,以个人名义借给青州市六和有限公司阚景芬使用,用于经营活动。农业银行寒亭办事处综

5 合柜员牟丽娟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先私自支取、白条抵库,后重制银行凭证走平帐目的手段,先后小额挪用公款用于个人消费,至案发时已累计15万元。

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受贿索贿。有的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掌握资金分配、外汇管理、资金融通、物资购臵、自用基建项目审批、贷款审批、处理抵债资产等职权,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索贿受贿。如,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原党组书记、行长王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信贷银行计划、贷款、拆借资金、职务升迁等方面的利益,在不到四年的时间内,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的钱物折合人民币17.7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没收财产10万元。中国银行诸城支行副行长商洪波利用职务之便,于2006年至2007年3月,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1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于1997年至2002年9月,贪污公款12万元;于2003年7月,挪用公款150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中国银行诸城支行公司业务部主任张峰于2006年9月至2007年3月,在信贷业务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3.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还利用职务之便,于2005年12月挪用公款300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潍坊市工商银行寒亭支行原副行长谭广林在任潍坊市工商银行寒亭支行副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借给他人办理贷款业务之机,收受现金10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或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构成犯

6 罪。有的是滥用职权,明知贷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手续不完备或弄虚作假等,但为了从中捞取点个人好处而为其提供帮助,有的甚至帮助其制作假审批所需材料,致使贷款人获得贷款,还有的徇私情,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有的玩忽职守,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渎职造成重大后果,如不严格核查有关材料,致使不应该获得贷款的人取得贷款,有的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不进行严格审查,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还有的因审查不细而使他人的金融诈骗罪得以实施等。

近年来,利用电脑作案在金融机构时有发生,一些犯罪分子利用掌握本单位微机机密及批准修改微机数据的权力,非法修改微机程序,擅自下达特别指令,利用合法身份作掩护作案。如,潍坊市潍城区工商银行某办事处储蓄员高某,采取微机“冲正”存单、偷支储户存款等手段,先后挪用公款1200余万元。再如,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某管理处原会计科科长刘某等人,在负责管理处会计科电子联行帐务处理工作期间,利用精通人民银行的结算业务和电子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便利,伪造电子联行帐目,盗用联行资金高达3.4亿元,直至人民银行对所属电子联行全系统同时查对帐目时,才被发现,案发后大部分资金难以追回。农业银行湖北建始县支行红岩分理处主任冯某,只有27岁,利用职务之便,盗用分理处已调离职工雷某的柜员密码后登录操作系统,从分理处存放系统内款项上转款800万元到另一个分理处他个人账户上,自家电脑上进行股票交易活

7 动,从6月2日到7月8日,一个月时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7万元。

说到这里,我想说的是近年查办的案件看,金融系统抵债资产经营环节发生的贪污、受贿、挪用职务犯罪的案件比较多,大家对此也都听说过,如中国农业银行诸城市支行资产经营部经理张镇宝在2003年4月至2008年1月,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85万元,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在处理本单位抵债资产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贿赂6万余元。中国农业银行诸城市支行资产经营部内勤臧守志自2003年4月至今年3月,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20余万元,用于购买股票和基金;贪污公款3万余元。中国银行诸城支行副行长商洪波利用进行拍卖抵债资产的职务之便受贿7万余元,伙同工作人员郑燕洁贪污8万余元。(我们昌邑农行的王圣昌、付建勋)虽然其他地方、银行还没有发案的,但我认为肯定还有。通过对查办的金融系统工作人员利用抵债资产管控环节实施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犯罪案件分析,发现金融系统中抵债资产经营中诱发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及发案特点主要是:

一是抵债资产处臵环节呈现出,犯罪主体的类型集中、主要是拥有人、财、物的管理权和支配权的人员。抵债资产管理和支配多为单位的主管和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这三类人员拥有较大的人、财、物的管理权和支配权,他们利用对抵债资产的直接管理、支配便利,或中饱私囊,或挪作他用。 8 潍坊立查的案件中,副行长2人,会计3人,资产经营部经理、主任3人,出纳2人。

