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须知
(100张床位以下)
审批程序:受理—审核—审定
需提交材料目录(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复印件用A4纸):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3、《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
4、资信证明或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任职证明及不在公职的证明(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只填写其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本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提交设置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码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表、任职证明及不在公职的证明;
7、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名录及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退休证明的A4纸复印件或档案存放人才中心证明(实地验收时提交原件);
8、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9、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10、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目录;
11、药品种类清单(门诊部以下);
12、收费价目表;
13、设有医学影像科(如: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等)医疗机构需提交《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或区卫生监督所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14、医疗废物转运协议或代收协议;
15、工商部门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和A4纸复印件;
16、医疗机构方位图;
17、环保部门验收合格证明性文件(如环保部门出具的《关于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18、医疗机构类别为医院,须提交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其他医疗机构必须有消防设施并符合消防有关要求。
19、开展医疗美容科目的需提交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备案。
20、开展健康体检科目的需提交健康体检项目目录备案。
21、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期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经实地验收合格者,自接收材料起45日完成。
费用:未定。
提交材料须知:
1、填写行政许可申请表;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委托内容发生变更的,应重新授权委托。
3、申请材料反馈文书凭受理通知书和办理人身份证领取。
4、申请材料用A4纸打印、复印或用蓝(黑)色签字笔(钢笔)以正楷字体书写无误,若有涂改须在涂改处由申请单位盖章或申请人签字。
5、所有复印件(除房产证加盖房屋产权单位公章、房屋租赁合同加盖出租方公章外)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时间、申请人签名,并携带原件现场审核。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办理,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65859685办公地点:朝阳区卫生局机关一层服务大厅1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1号
所需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3、《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
4、资信证明或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任职证明及不在公职的证明(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只填写其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本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提交设置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码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表、任职证明及不在公职的证明;
7、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名录及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退休证明的A4纸复印件或档案存放人才中心证明(实地验收时提交原件);
8、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9、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10、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目录;
11、药品种类清单(门诊部以下);
12、收费价目表;
13、设有医学影像科(如: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等)医疗机构需提交《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或区卫生监督所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14、医疗废物转运协议或代收协议;
15、工商部门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和A4纸复印件;
16、医疗机构方位图;
17、环保部门验收合格证明性文件(如环保部门出具的《关于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18、医疗机构类别为医院,须提交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其他医疗机构必须有消防设施并符合消防有关要求。
19、开展医疗美容科目的需提交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备案。 20、开展健康体检科目的需提交健康体检项目目录备案。
21、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