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琳烺股份传媒有限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加强公司会议纪律,规范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条 原则
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四项要求。
第三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二章 职责
第一条 管理部门
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
第二条 职责
1、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周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负责协助项目例会及其他各种专题会议的监督。
2、行政人事部负责各种公司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负责管理保存所有会议纪要原件。
3、公司各项目负责本项目例会及主责专题会议的组织及相关工作。
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一条 会议分类
1、公司例会:原则上固定于每周一召开,要求全体员工参加;
2、项目会议:根据各项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原则上一周至少一次,要求项目各管理人员参加;
3、专题会议:指由相关部门(或人员)组织的针对专项问题的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召集部门确定。
第二条 会议通知
1、公司周例会需在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发通知给各参会部门(人员)。
2、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各参会部门(人员),并说明原因。
3、会议通知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等。
第三条 会议准备
行政人事部负责会场安排、设备准备,需在会前10分钟准备完毕。
第四条 会议纪律
1、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
2、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3、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公司例会需提 1
前1个工作日向行政人事部请假。未请假视同缺席或迟到处理。
4、公司例会需项目负责人参加,如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项目主管级人员代替,并提前通知行政人事部。
5、无故缺席会议,罚款100元;迟到罚款50元。
第五条 会议记录
1、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
2、会议纪要按公司要求记录,会议迟到、缺勤人员名单附后。
第六条 处罚规定
行政人事部负责编制每周会议纪律处罚清单。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2014
第四章 附则2 年4月4日