二是抵债资产收益交付环节呈现出,案件性质集中,多为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犯罪。抵债资产管理处臵的方式、收益环节的多样性和不规范性,形成了行业人员职务犯罪的的漏洞,行业人员充分利用其收益上的不确定性以及收益与上交的时间差上做文章。具体到工作操作中,因此环节知情人员少,作案手段隐蔽,挪用贪污不易被人察觉等便利条件,行业人员通常在侥幸心理的诱惑下,将其收益用于自己炒股、买基金等私用或供给其亲属、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等,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例如诸城中国农业银行资产经营部主任张镇宝就是把部分租赁人上交的租赁费时间提前或推延方式,以此将公款用于购买基金或挪作给他人用于倒贷款,实现从中受益的目的。还有的利用委托拍卖业务之机,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贿赂。

三是抵债资产收益使用环节呈现出,作案手段简单直接,涉案数额巨大。从整体上看,上述人员实施这类犯罪的手段并不算隐蔽狡猾,其犯罪手段主要表现为利用经手管理的便利条件,抓住领导在使用抵债资产收益使用环节呈现出不规范,随意性大的漏洞,从中做手脚.如诸城农业银行资产经营部出纳臧守志利用管理财务上的便利,采用收入不记帐、伪造假单据的手段先后两次侵吞抵债资产收益款12万元。同时利用手中掌管抵债资产拍卖所得资金的职务便利,仅在2007年12至2008年1 9 月份间,多次挪用公款进行炒股、购买基金,有的一笔挪用的数额就达50余万元。

四是抵债资产变更环节呈现出,内外部人员相互勾结合谋犯罪现象。市场经济下“潜规则”盛行,使抵债资产在变更环节的收益行为扭曲,在利益追逐和亲情交合过程中,行贿者与金融系统行业人员结成了“利益共同体”,使用人与金融系部门中某些人员相互勾结,采取低价租赁或无偿使用抵债资产,从而达到为个人谋利益的目的。有的在抵债资产拍卖过程中,与金融系统职能部门负责人内外勾结,获取标底信息,然后再进行恶意串标,以达到以最低的价格中标的目的,从而使国有资产蒙受重大损失。例如,农业银行资产经营部主任张镇宝利用职务之便,将标底泄露给有关投标人,导致本来可以以50万元的价格拍卖的抵债资产仅拍出30万元。张某除个人受贿2万元外,还在该单位处理个人消费单据6000余元。

二、犯罪产生的原因及危害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应该说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今天,结合查处职务犯罪的实践,从个人和单位方面进行分析。

个人:

(一)、世界观发生扭曲,道德观念倾斜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历了产品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变,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面对商品经济的冲击,高档消费、超前消费的诱惑,人们的思想与心理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占据了一些人的头脑。在社会不良风气和腐朽思

10 想的影响下,金融系统职工,尤其是中、青年职工价值取向日趋复杂。如:不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一门心思搞第二职业;进取心不强,沉溺于灯红酒绿的不正当娱乐中;缺乏吃苦创业精神,总想一夜暴富等。由于缺乏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慢慢接受了社会上消极腐败思想的影响,进尔不顾法律的约束,铤而走险,实施受贿、挪用、侵占公款等行为,将其作为实现个人价值目标的直接手段,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如江苏省某县农行某办事处出纳员范某,迷恋于高档娱乐场所,追求高档消费,其有限工资无法满足高额开支,窃取金库资金29.2万元潜逃。

