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3级标准》
1、地面:每日清扫一次,其中门厅每日清扫二次,隔日拖洗一次,地面清洁。
2、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周擦抹二次,保持基本无灰尘。
3、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擦抹一次,外表基本无灰尘、无污渍。
4、天花板、公共灯具:每季除尘一次,目视基本无灰尘、无蜘蛛网。
5、门、窗等玻璃:每月擦抹一次,其中门厅玻璃每月二次,目视明亮无污迹。
6、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垃圾。
7、垃圾收集:高层按幢设置垃圾收集点,多层按物业管理需要配置收集点,收集点每日清理二次,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明显异味。
8、电梯轿厢:每日擦拭、清扫一次以上,保持目视干净无污迹。
9、道路地面、绿地、明沟: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二次,目视地面、绿地清洁无杂物;明沟每周清扫二次,明沟无杂物、无积水。
10、公共灯具、宣传栏、小品等:每周擦抹一次,表面无污迹。
11、垃圾厢(房):有专人管理。生活、建筑垃圾封闭存放,垃圾厢(房)每日冲洗二次,垃圾厢(房)及其周围基本整洁、无污渍、无积水、无明显异味,灭害措施完善。
12、果皮箱、垃圾桶:合理设置。每日清理一次,擦拭一次,箱(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13、消毒灭害:每季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一次(
6、
7、8月每月喷洒一次),每半年灭鼠一次。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3级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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