(二)、法制观念淡薄

个别员工放松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懂法、分不清哪些行为是违法犯罪,有的人对实施的行为后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本来会构成犯罪,还认为自己只不过是违规违纪行为,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而堕入犯罪的深渊。有的甚至犯了罪还不知道是犯罪。如枣庄农行滕州市支行现金调拨中心随车出纳员梁某某,2000年从部队到农行工作,从不参加政治学习活动,2002年4月,年仅21岁的梁某某贪污公款61万元,并携款潜逃,4月10日被抓捕归案,开庭时,他向法官提出了一个非常可笑的问题:“滕州金融系统携款潜逃的人这么多,为什么单单抓我一个”,令人瞠目结舌,对法律是何等的无知。在基层工作人员中,当前有相当一部分人员认为把钱挪用出来,炒股经商,营利后再归还,没有人知道,钱也没少,就不是犯罪,殊不知,这已

11 经是犯罪了。

(三)、盲目攀比,心理失衡,放纵自我,贪图享乐 有些人在社会分配拉开差距的情况下,看到别人待遇比自己高,住房比自己好,或者看到比自己差的暴发户发了财,便产生不平衡的补偿心理。尤其是我们金融系统工作人员,是每天都要与金钱打交道的特殊行业,当看到大量的金钱从手中流过却不属于我们自己,是否会产生非份想法?与我们打交道的许多贷款户都腰缠万贯,吃穿用极为豪奢,是否能做到心理上的平衡?如临沂市农行兰山区支行李某,通过竞争上岗担任了兰山办事处个人业务部负责人,在批发市场开拓业务。经常与腰缠万贯的大款们打交道,渐渐的心态发生了变化,于是也想挣大钱,就参与了地下倒卖票据、资金拆借和炒股活动,中间出现了资金链条断裂,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最后因挪用公款被查处。

再如,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外贸信贷处年仅30岁的科员刘某,在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不久便走上了犯罪道路,短短两年时间内,挪用公款300万元,造成损失150万元,并且还非法出具票据,为企业私开承兑汇票18次,涉案金额高达5010万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430余万元。

(四)、侥幸心理严重

不少人员犯罪,都是侥幸心理占上风时陷进去的。一方面,他们有固定的经济收入,生活上有保障,并不愿意因犯罪而丢掉公职,希望“鱼与熊掌”兼得;另一方面,他们都有一定的

12 文化水平,智商较高,往往自认为见多识广,且行为隐蔽、方法巧妙、手段高明,自认为作案手段天衣无缝,在自信能侥幸过关的情况下走上犯罪道路。他们也幻想着单凭司法机关,要查处大量的案子人力物力根本不够,忙不过来,被逮住的是极个别的,这种侥幸心理使他们发展到无所顾虑、越作越大。殊不知他们忘记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从而成为阶下囚。

如四川省某市农行某营业所主任苏某,将吸储来的存款240多万元编造假名单入帐,开具窃取的存款证明书给储户,后将吸储款擅自高息外借,获取息差几万元,总认为事后再补起来,不会暴露,终因多次作案而案发。

(五)、交友不慎,哥们义气重

滨州市邮政局营储科出纳员孙某某,挪用公款139万元,案发后65万元未还,被判无期徒刑。他的犯罪就是朋友帮的忙。他当上出纳员后,有两个小时候认识的人张某和孙某,常来找他存款,后来就约他出去吃饭娱乐,一来二去,就无话不说了,有次酒足饭饱,张某要借50万元,孙成了所谓的好朋友。碍着朋友的面子,不好意思拒绝,再加上有酒壮胆,就答应下来,借出去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二年下来累计达到139万元。张某和孙某就用这个钱去干个体生意,知道孙借给他们的是公款,迟迟不还,孙某某非常着急,而他的朋友却不着急,最后案发,孙某某被判刑。在办案中,他的两个朋友这样说,我们请他吃喝送高档礼品,就是为了把孙牵住,他不得不听我们的,这就是朋友。孙知道了得多么寒心啊。所以说,我们交友一定

13 要慎重,要分清真正的朋友,还是另有所图,千万不能因朋友义气把自己断送了。

(六)、按“劳”取“酬”的交易心理严重

一些人为别人办了事,帮了忙,内心总希望投桃报李,把手中的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在“我帮他的忙,他应感谢我”这种图报心理作用下,一些人未办事先谈酬劳,谈妥酬劳再办事,“不见兔子不撒鹰”。在他们眼里,权利已成为特殊商品。在这种交易心理驱使下,他们把职责范围内应该承办的事情与按“劳”取“酬”划等号,不送礼不办事,甚至伸手索要所谓“辛苦费”“好处费”。

(七)、有章不循,违规办理

制度执行不力,是案件多发的关键原因。虽然规章制度比较健全。但从绝大多数案件情况看,“十案九违规”,多是有章不循,违规办理造成的。这种现象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证实:

一是部门负责人持有错误经营理念。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有的部门负责人为了更快、更多地完成上级制定的经济指标,完成各项考核指标,不惜以故意破坏规章制度或者钻法律法规的漏洞,结果,上行下效,致使每一位普通工作人员纷纷效仿,均以完成任务为荣,不以违规违法操作为耻,形成了错误的导向。

二是少数工作人员按制度办事的意识不强。由于坚持制度的意识淡薄,导致了让感情、信任代替制度现象的出现,这就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如有的不认真执行贷款制度,造成

14 信贷业务违规操作,导致一些诈骗、挪用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是工作人员对领导违规、违法指令缺乏识别、防范和抵制能力。面对领导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行为,经办人员都照办不误,没能进行有效的制止和抵制,客观上对犯罪行为起到了帮助作用。

单位:

一是思想法制教育不到位。近几年来,银行系统经营日趋激烈,一些银行坚持以精英为中心,以业务论英雄,把精力全部放在业务拓展上,对干部的考核也主要看业务成绩,忽视了对员工队伍的思想、法制教育,导致个别员工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学习,不懂法、不守法,面对金钱的诱惑,失去了免疫力,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二是制约机制不完善,对权力监控不力。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加快,新业务不断推出,基础手段不断更新,金融系统内部虽设有复核、监督、检查、稽查等岗位和制度,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内控管理和制约机制却没有跟上,存在监督不严,检查流于形式,稽核走过场的问题,特别是基层网点点多面广,有些金融机构对基层处、所的业务和队伍监管不到位,忽视了对基层单位“一把手”和重要岗位人员权力的监督与制约,造成整体控制上的失衡。加之有的关键岗位人员长期不流动、不轮岗,系统内部易发生职务犯罪,而且发生案件后又不易及时发现。

三是执行规章制度不严,内部管理松驰。近几年来,为适

15 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各专业银行、各级银行都根据自己的业务,制定了一整套较为严密的内部规章制度,但是,再严密的制度,如果不去严格执行,不去督促检查,不去抓好落实,也是一纸空文。前面已说过“十案九违规”。

关于金融系统中抵债资产管理诱发职务犯罪的原因更应引起重视:一是抵债资产来源的多样性,为行业人员的犯罪提供了方便。抵债资产的来源虽然看起来简单,但是种类繁多。多为房屋、厂房、机械、车辆等动产或不动产,上述资产在金融部门的闲臵、留用或使用后的再收益,加之对抵债资产监督管理的缺位,自然成为滋生金融系统行业人员职务犯罪的土壤难。2008年来,潍坊查办的金融系统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95%的是利用单位抵债资产管理中引发的挪用或贪污犯罪。二是抵债资产处臵的不规范性,让行业人员的犯罪有机可乘。为实现资产再利用、再使用的价值,金融系统对抵债资产处臵和收益缺乏严格的程序和机制规范,有的尽管与法院执行部门履行一定拍卖程序,但是并没有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进行,缺乏必要的监督;有的干脆就是银行内部职能部门和银行领导自己确定。如诸城查办的中国银行商洪波受贿案中,身为银行副行长的商洪波私自对贷款400万元后无力偿还而被抵债的某机械厂,仅以每年20万元的费用包给李某,个人每年从李某处得好处费2万元,这种状况持续了多年竟无人知晓。这种对抵债资产处臵中的不公开性和程序上的不规范性及领导在操作中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客观上为职务犯罪提供了空间。三是抵债资产使

16 用中的无偿性,淡化行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在实际工作中对小标的物管理使用很难有严格的界定,但其又是引发金融系统人员贪欲的源泉。抵债资产小标的物诸如汽车、小商住房等行业人员采取私分、赠与或转给他人无偿使用等方式激起了内部人员的贪欲。诸城查办的中国银行会计李某就是从私分小标的物的汽车开始一步步走上贪污13万元、挪用180万元的犯罪道路。

对待职务犯罪行为,我们一定要有理性的认识,必须清醒地看到它给整个社会、单位、家庭以及个人带来的巨大危害。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因此,银行领域的职务犯罪相对于其他领域的职务犯罪而言,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从大的方面说,它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诱发金融危机,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对单位来说:其一,加重经营负担。其二,损害银行信誉。其三,破坏人力资源。其四,加大经营成本。其五,削弱竞争能力。现代银行的竞争,不仅是实力的竞争,而且还是信誉的竞争,一个职务犯罪频发的银行,其竞争能力必然会受到很大的冲击。

在这里就不说了,我想从个人、家庭方面谈一谈职务犯罪的危害。有一种比喻很好,就是说一个家庭不能有两种人,一种是病人,一种是罪人。病人能拖得倾家荡产,罪人能搞得家破人亡。讲这些道理,众人皆知,但职务犯罪,究竟要付出多少代价,这笔帐很少有人算过。

第一种是经济代价。从当前形式看,银行工作人员可以说

17 是工资较高人群(我了解到的情况确实收入不错)。(与企业相比)你弄个几万、十几万是得不偿失。一旦犯了罪,“鸡飞蛋打”,吃下去的再吐出来,还得家人到处“集资”退赃,交付罚金。另外,公职也没有了,要知道“坐牢是没有工资奖金的”。真是“好了一阵子,痛苦一辈子”。

第二种是亲情代价。违法犯罪,在毁掉自己的同时,也累及家属和父母。使年迈的父母伤心,让他们承受着孤独和牵挂,失去晚年的幸福和欢乐。夫妻之间有的长期牵挂,痛不欲生;有的因参与犯罪,一同失去自由。有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违法犯罪,还使子女的心灵遭到极大的创伤,使他们幼小的心灵要承受巨大的社会压力,要承受失去父爱、母爱的感情痛苦,甚至要过寄人篱下苦度光阴的生活,有的人犯罪,夫妻双双入狱,撒下未成年的孩子,使孩子过早地失去学业,背上了沉重的生活和思想负担。

在这里,我想举几个例子。

1、原山东黄金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薛玉泉。薛玉泉是个独子,他父亲曾在新疆卫国戍边十几年,母亲是家庭妇女,含辛茹苦把他养育大,本指望儿子能为她养老送终。由于犯罪,两位老人身心每况愈下,母亲脑中风成为半植物人,不能说话,只会留泪,父亲心力衰竭,不能行动,爱人也因共同受贿受到牵连和查处,在看守所羁押一年之久,满头黑发全变白,儿子在父母入监收审的打击下,一夜间失明,也失去了工作,至今在社会上漂泊,已30岁未成家,由于他的犯罪,致使家庭支离

18 破碎,倾家荡产。

2、原在山东省直机关住宅公司担任领导职务的邹某因职务犯罪被查办后,妻子、母亲受不了打击,竟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相继去世,致使唯一的孩子无依无靠。

3、原济南市某街道办事处主任兼党委书记郭某在监狱中写道:“三十年艰辛打漂,殃及全家老小,前景不敢多想,余生衣食无靠。

第三种是生命健康代价。违法犯罪除判死刑的终止犯人生命外,其他判刑者也都不同程度造成个人精神上的打击与创伤,以致影响身体健康。在没有违法犯罪被查处前,工作条件舒适,每日有可口的三餐,几乎过着无大忧大虑的生活。而一旦违法犯罪判刑后,精神打击比其他犯人要大得多,这主要是生活和心理落差太大所致,尤其是精神上的压力使他们常常陷入痛苦、惆怅和失意之中。大家想一想,在这种环境、压力下,他的身体能好吗?(举例纺机案件,说明看守所生活、日子不好过)

还有携款潜逃的,大家可能听说过,中国建设银行潍城支行营业室主任梁勇,他携款潜逃后,天南地北到处转,走到哪里都有一种亡命天涯的感觉,整天提心吊胆,怕检察机关、公安抓他,他把携带的钱花光后,多次爬到桂林市的一座山峰上想跳下去自杀,又怕父母妻儿见不到他的尸体,逃亡的日子确实不好过,最后,他以手表做抵押向家里打了个电话,他父亲便要求检察人员一起去找他,投案自首,在办案人员到广西桂林市火车站候车室见到梁勇时,他已经5天没钱买东西吃了,

19 只靠喝水维持。

(农行陈吉成案件)

三、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如何杜绝犯罪的发生,我想,除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外,更重要的因素还是在个人,因为,一切制度都是人在执行,如果自身素质不高,管不好自己,制止不了自己的贪念,即使再好再完善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都是约束不了的。此所谓“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那也只有是自我毁灭。因此,我重点要谈的就是如何加强自我教育管理。

个人:

(一)牢记“四个慎”,夯实律己基础。

1、慎始:谨防第一次。

人生贵善始,第一次很重要,有一就有二,每个人关键在第一次,把好了第一次,就掌握了主动,就会立于不败之地。第一次防线被冲破,往往会兵败如山倒,第一道闸门一旦打开,欲望的洪水就会一泻千里。因此慎始第一次很重要,我们一定要时刻把握好自己,认真对待生活、工作中的每个第一次,警惕了第一次,就能累积成每一次。

2、慎微:谨防小恶积大恶。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有人认为收一点、拿一点、占一点、是人之常情,是小节,无伤大雅;有的认为只要不犯大错误,不搞大腐败,犯点小错,有点小毛病,组织上也会原谅,正是这种小节无害的心里,滋长了放任心里。于是今天占一点、明

20 天捞一点、后天贪一点,最后越陷越深,终酿成大恶。所以,要去小恶以保本真,积小善以成大德。

3、慎欲:谨防纵欲无度。

对自己的欲望不能以理导欲、以法制欲,则祸害无穷。故我们要做到非理之财莫取,非理之事莫为,欲不逾矩,欲不损德。

4、慎友:谨防被朋友拉下水。

结交朋友要慎重,不少人是瞄准你手中的权力而来和你交朋友、攀亲、套近乎的;想与你交朋友就是想为自己开方便之门,谋非法之利,有的甚至还会千方百计给你设臵陷阱,拉你下水。实践证明,靠金钱、权利建立起来的友谊是不牢靠的。因此,一定要谨慎交友,从善交友,择良交友。

(二)算好“五笔帐”,增强自律意识。

1、算好“经济帐”,富裕又安康。

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它提倡遵循的是合理、合法取财。不义之财、非份之财是不可取的,即使窃来金山银山,到最后只会落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身败名裂、锒铛入狱的结果。聊城东昌府检察院白云同志用他自己算过一笔经济账,他对他的子女说,我现在一个月1976元工资,一年就是两万多,我们家有长寿基因,祖辈都活了八九十岁,我从现在说再活三十年没问题,就能为你们挣六七十万,不但能还上买楼的账,还能给你们买辆车,如果犯了罪,进了监狱,不但挣不了钱,出来岁数大了什么也不能干了,还要你们养活。

21

2、算好“名誉帐”,留得清名扬。

一粒一厘,我之名节,人生一世,名节最重,古往今来,舍生取义者比比皆是,也有违法犯罪者不顾名誉,落得一身骂名,遗臭万年。

3、算好“家庭帐”,幸福万年长。

人们辛苦奋斗、劳动,目的还是为了家庭生活幸福。特别是现在经济比较富裕,犯不着乱伸手,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前面我讲了不少例子)郑道访,大家可能都听说来,被判死刑,其妻子被判刑15年,其儿子被判刑12年,七十多岁的老母获知儿子媳妇孙儿情况,吞药致死。本来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就这样毁了。郑道访在狱中也幡然悔悟,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4、算好“自由帐”,天下都可往。

人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失去自由,没有了自由,钱财如粪土,一点价值也没有。在为人民掌权执法时,自己是自由的,干出成绩升职加薪,还有成就感。如一旦管不好自己,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失去自由,想必是生不如死吧!所以一定要珍惜眼前的自由。(社会上“管有什么别有病,管没什么别没有钱”有病导致倾家荡产,监狱“管有什么别有罪,管没什么别没自由”,犯罪导致家破人亡)

在座的各位朋友,什么是福?守法是福,平安是福。我们能够工作就是幸福,能够从事喜欢的工作,是大的幸福,能够从事喜欢而有意义的工作是巨大的幸福。失去自由的人才懂得

22 自由的珍贵,受过创伤的人才感到创伤的痛苦。一位“犯了事”的干部说:“我现在进了小屋,才真正知道自由的可贵。如果时光能倒流,让我重新选择,只要一家人平平安安地在一起,哪怕天天吃窝头,啃咸菜,生活再艰苦我也愿意。”

5、算好“亲情帐”,友谊万年长。

人不犯法,亲戚间欢颜笑语,味道浓厚,自己也是天天好心情。一旦违法违纪被审查甚至进监狱,那就是门可罗雀,人人避而远之,可谓众叛亲离。

(三)克服“三种心理”,把握人生方向。

1、贪占心理。

除渎职中的玩忽职守是由于不正确履职、责任心不强外,其它犯罪皆由主观心欲膨胀所致。

2、侥幸心理。

当前一些金融单位工作人员之所以频频大肆作案,就是因为他们自认为作案手段天衣无缝,只有“天知、地知”,抱有极强的侥幸心理,才做出一桩桩见不得人的勾当。其实这是自欺欺人。岂不知,狐走留味,蛇过有迹,不管你多么狡猾,都会留下蛛丝马迹,犯罪问题的暴露是必然的。古人说得好:“如要人不知,除非己非为”。因为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不论犯罪分子隐藏的多深,伪装的多巧妙,最终会暴露无疑,纸是包不住火的。

也许有的人认为自己手段高明,做事隐蔽,只要订立了攻守同盟或将犯罪的痕迹消除掉就能够高枕无忧,但是任何犯罪

23 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总是与一定的事件背景、参与人员、执行过程、产生的结果以及特定的时间、地点等等发生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的,也就是说,除了你自己以外,有很多客观存在的因素是你根本无法控制的,侦查工作就是通过发现各种蛛丝马迹,然后运用智慧谋略和科学技术手段进行揭露犯罪的,随着侦查水平的不断提高,侦查手段的不断完善,特别是各种高科技手段的应用,绝大多数的犯罪都是可以被侦破的。

(举例王京良案件)

3、攀比心理。

有人见别人住洋房、开洋车、穿名牌,出入大酒店,盲目攀比,觉得自己寒渗,便管不住自己的手,从而走上了不归之路。

(四)、加强政治、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

要加强政治学习,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政治修养,讲究职业道德,增强抵御各种诱惑的能力。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因为只有懂得法律,才能够遵纪守法,有效防止各类犯罪的发生。我觉得我们银行的同志除了要学好《贷款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本系统的法律法规外,还要了解《刑法》等法律法规。懂得什么是违法犯罪,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自我约束、自我控制。

(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

近年来,市信用社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加大了监督制约力度,对干部职工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这不是与职工作对,而是

24 对我们的一种保护,一种关爱,要认识到遵守制度、严守法规就是自我保护。规章制度的主要作用是保护而不是束缚。要主动遵守制度法规,而不是被动地受制于规矩的束缚。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它不是外力强加的一种负担,一种累赘;而是用重大经济损失或鲜血甚至是用生命的代价换来的深刻教训,是提供的一种保护自我的工具,是一项确保免受伤害的保护伞。所以我们必须养成一种良好的职业习惯,那就是要主动遵守制度法规,在规则的限定范围内行事,绝不越雷池一步。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我要遵守”而不是“要我遵守”制度的正确思想。充分认识到:守纪,使我们远离灾难;违规,将会殃及自身,要热爱和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认识到守纪是福,违规是祸,知道自己能够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学会用严格的规章制度保护好自己。

单位:

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员工的思想和法制教育,提高员工对职务犯罪的防范能力。一是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帮助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政治修养,讲究职业道德,增强抵御各种诱惑的能力。二是法制宣传教育。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组织学好国家有关惩治职务犯罪的规定,使大家从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同职务犯罪作斗争。要经常开展案例警示教育,要发挥案例生动、通俗易懂、感染力、震慑力强的特点,定期收集、筛选金融系统的典型案例,组织员工进

25 行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引导每名干部员工,要从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珍惜集体荣誉、珍惜工作岗位做起,多想一下自己的家庭、子女,想一下单位的荣誉,想一下岗位的职责,三思而后行,走好人生每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警觉性,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加强监督制约,严格内部管理,确保制度落到实处。管理的关键是制度,制度的关键在落实。一是要本着科学性、严密性、有效性和可行性的原则,进一步建立、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经常组织员工学习规章制度,让员工加深对各项规章制度的理解,全面准确地把握各项制度,同时,要特别讲清楚怎么做,为什么这么做,不这么做有什么后果和危害,出现了后果要承担什么责任,从而增强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意识,把规章制度的执行变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三是严格落实各项金融管理制度。从制度执行上加强经营风险的防范。

对金融系统抵债资产工作环节,我觉得重点是要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一是在内部制约方面,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重大问题集体审议制度。重点加强对抵债资产的立项环节的管理,实行管理、收入、监督相分离三位一体管控模式,及时堵塞漏洞。二是在外部制约方面,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单位领导采取坚持每季度对抵债资产管理情况听取汇报和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对收益使用开支情况定期进行公开。三是加强财务管理。搞好对抵债资产收入支出

26 的预算、建立抵债资产专项资金,严格使用程度和权限、实行财务透明管理,明确纪检组长牵头的财务“内审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抵债资产资金情况进行审计检查,从根本上筑牢行人员不能为的制度防线。

三、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防范权力滥用。首先要严格干部的使用和管理,采取公开竟聘,群众测评,组织考核,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把不合格人员堵在干部队伍之外。其次要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督和控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各个环节、岗位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金融法规和有关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发行苗头性问题应立即解决。再是对重要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定期交流和强制休假制度,一个职员长期固定在一个地方或一个岗位上工作,容易形成关系网,出了问题也难以发现,尽管上级行或本行经常检查监督,也难以知道全面情况。这样既不利于监督,又不利于遏制违规违法行为。因此,在保证工作人员整体上稳定的前提下,应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所属人员实行定期交流和岗位轮换,以达到互相监督制约,及时发现和防止出现违规违法问题的目的,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发生。(通过办案发现,这些案件虽然都有一定的隐蔽性,但案发前也往往暴露出一些可疑迹象,如嫌疑人热衷于经商、赌博、炒股、买彩票,迷恋酒色、交际复杂、穿戴名牌、频繁出入高档娱乐场所等等。凡此种种,都应引起领导高度重视,要注意观察,重视诱因,牢牢把握员工的思想状况,发现不好的苗头

27 问题,及时教育劝阻,把犯罪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今天我就讲这些,由于水平有限,讲的不妥甚至不对的,恳请大家批评指正。再次感谢工行的领导和同志们给了我这次与同志们学习交流的机会,同时也祝在座的各位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谢谢!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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